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轟烈烈、讓人又愛又恨的雙十一,總算落下帷幕了。不過別看銷售總額動輒數千億,最後能落到商家手裡的money還是“未知數”。因為每年都有不少消費者過了“衝動期”後,就會退款退貨。幸好,網路購物退貨非常方便。而相比之下,手機話費退餘額卻是多年難以解決的難題。消費者想從運營商口袋中拿回屬於自己的錢,可謂千難萬難。或許,運營商到了要轉變的時刻。
消費者“遭罪”:充值1分鐘退費4個月
近年來,手機交話費的方式早就被網際網路所革新。曾經遍佈街頭的話費充值門店,已被便捷的網上交話費形式所取代。與其他網路購物類似,只需不到1分鐘,即可在PC或手機上完成交話費的所有流程。而且話費到賬的速度還特別快,幾乎是秒到。但是相比交話費的便捷,手機話費退餘額卻非常困難,遠不如其他實體商品退款那樣簡單。
就在近日,吉林長春的韓先生就遭遇了手機話費退餘額的煩心事兒。當他把自己的手機卡號登出時,想要退回手機賬戶裡的3500元餘額,卻被運營商的工作人員告知,只有透過現金交納的700多元可以退還現金。其他以網路支付方式交納的2700多元,只能轉移到長春其他中國移動公司的號碼中——根本退不了!
在經過了一番折騰後——向吉林省通訊管理局投訴、向長春市消費者協會求助等,過了4個月,韓先生最後才拿到了自己的手機話費餘額。而類似的事件,其實屢見不鮮。很多消費者都曾遭遇手機話費退餘額被刁難的事情。據瞭解,在消費者提出退餘額時,運營商通常都不會退還現金,只會轉移到至其他手機賬戶中。
交費方便退款難,看起來已經成為飽受詬病的事情。運營商的所作所為,是在利用自己的壟斷地位,罔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不能任由“擺佈”!運營商不變也得變
其實我們也在一定程度上理解運營商,因為交話費可能會存在很多優惠情況。如,有的話費在交時會附送贈品,有的話費還會進行不同程度的返還等。但這些,都不是運營商不退餘額的理由。運營商應該有義務和明晰的制度,去核實哪些話費可以退,哪些附送的話費不能退。不能以交費渠道、方式的不同而拒絕退餘額,更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將話費轉移至消費者的其他賬戶中。
消費者要求退手機話費的餘額,是有據可依的。早在2007年,原資訊產業部電信管理局《關於使用者手機銷戶要求餘額退現金申訴處理的回覆》就明確提出,“手機賬戶餘額歸使用者所有,當用戶要求對賬戶內金額進行支配使用時,通訊企業應切實履行其配合義務,向用戶退還賬戶內餘額。”可惜的是,不僅很多消費者不清楚自身應該享受的這項權益,就連運營商也故意無視。
轟轟烈烈、讓人又愛又恨的雙十一,總算落下帷幕了。不過別看銷售總額動輒數千億,最後能落到商家手裡的money還是“未知數”。因為每年都有不少消費者過了“衝動期”後,就會退款退貨。幸好,網路購物退貨非常方便。而相比之下,手機話費退餘額卻是多年難以解決的難題。消費者想從運營商口袋中拿回屬於自己的錢,可謂千難萬難。或許,運營商到了要轉變的時刻。
消費者“遭罪”:充值1分鐘退費4個月
近年來,手機交話費的方式早就被網際網路所革新。曾經遍佈街頭的話費充值門店,已被便捷的網上交話費形式所取代。與其他網路購物類似,只需不到1分鐘,即可在PC或手機上完成交話費的所有流程。而且話費到賬的速度還特別快,幾乎是秒到。但是相比交話費的便捷,手機話費退餘額卻非常困難,遠不如其他實體商品退款那樣簡單。
就在近日,吉林長春的韓先生就遭遇了手機話費退餘額的煩心事兒。當他把自己的手機卡號登出時,想要退回手機賬戶裡的3500元餘額,卻被運營商的工作人員告知,只有透過現金交納的700多元可以退還現金。其他以網路支付方式交納的2700多元,只能轉移到長春其他中國移動公司的號碼中——根本退不了!
在經過了一番折騰後——向吉林省通訊管理局投訴、向長春市消費者協會求助等,過了4個月,韓先生最後才拿到了自己的手機話費餘額。而類似的事件,其實屢見不鮮。很多消費者都曾遭遇手機話費退餘額被刁難的事情。據瞭解,在消費者提出退餘額時,運營商通常都不會退還現金,只會轉移到至其他手機賬戶中。
交費方便退款難,看起來已經成為飽受詬病的事情。運營商的所作所為,是在利用自己的壟斷地位,罔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不能任由“擺佈”!運營商不變也得變
其實我們也在一定程度上理解運營商,因為交話費可能會存在很多優惠情況。如,有的話費在交時會附送贈品,有的話費還會進行不同程度的返還等。但這些,都不是運營商不退餘額的理由。運營商應該有義務和明晰的制度,去核實哪些話費可以退,哪些附送的話費不能退。不能以交費渠道、方式的不同而拒絕退餘額,更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將話費轉移至消費者的其他賬戶中。
消費者要求退手機話費的餘額,是有據可依的。早在2007年,原資訊產業部電信管理局《關於使用者手機銷戶要求餘額退現金申訴處理的回覆》就明確提出,“手機賬戶餘額歸使用者所有,當用戶要求對賬戶內金額進行支配使用時,通訊企業應切實履行其配合義務,向用戶退還賬戶內餘額。”可惜的是,不僅很多消費者不清楚自身應該享受的這項權益,就連運營商也故意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