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攪拌樁的施工工藝流程 水泥攪拌樁是利用水泥作為固化劑的主劑,透過特製的深層攪拌機械在地基深部就地將軟土和固化劑強制拌和,使軟土硬結而提高地基強度。這種方法適用於處理處理淤泥、淤泥質土、泥炭土和粉土土,處理效果顯著,處理後可很快投入使用。 1、施工準備 1.1攪拌樁施工場地應事先平整,清除樁位處地上、地下一切障礙(包括大塊石、樹根和生活垃圾等)。場地低窪時應回填粘土,不得回填雜土。 1.2水泥攪拌樁應採用合格的R32.5級普通矽酸鹽袋裝水泥以便於計量。使用前,承包人應將水泥的樣品送中心試驗室或監理工程師指定的試驗室檢驗。 1.3水泥攪拌樁施工機械應配備電腦記錄儀及列印裝置,以便了解和控制水泥漿用量及噴漿均勻程度。監理工程師每天收集電腦記錄一次。 1.4水泥攪拌樁施工機械必須具備良好及穩定的效能,所有鑽機開鑽之前應由監理工程師和專案經理部組織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開鑽。 2、施工工藝流程 樁位放樣→鑽機就位→檢驗、調整鑽機→正迴圈鑽進至設計深度→開啟高壓注漿泵→反迴圈提鑽並噴水泥漿→至工作基準面以下0.3m→重複攪拌下鑽並噴水泥漿至設計深度→反迴圈提鑽至地表→成樁結束→施工下一根樁。 3、施工控制 3.1水泥攪拌樁開鑽之前,應用水清洗整個管道並檢驗管道中有無堵塞現象,待水排盡後方可下鑽。 3.2為保證水泥攪拌樁樁體垂直度滿足規範要求,在主機上懸掛一吊錘,透過控制吊錘與鑽桿上、下、左、右距離相等來進行控制。 3.3對每根成型的攪拌樁質量檢查重點是水泥用量、水泥漿拌制的罐數、壓漿過程中是否有斷漿現象、噴漿攪拌提升時間以及復攪次數。 3.4為了確保樁體每米摻合量以及水泥漿用量達到設計要求,每臺機械均應配備電腦記錄儀。同時現場應配備水泥漿比重測定儀,以備監理工程師和專案經理部質檢人員隨時抽查檢驗水泥漿水灰比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3.5水泥攪拌配合比:水灰比0.45~0.50、水泥摻量12%、每米摻灰量46.25kg、高效減水劑0.5%。 3.6水泥攪拌樁施工採用二噴四攪工藝。第一次下鑽時為避免堵管可帶漿下鑽,噴漿量應小於總量的1/2,嚴禁帶水下鑽。第一次下鑽和提鑽時一律採用低檔操作,復攪時可提高一個檔位。每根樁的正常成樁時間應不少於40分鐘,噴漿壓力不小於0.4MPa。 3.7為保證水泥攪拌樁樁端、樁頂及樁身質量,第一次提鑽噴漿時應在樁底部停留30秒,進行磨樁端,餘漿上提過程中全部噴入樁體,且在樁頂部位進行磨樁頭,停留時間為30秒。 3.8 在攪拌樁施工過程中採用"葉緣噴漿"的攪拌頭。這種攪拌頭的噴漿口位於攪拌葉片的最外緣,當漿液離開葉片向樁體中心環狀空間運移時,隨著葉片的轉動和切削,漿液能較均勻地散佈在樁體中的土中。長期使用證明,"葉緣噴漿"攪拌頭能較好地解決噴漿中的攪拌不均問題。 3.9 施工時應嚴格控制噴漿時間和停漿時間。每根樁開鑽後應連續作業,不得中斷噴漿。嚴禁在尚未噴漿的情況下進行鑽桿提升作業。儲漿罐內的儲漿應不小於一根樁的用量加50kg。若儲漿量小於上述重量時,不得進行下一根樁的施工。 3.10施工中發現噴漿量不足,應按監理工程師要求整樁復攪,復噴的噴漿量不小於設計用量。如遇停電、機械故障原因,噴漿中斷時應及時記錄中斷深度。在12小時內採取補噴處理措施,並將補噴情況填報於施工記錄內。補噴重疊段應大於100cm,超過12小時應採取補樁措施。 3.11 現場施工人員認真填寫施工原始記錄,記錄內容應包括:a施工樁號、施工日期、天氣情況;b噴漿深度、停漿標高;c灰漿泵壓力、管道壓力;d鑽機轉速;f鑽進速度、提升速度;g漿液流量;h每米噴漿量和外摻劑用量;i復攪深度。
水泥攪拌樁的施工工藝流程 水泥攪拌樁是利用水泥作為固化劑的主劑,透過特製的深層攪拌機械在地基深部就地將軟土和固化劑強制拌和,使軟土硬結而提高地基強度。這種方法適用於處理處理淤泥、淤泥質土、泥炭土和粉土土,處理效果顯著,處理後可很快投入使用。 1、施工準備 1.1攪拌樁施工場地應事先平整,清除樁位處地上、地下一切障礙(包括大塊石、樹根和生活垃圾等)。場地低窪時應回填粘土,不得回填雜土。 1.2水泥攪拌樁應採用合格的R32.5級普通矽酸鹽袋裝水泥以便於計量。使用前,承包人應將水泥的樣品送中心試驗室或監理工程師指定的試驗室檢驗。 1.3水泥攪拌樁施工機械應配備電腦記錄儀及列印裝置,以便了解和控制水泥漿用量及噴漿均勻程度。監理工程師每天收集電腦記錄一次。 1.4水泥攪拌樁施工機械必須具備良好及穩定的效能,所有鑽機開鑽之前應由監理工程師和專案經理部組織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開鑽。 2、施工工藝流程 樁位放樣→鑽機就位→檢驗、調整鑽機→正迴圈鑽進至設計深度→開啟高壓注漿泵→反迴圈提鑽並噴水泥漿→至工作基準面以下0.3m→重複攪拌下鑽並噴水泥漿至設計深度→反迴圈提鑽至地表→成樁結束→施工下一根樁。 3、施工控制 3.1水泥攪拌樁開鑽之前,應用水清洗整個管道並檢驗管道中有無堵塞現象,待水排盡後方可下鑽。 3.2為保證水泥攪拌樁樁體垂直度滿足規範要求,在主機上懸掛一吊錘,透過控制吊錘與鑽桿上、下、左、右距離相等來進行控制。 3.3對每根成型的攪拌樁質量檢查重點是水泥用量、水泥漿拌制的罐數、壓漿過程中是否有斷漿現象、噴漿攪拌提升時間以及復攪次數。 3.4為了確保樁體每米摻合量以及水泥漿用量達到設計要求,每臺機械均應配備電腦記錄儀。同時現場應配備水泥漿比重測定儀,以備監理工程師和專案經理部質檢人員隨時抽查檢驗水泥漿水灰比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3.5水泥攪拌配合比:水灰比0.45~0.50、水泥摻量12%、每米摻灰量46.25kg、高效減水劑0.5%。 3.6水泥攪拌樁施工採用二噴四攪工藝。第一次下鑽時為避免堵管可帶漿下鑽,噴漿量應小於總量的1/2,嚴禁帶水下鑽。第一次下鑽和提鑽時一律採用低檔操作,復攪時可提高一個檔位。每根樁的正常成樁時間應不少於40分鐘,噴漿壓力不小於0.4MPa。 3.7為保證水泥攪拌樁樁端、樁頂及樁身質量,第一次提鑽噴漿時應在樁底部停留30秒,進行磨樁端,餘漿上提過程中全部噴入樁體,且在樁頂部位進行磨樁頭,停留時間為30秒。 3.8 在攪拌樁施工過程中採用"葉緣噴漿"的攪拌頭。這種攪拌頭的噴漿口位於攪拌葉片的最外緣,當漿液離開葉片向樁體中心環狀空間運移時,隨著葉片的轉動和切削,漿液能較均勻地散佈在樁體中的土中。長期使用證明,"葉緣噴漿"攪拌頭能較好地解決噴漿中的攪拌不均問題。 3.9 施工時應嚴格控制噴漿時間和停漿時間。每根樁開鑽後應連續作業,不得中斷噴漿。嚴禁在尚未噴漿的情況下進行鑽桿提升作業。儲漿罐內的儲漿應不小於一根樁的用量加50kg。若儲漿量小於上述重量時,不得進行下一根樁的施工。 3.10施工中發現噴漿量不足,應按監理工程師要求整樁復攪,復噴的噴漿量不小於設計用量。如遇停電、機械故障原因,噴漿中斷時應及時記錄中斷深度。在12小時內採取補噴處理措施,並將補噴情況填報於施工記錄內。補噴重疊段應大於100cm,超過12小時應採取補樁措施。 3.11 現場施工人員認真填寫施工原始記錄,記錄內容應包括:a施工樁號、施工日期、天氣情況;b噴漿深度、停漿標高;c灰漿泵壓力、管道壓力;d鑽機轉速;f鑽進速度、提升速度;g漿液流量;h每米噴漿量和外摻劑用量;i復攪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