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2020執業藥師考綱正式公佈
就在剛剛(2020年4月14日),2020年執業藥師考試大綱終於公佈了!
考試大綱釋出之際,《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仍在修訂尚未正式釋出。特別提示,2020年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正式開考前,如果《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正式釋出,該法規將納入《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第四大單元“藥品經營管理”考試範圍。
小夥伴們也不要心急,來學網的老師們正在緊鑼密鼓的整理各科目考試大綱及考試教材變動內容,請考生們稍作等待,以獲得第一手考試大綱資料!
政策詳情
“2020年版考試大綱,是在借鑑和總結2015年版考試大綱和近年考試工作的基礎上,立足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用定考、科學合理、保障能力”的定位和要求,以崗位勝任力為導向,結合中國藥學專業技術人才和藥學教育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力求更好實現“以用定考、以考促學、學以致用”的考試大綱“指揮棒”作用。新版考試大綱,在保持必要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等“三基”要求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對專業知識的領會、運用、分析、綜合、評價的能力要求。內容兼顧藥品生產、批發、零售、使用四大領域的藥品保障相關要求,側重要求藥品經營企業和醫院藥房中與執業藥師執業相關的知識與技能,重點要求作為合格執業藥師所應具備的在藥品質量管理和藥學服務兩方面的綜合性執業能力。對於部分執業藥師應具備但不適宜透過現有考核方式來反映的能力要求,將在後續的執業藥師繼續教育要求中進一步明確和完善。
新版考試大綱將從2020年開始實施。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均以新版考試大綱為命題依據。曾參加2019年度考試但還有部分考試科目未合格的考生,可參加以新版考試大綱為命題依據的相應科目考試。
考試大綱釋出之際,《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仍在修訂尚未正式釋出。特別提示,2020年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正式開考前,如果《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正式釋出,該法規將納入《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第四大單元“藥品經營管理”考試範圍。”
4月14日,2020執業藥師考綱正式公佈
就在剛剛(2020年4月14日),2020年執業藥師考試大綱終於公佈了!
考試大綱釋出之際,《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仍在修訂尚未正式釋出。特別提示,2020年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正式開考前,如果《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正式釋出,該法規將納入《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第四大單元“藥品經營管理”考試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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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詳情
“2020年版考試大綱,是在借鑑和總結2015年版考試大綱和近年考試工作的基礎上,立足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用定考、科學合理、保障能力”的定位和要求,以崗位勝任力為導向,結合中國藥學專業技術人才和藥學教育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力求更好實現“以用定考、以考促學、學以致用”的考試大綱“指揮棒”作用。新版考試大綱,在保持必要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等“三基”要求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對專業知識的領會、運用、分析、綜合、評價的能力要求。內容兼顧藥品生產、批發、零售、使用四大領域的藥品保障相關要求,側重要求藥品經營企業和醫院藥房中與執業藥師執業相關的知識與技能,重點要求作為合格執業藥師所應具備的在藥品質量管理和藥學服務兩方面的綜合性執業能力。對於部分執業藥師應具備但不適宜透過現有考核方式來反映的能力要求,將在後續的執業藥師繼續教育要求中進一步明確和完善。
新版考試大綱將從2020年開始實施。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均以新版考試大綱為命題依據。曾參加2019年度考試但還有部分考試科目未合格的考生,可參加以新版考試大綱為命題依據的相應科目考試。
考試大綱釋出之際,《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仍在修訂尚未正式釋出。特別提示,2020年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正式開考前,如果《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正式釋出,該法規將納入《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第四大單元“藥品經營管理”考試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