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公司的老闆讓我入股,與其他股東共同經營這家公司。我就交了6萬元給公司,王老闆以公司名義給我出具了6萬元入資款的收條,收條上寫的是“投資款”。我交錢後公司未到工商局辦理股權變更手續,至今也未分紅、未開過股東會,後來該公司關門歇業。請問律師:我還能要回6萬元投資款嗎? 答:該款是否能要回,第一要看該款的性質,如是借款,則屬於您對公司的債權,可以透過訴訟程式追索;如是股東出資,那要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因股東出資後不能隨意退股只能轉讓的規定,該款較難要回。 至於到底屬於哪種性質可以從以下方面分析:
1、從形式上看,是否辦理工商變更、股東名冊的變更:投資者對公司出資,直接引起該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根據《公司法》,增資一般需要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並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持報告及相關檔案到工商局變更增資手續。另外,公司內部的股東名冊也應對此作相應的記載。如果股東名冊和工商變更均未辦理,則您的股資款應屬於借款。
2、從實質上看,您是否實際享有股權權利:雖然未辦理工商變更和股東名冊的變更,如果投資人對公司行使過股東權利,如收取過紅利,實際參與過公司的經營決策,則可認定為股東出資。您未分紅,也未參與過決策,此款應為借款性質。 所以綜上所述,您的6萬元投資款屬於借款,可以透過訴訟程式主張您的權利。
問:我公司的老闆讓我入股,與其他股東共同經營這家公司。我就交了6萬元給公司,王老闆以公司名義給我出具了6萬元入資款的收條,收條上寫的是“投資款”。我交錢後公司未到工商局辦理股權變更手續,至今也未分紅、未開過股東會,後來該公司關門歇業。請問律師:我還能要回6萬元投資款嗎? 答:該款是否能要回,第一要看該款的性質,如是借款,則屬於您對公司的債權,可以透過訴訟程式追索;如是股東出資,那要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因股東出資後不能隨意退股只能轉讓的規定,該款較難要回。 至於到底屬於哪種性質可以從以下方面分析:
1、從形式上看,是否辦理工商變更、股東名冊的變更:投資者對公司出資,直接引起該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根據《公司法》,增資一般需要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並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持報告及相關檔案到工商局變更增資手續。另外,公司內部的股東名冊也應對此作相應的記載。如果股東名冊和工商變更均未辦理,則您的股資款應屬於借款。
2、從實質上看,您是否實際享有股權權利:雖然未辦理工商變更和股東名冊的變更,如果投資人對公司行使過股東權利,如收取過紅利,實際參與過公司的經營決策,則可認定為股東出資。您未分紅,也未參與過決策,此款應為借款性質。 所以綜上所述,您的6萬元投資款屬於借款,可以透過訴訟程式主張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