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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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iss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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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彌撒1836
結婚證丟失,民政部門又找不到檔案。可以視作無效婚姻。如果你的戶口本沒有更換,上面註明未婚的話。直接再娶一個女人就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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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只是隻望月兔
去法院起訴離婚,然後就可以再婚了!因為法律有規定,兩人婚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或者兩者不在一起居住超過兩年就可以透過法院起訴離婚!不管當事人一方在與不在場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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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季——花開
可以吧,不過得做點什麼吧,比如找有關部門開個什麼證明?比如先領到離婚證?至於具體如何最好是找一個這方面的專業人士諮詢一下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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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皇家師爺
1、失蹤,跑掉,她依然是你朋友的老婆,如果不辦理結束與她的婚姻關係,在登記機關中會顯示婚姻存續,婚姻登記機關不可能讓你再辦理結婚登記;如你朋友私下或強行與他人有事實婚姻,你朋友將犯重婚罪。
2、對方是失蹤而不是死亡。不可以透過申請失蹤死亡結束與她的婚姻關係。
3、可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公告送達,然後缺席判決離婚。
4、收到法院判決離婚後在一定期間後才生效的,生效的判決具法律效力,此時你朋友才可重新組織家庭。
5、但這樣的案件,應該報警的,你朋友有報警記錄嗎?因為,雖然你說是失蹤,但事實到底是不是跌,是不是與外地人跑了,不是你一面之詞說了算。
現資料上網,只要她露面,包括乘高鐵或住宿或辦任何手續,甚至是買火柴(實名登記),警察都會查到你朋友的老婆行蹤的。
6、如果你無報警記錄,沒警察調查,就算我是該案的法官,我也不敢判決離婚。天曉得她是不是被人(包括你朋友)害死了呢?
現在結婚登記不都是電腦有記錄的嘛?可以查得到啊?查一查你老婆有沒有在別的地方辦理結婚證啊?十年了,按理說你是可以再找的,只是如果沒有和你老婆辦理離婚的話,那麼你和現在的女朋友就登記不了結婚,其實是可以在一起的,只不過說沒有法律保障而已。因為沒有登記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