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基層林業

    首先,必須調查清楚事實真相

    一般在調查過程中可採取驗證雙方的權屬證明材料;走訪調查上一次確權發證的當事人,瞭解上一次確權發證情況;走訪瞭解本組群眾對該山場權屬的看法;以及調查雙方在上一次發證以後,在該山場從事經營活動的情況等,綜合分析,去偽存真,辨析山場權屬是否存在錯誤。

    其次,評估錯證山場價值及經營成本

    在調查清楚山場的歸屬問題以後,還要對山場目前的現狀進行調查評估,為下一步的調解打好基礎。首先要檢視山場現狀,是人工林,還是天然林,是否開展過經營活動;其次核算經營方造林、培育投資成本;最後對目前山場的林木價值進行合理評估。

    最後,對涉事雙方分別談話瞭解,溝通協商,妥善解決

    在上述工作結束以後,就可以進入調解處置階段了,可以分別找雙方談話,瞭解他們的想法和訴求,並明確這種錯證的處置原則。

    一般這種情況,即便是錯證,但實際經營方只要開展了造林活動,新造林應該屬於經營者,而且需要經營一個輪伐期,直至樹木可以砍伐,同時經營者需要支付林地所有者山場租金;如果沒有開展造林,可以適當支付經營方護林勞務;當然也可以按照目前人工林價值,扣除林地租金,由林地所有者回購經營,這主要看雙方的態度和訴求。

    總之,此類錯證,需要當事雙方以一顆平常心,客觀冷靜的面對,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合情、合理、合法的妥善解決。否則就會構成糾紛矛盾,只能登出原林權證,暫時擱置,任何一方不得登記林權,從事任何經營活動,直至矛盾糾紛化解,再確權登記發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夢見捉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