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房地產的後續計量具有成本和公允價值兩種模式,成本模式可以轉變成為公允模式,但公允不得轉為成本模式。同一企業採用一種模式對所有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後續計量,不得同時採用兩種計量模式。 這是讓企業在變更會計模式時三思而後行,同時防止在兩種方法之間頻繁轉換以操縱利潤。 在極少情況下,採用公允價值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後續計量的企業,有證據表明,當企業首次取得的某項投資性房地產(或某項現有房地產在完成建造或開發活動或改變用途後首次成為投資性房地產)時,該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不能持續可靠取得的,應當對該投資性房地產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直至處置,並且假設無殘值。 這種情況是針對新取得的投資性房地產,是一種特例,也是準則所允許的,其他的投資性房地產仍然是採用公允價值模式後續計量的,並沒有改變公允價值模式後續計量。 如果確實需要從公允價值模式變回成本模式的,只能按前期差錯更正處理。成本模式轉公允價值模式,差額調整期初留存收益。 如果不能使用市場觀察法確定公允價值的,還可以根據公允價值計量準則的規定選擇使用估值技術。應當很少出現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情況。因為公允價值有評估報告作為支援。 假如一直存在確鑿證據表明其公允價值是可以持續可靠取得的,突然這個確鑿證據消失,如當某地的房地產市場突然崩盤,市場失效時,但這並不是正常情況。 採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後續計量的企業,即使有證據表明,企業首次取得某項投資性房地產時,該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該企業仍應對該投資性房地產採用成本模式進行後續計量。
投資性房地產的後續計量具有成本和公允價值兩種模式,成本模式可以轉變成為公允模式,但公允不得轉為成本模式。同一企業採用一種模式對所有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後續計量,不得同時採用兩種計量模式。 這是讓企業在變更會計模式時三思而後行,同時防止在兩種方法之間頻繁轉換以操縱利潤。 在極少情況下,採用公允價值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後續計量的企業,有證據表明,當企業首次取得的某項投資性房地產(或某項現有房地產在完成建造或開發活動或改變用途後首次成為投資性房地產)時,該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不能持續可靠取得的,應當對該投資性房地產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直至處置,並且假設無殘值。 這種情況是針對新取得的投資性房地產,是一種特例,也是準則所允許的,其他的投資性房地產仍然是採用公允價值模式後續計量的,並沒有改變公允價值模式後續計量。 如果確實需要從公允價值模式變回成本模式的,只能按前期差錯更正處理。成本模式轉公允價值模式,差額調整期初留存收益。 如果不能使用市場觀察法確定公允價值的,還可以根據公允價值計量準則的規定選擇使用估值技術。應當很少出現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情況。因為公允價值有評估報告作為支援。 假如一直存在確鑿證據表明其公允價值是可以持續可靠取得的,突然這個確鑿證據消失,如當某地的房地產市場突然崩盤,市場失效時,但這並不是正常情況。 採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後續計量的企業,即使有證據表明,企業首次取得某項投資性房地產時,該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該企業仍應對該投資性房地產採用成本模式進行後續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