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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27年,後來談上了一個女朋友,確定戀愛關係,天天影片聊天,週末會牽手出去看看電影逛逛街啥的,感覺不愛了,目前還沒發生進一步的關係,在外面消費基本也是花的我的錢,並不是心疼錢,就是感覺還是一個人爽,自由,想盡早分手,算渣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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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鴻語A

    戀愛是美好,分手即痛苦!無論時間長短,對於要分手的情侶來講,難免也是一場“撕心裂肺”,除非一方是“冷血”。

    瞭解一個人是時間的事,療傷也是一個時間上的問題。

    三個月,九十天,整整兩千一百 六十個小時。說長不短,說短不長,一個人的性格,愛好、慢慢在這一千多個小時裡所有的好,不好,都會一一呈現...

    那麼,三個月的磨合自然成為定居。也是經過多少個忍讓,包容,觀察觀察中交錯,既然說到分手那麼就註定了三觀不合,性格不合...等等一大堆的理由。其實,所有的理由都是為分手做鋪墊,既然有了理由,那麼還是痛痛快快,友好地各奔東西吧。有句話就是:天涯何處無芳草!牆裡鞦韆牆外道,何必一棵樹上吊死啊。

  • 2 # 懂得的力量

    其實這是一種很常見的感覺。你還沒有做好準備談戀愛,對這個女孩也缺乏足夠的心動。

    雖然說並不是一定要特別愛才能走的長久,但時代發展到這一步,兩個人有感情基礎的情況下一定比沒有感情要走的更遠。

    現在你們兩個人才談3個月,彼此的感情還不會特別深,兩個人也還沒有發生關係。

    所以個人認為這個時候不如當機立斷的好。這才是對彼此負責任的一種態度。

    畢竟女孩子的青春也是很珍貴的,另一方面相處的久了,再分手反而更是心痛。

    投入的時間,精力越多,女孩子越難走出來。

    你現在提出疑問,說明你潛意識裡是明白的,你是不願意跟這個女孩子長遠走下去的。

    那就不要為了所謂的不好拒絕,沒法開口,害怕人罵等原因一直拖著這段關係。

    那麼拖一年,兩年,甚至結了婚,有一天,你發現你實在過夠這樣的日子了,要分手,要離婚。那對女孩子傷害會有多大呢?

    那時候你揹負的罵名不是更大嗎?負疚感不也更大嗎?

    所以建議你勇敢面對真實的自己,分手,這沒有什麼,因為你們的感情還不足以維持自己的感情。

    就是談了一兩年,三五年的戀人分手也大有人在。雖然會很傷害人,但及時止損不是毀人一生更好嗎?

    兩害相權取其輕。

  • 3 # 情感無患子

    在08年的時候,我那個時候正好27歲!那一年是比較灰暗的一年,先是辭職自行創業,不止沒有了收入,還每天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更關鍵的是將自己多年的積蓄用完了,還欠下了鉅款,到最後不得不選擇了放棄!然後逼於無奈再度去找工作,一方面由於市場大環境不好、另一方面自己不願將就和委屈,很多工作都看不上!就這樣很長時間都沒有工作,處於失業狀態!

    就是在這段時間,身邊的哥們幫我渡過了難關!平常有事沒事就拉著我出去吃飯、喝酒。再有隻要有空,就拉著我打牌,以排解我心中的鬱悶,沒錢用就直接找他們拿!讓我心情好了不少。

    其中一哥們還幫我介紹了一個女朋友,因為以前忙於工作,有4、5年都沒有和女孩子有過正式的交往!剛開始我還很拘謹,都不是很主動,倒是她挺積極的。經常約我出去逛街、散心,她知道我失業,所以大部分時候出去玩的錢都是她出的,我都挺不好意思。隨著接觸的時間久了,覺得她真的蠻合適自己的,善解人意、體貼、Sunny,尤其是對我有莫名的信心!讓我感覺我只是一時不順,而不是能力不行!

    在大半年交往過程中,我們僅僅是牽過手,更近一步的接觸都沒有發生過,不是我不想,也不是沒有機會!而是我不敢,我怕我付不起這個責任!更怕我耽誤了這麼好的一個女孩!

    她有和我抱怨,認識這麼久都不知道我家在哪裡?還問過我父母知不知道我在談戀愛,我含糊其辭的搪塞過去!曾經有段時間,我是真的有想過和她步入婚姻。那是快過年的時候,她讓我去她家玩一下!順便讓家裡人認識一下!我是真的動了心,我知道去見家長意味著什麼!我甚至買好禮物!但最後我還是沒有去!並且直接給她發了條訊息,說分手吧!我不配她!

    她後面不停的給我打電話、發訊息!想要問個明白!我一直拒絕迴應,電話不接、資訊不回!甚至她讓朋友約我,我也不見!那段時間我只有透過把自己關在家裡打實況足球來麻痺自己!

    我知道我傷了她,但我不能害了她!我是喜歡她的,但那種環境下我不能給她生活的保障,不能給她幸福,我不配愛她,更不配娶她!

    感謝她在我的生命中出現過!如果有可能,我真希望我從來沒有出現過在她的生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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