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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董鏡亮

    “聖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事物者誤也。”這句話可謂是王陽明龍場悟道的核心思想。按照字面意思,可以這麼解釋:“聖賢之道,其實存在於每個人心中與生俱來的良知之中,我們想要追求聖賢之道,應該求之於自己內心的良知,而不是外在的各種事物。”

    但是,要想真正明白這句話,就不能僅僅依靠字面上的理解,還需要明白王陽明說這句話的大背景,也就是歷史上儒家兩大流派“程朱理學”和“陸王心學”之論戰!如果瞭解了這兩大流派在學術上的主要分歧,自然也就會深入理解王陽明說這句話的目的和深意。

    首先,簡要介紹下朱熹所代表的儒家“理學”和王陽明所代表的儒家“心學”的區別。

    “理學”,是北宋周敦頤先生開創,經程顥、程頤兩兄弟直到南宋朱熹,建立起來的儒家“理學”流派。在這個流派中,核心是“理”(也可稱為“道”,意思一樣,稱呼不同罷了),儒家的“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明德、親民、止於至善”,都是以“理”為基礎的。那麼“理”從哪裡來呢?“理學”流派認為,“理”存在於世間萬物中,任何事物都存有“理”,透過“格物”就可以“知理”。

    “心學”,是南宋陸九淵先生開創,到明代王陽明,建立起來的儒家“心學”流派。在這個流派中,核心也是“理”。但是,“心學”流派認為,“理”並非存在於世間萬物,而是隻存在於“心”,心即物、心即“理”,心外無物!

    因此,我們由此可知,所謂“格物致知”的目的是“知理”,方法是“格物”,核心問題是“如何格物”。

    然後,介紹“理學”和“儒學”在“如何格物”這個核心問題上的分歧。

    朱熹代表的“理學”認為:“理”存在於外在的萬事萬物中,需要“求理於事物”。按照這種邏輯,不同的事物自然存有不同的道理,所以必須要想辦法把這些道理全部收集起來,逐漸積累。因此,必須要“多聞多見”,這就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去觀察、打聽、學習,把各種“理”從這些事物中一個一個的“格”出來,這就叫做“格物”。然後再把這些“理”集中消化,使自己更加全面徹底地明白聖賢之道,這就叫做“集義”。但是朱熹之後幾百年間的儒生,在“格物”和“集義”等科目上實際下工夫時,漸漸感覺萬事萬物,紛繁複雜,哪裡能“格”的完、“集”的完呢?反而會越“格物”、越“集義”,就會感到自己遇事越混亂。說白了,“理學”流派的這種“格物致知”方法沒有實際可操作性。

    王陽明代表的“心學”認為:“理”存在於內心的天性良知中,需要“求理於吾性”。“物”應該是指心中的事物,而不是外在事物。如果外在的事物,不在你自己的心中,那麼這件事物即使客觀存在,但跟你又有什麼關係呢?所以如果事物不在你自己心中,那麼對你而言,等於是“無物”,所以王陽明說“心外無物”。因此“格物”其實就是“格心”,“心學”的“格物致知”,意思是“格心中之物以致知”。

    以上關於“格物致知”的理解和方法上的不同,就是朱熹和王陽明兩派學說最重要的分歧。

    最後,再回到“聖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事物者誤也”這句話。結合上面的論述,相信你已經對這句話有了自己的判斷。“理”究竟存於外,還是存於心,這是哲學問題,而非客觀問題。如果你相信前者,你就會相信朱熹;如果你相信後者,你就會相信王陽明。

    至於“良知真是天生就存在人心中嗎?生下來就有?非條件性反射?不用習得?”這些問題,請捫心自問,你的良知是你學來的嗎?你天生愛自己的父母,你父母一定要把你好好照顧養大,你不忍心去殺人害人;甚至路上沒飯吃的母貓,寧可自己餓肚子,也要把小貓崽養大。其實這就是“良知”,就是“天性”,就是“理”。所以王陽明說“向之求理於事物者誤也”(解釋:以前的人追求“理”,不求於內心良知,而一直求於外在事物,相當於本末倒置,舍滄海而求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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