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正源畫廊一業餘學法

    打官就是打證據!打法條!

    什麼證據在法律上才有效?

    真實、合法、與待證事實有關聯性的證據在法律上才有效!

    講氣話沒有用!

    沒有證據、沒有法律依據勝不了官司!

  • 2 # H1388577

    行證訴訟中,提供了政府關於事件的會議紀要覆函。要求法官調取紀要內容,但他不理會。還有國土廳批覆的檔案影印他說無效,不可以調查嗎?

  • 3 # 八朝古都

    一、證據的分類有:原始證據和傳來證據、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言詞證據和實物證據、本證與反證等分類;

    二、以下為中國三大訴訟法有關證據的種類: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一條 證據有以下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鑑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 4 # 使用者4044055314578

    什麼證據都不管用,只有法院法空的判決有用。三份都是人社局出具的表格,個人繳費申請表中清楚註明1988年3月參保,而在待遇核算表中改為1989年參保,剋扣已參保繳費的一年試用期工齡,根據2007年全華人大發布的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明文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再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原則規定。單位在三十日內向國家機關申請參保。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十條第十款規定。對剋扣減少社會保險待遇的。可以依法維權,國家法律很明確,事實依據很充分,法說法官就是岡顧事實,漠視法律判決維權敗泝,這就是揚州市中院周濤法官2015年揚終字00094號判決,網上可查。

  • 5 # 卡大頭

    有效無效都在於法官 庭審時候法官的發問也是很有學問 能讓你有理的一方說不出或者沒機會說 無理的一方他會想方設法支援你 所以對那些製造冤假錯案徇私枉法的法官必須嚴懲 對虛假訴訟必須嚴懲 對假證偽證必須嚴懲

  • 6 # 北京人49

    事實的起因就是產生證據第一要素,但往往成不了證據。由此“結果”就成了執法者的直接證據。案情的偵辦和審理都圍繞“結果”要證據做裁判。不得不說在法律層面欠缺以事實為依據的論證。才能體現公正,公平。匡復正義。

  • 7 # 妮和八卦

    什麼最高法司法解釋的證據規則,都不重要!你碰到包青天,剛正、守法的法官最重要!所以,即使你的證據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都具備,證據鏈完整閉環性也沒問題,那你也去廟燒柱香,豈求你碰到包青天吧……

  • 8 # 跪射俑

    一、《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二、《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三、《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 證據有以下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鑑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如何看待曹清華、益安寧、香丹清、鴻茅藥酒和補肺丸等,那些在電視臺轟炸的虛假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