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6714470155983

    注意事項: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寫明下列主要條款:

    (1)託運人和收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及住所;

    (2)發貨站與到貨站的詳細名稱;

    (3)貨物的名稱(運輸標的名稱);

    (4)貨物的性質(是否屬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貨物的重量;

    (6)貨物的數量(如車種、車數、件數……);

    (7)運輸形式(零擔、速遞、聯運……);

    (8)收貨地點;

    (9)違約責任;

    (10)費用的承擔;

    (11)包裝要求;

    (12)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

    2、以貨的運單形式簽訂的合同應載明下列內容:

    (1)託運人、收貨人的名稱或姓名及其詳細住所或地址;

    (2)發貨站、到貨站及主管鐵路局;

    (3)貨物的名稱;

    (4)貨物的包裝、標誌、件數和數量

    (5)承運日期;

    (6)運到期限;

    (7)運輸費用;

    (8)貨車的型別或車號;

    (9)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10 留點感激在心中作文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