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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就是不說你

    ,不會有人接下這光榮任務,但晚餐結束前的一番爭執,卻又是由昏了頭的韓特引起。(羅森《風姿物語》) 明日花キララ:想當然爾的一姐,也是Prestige的精神指標。(一劍浣春秋的部落格) 羅森無數次地在《風姿物語》裡把“想當然爾”當“理所當然”用,這就已經夠“想當然爾”的了。我原本以為那是他個人獨特的用詞品味,沒想到現在又來了個一劍浣春秋,一模一樣的“想當然爾”! 這簡直是叫人要抓狂。 用錯別的詞不要緊,用錯別的用法也沒啥,可是把“想當然爾”當“理所當然”用是很妙的,因為這實在“想當然爾”得很“理所當然”——當然,也“理所當然”得很“想當然爾”。除了意思完全相反之外,這個詞真的可以套到任何一個“理所當然”的句式裡去!於是你在讀小說、讀文章的時候突然就會來一個“想當然爾xxxx”,句子讀起來很溜,可是意思卻跟上下文完全接不上榫頭——到底明日花キララ是還是不是一姐嘛?然後楞了半秒鐘以後才發現,原來是作者又在“想當然爾”了…… 另外一個讓人抓狂的例子(程度比這個略低一點)是“可否”。“可否會”、“可否能”,這些說法大家“可否”聽過?臺灣人好像是把“可否”當“是否”用的,不曉得別人怎麼樣,反正我每次聽到都覺得滿身起雞皮。可就是會,否就是不會,“會不會會”、“能不能能”,這算個什麼鬼疊床架屋的表達法……還有過分的,“可否愛過我”——你問人家“可不可以”做一個做過的事情幹啥子嘛…… 現在這邊似乎也頗有年輕人開始這麼說話的了,不過來源應該還是在海岸那邊。臺灣有很多話很可愛,比如說“有沒有去”,就很保持了漢語原本應有的樣子,比普通話的“去沒去”有意思;單說表詢問的“有沒有”比“對不對”也別有一番風味,可是這個“想當然爾”……可否也太想當然爾了一點啊各位…… ps:剛剛寫完這個,晚上就聽到蔡康永說: 。。。。。。。。 簡直是囧到死到不能再死 臺灣同胞啊,到底是誰教你們這樣想當然爾的啊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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