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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勃(649或650~676或675年),唐代詩人。漢族,字子安。絳州龍門(今山西萬榮)人。王勃與於龍以詩文齊名,並稱“王於”,亦稱“初唐二傑”。王勃也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齊名,齊稱“初唐四傑”,其中王勃是“初唐四傑”之冠。 王勃,字子安,被稱為詩傑。王勃出身望族,為隋末大儒王通的孫子(王通是隋末著名學者,號文中子),王通生二子,長名福郊,次名福峙,福峙即王勃之父,曾出任太常博士、雍州司功、交趾縣令、六合縣令、齊州長史等職。可知王勃生長於書香之家。 王勃也是王績的侄孫。   王勃小時候很聰慧,從小就能寫詩作賦,世人目為神童。《舊唐書》本傳謂王勃:“六歲解屬文,構思無滯,詞情英邁,與兄才藻相類,父友杜易簡常稱之曰:此王氏三珠樹也。”又有楊炯《王勃集序》說:“九歲讀顏氏《漢書》,撰《指瑕》十卷。十歲包綜六經,成乎期月,懸然天得,自符音訓。時師百年之學,旬日兼之,昔人千載之機,立談可見。”太常伯劉公稱王勃為神童。   唐高宗麟德元年(664年仲秋,右相劉祥道巡行關內,年方十四的王勃上書劉右相,其中第一條就是抨擊唐王朝的侵略政策,反對討伐高麗,他認為:“闢地數千裡,無益神封;勤兵十八萬,空疲帝卒。警烽走傳,駭秦洛之甿;飛芻輓粟,竭淮海之費。”真實地反映了人民的不滿情緒。劉祥道看後,為其“所以慷慨於君侯者,有氣存乎心耳”之語驚異,贊王勃為“神童”,並上表舉薦。王勃乃應麟德三年(666年)制科,對策高第,被授予朝散郎之職。此時的王勃雖然才14歲,尚是一少年,但由於才華畢露,在那時就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齊名並稱為“初唐四傑”。   乾封初(666年)為沛王李賢徵為王府侍讀,兩年後因戲為《檄英王雞》文,被高宗怒逐出府。少年得志的王勃經過這樣的打擊,心情是沉重的。他在《夏日諸公見尋訪詩序》中說:“天地不仁,造化無力,授僕以幽憂孤憤之性,稟僕以耿介不平之氣。頓忘山嶽,坎坷於唐堯之朝;傲想煙霞,憔悴於聖明之代。”可以看出他當時的悽愴悲苦和憤激不平。總章二年(669)五月,王勃悻悻離開長安,南下入蜀,開始了他將近三年的蜀中漫遊。仕途的挫折,生活的體驗,山川的感召,使王勃寫下了很多抒發自己情懷的詩文,其中主要是朋友間的酬唱,仕途艱難的感嘆和一些抒寫鄉思的作品。在蜀期間,朝中曾先後徵召過王勃,王勃都稱病辭謝。   咸亨三年(672年)王勃返回長安,裴行儉、李敬玄同典選事,聞王勃文名,又數次召用,但王勃恥以文才受召,作文述志,結果觸怒了裴行儉,被斥為“才名有之,爵祿蓋寡”。第二年,王勃聽友人陸季友說虢州多藥草,他很想去,便設法做了虢州參軍。這是王勃第二次走上仕途。但誰能想到,等待他的卻是第二次沉重的打擊。王勃恃才傲物,在虢州參軍任上與同僚的關係搞得很僵。當時有官奴曹達犯了死罪,王勃不知為什麼卻把他藏到自己府內。後來他又害怕此事洩露出去,就私下把曹達殺了。事情很快被發現,王勃被判死刑而入獄。後又巧遇大赦,免除了死刑。但王勃的父親卻因此事而從雍州司戶參軍的位置上被貶為交趾令。至於王勃擅殺官奴的具體情況,史無詳載,是非莫辨。不過,王勃沒有象第一次廢官後那樣寄情于山川煙霞,而是更珍惜這劫後餘生。“富貴比於浮雲,光陰逾於尺璧。著撰之志,自此居多。……在乎辭翰,倍所用心。”第二年朝廷雖恢復王勃原職,但他決計棄官為民而不就任。在短短的一年多時間裡,王勃完成了祖父王通《續書》所闕十六篇的補闕,刊成二十五卷。撰寫了《周易發揮》五卷、《唐家千歲歷》、《合論》十篇、《百里昌言》十八篇等,同時還創作了大量詩文作品。這是王勃一生中創作最宏富的時期。   上元二年(675年)或三年(676年)春天,王勃從龍門老家南下,前往交趾看望父親。一路經洛陽、揚州、江寧,九月初到了洪州。在這裡王勃留下了《滕王閣序》這一傳世名篇。滕王閣大宴後,王勃繼續南下,於十一月初七到達嶺南都督府所在地南海,第二年秋由廣州渡海赴交趾,不幸溺水而卒,年僅二十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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