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三九九年,哲學家蘇格拉底被雅典的一個人民法庭判處死刑。 蘇格拉底於是被投入監獄,等待雅典在提洛島祭祀阿波羅神的活動結束後處決。其間,弟子們輪流探監,陪伴老師度過最後的日子。於是,便有了柏拉圖記載蘇氏獄中言論的那幾篇著名的對話錄。約摸一個月後,這位年已七旬的哲人遣退妻兒,在眾位弟子面前飲下毒鴆,從容就死。 在蘇格拉底一案中,一方是追求真理、捨身取義的偉大哲人,另一方則是以民主自由為標榜、被視為民主政治源頭的雅典城邦。孰是孰非,誰善誰惡,不那麼涇渭分明,感情上的取捨則成為一種痛苦的折磨,因而其悲劇色彩愈加彰顯。在民主自由觀念深入人心的現代世界,蘇格拉底之死就不僅成了一個問題,而且成了現代人心裡一個難以解開的結。 起訴蘇格拉底的三人都是雅典公民,以美萊特斯為首,他們依法提起公訴。對蘇格拉底主要的指控是不敬神和敬事新神。 審判蘇格拉底一案的陪審團由五百人組成,先是由原告和被告分別為自己辯護,並進行舉證。之後陪審團舉行第一次投票,決定被告是否有罪。 蘇格拉底在第一輪的投票中以二百八十票對二百二十票被判有罪,在法庭上,他辯解自己非但無罪,反而於城邦有功,理應得到城邦的禮遇。對自己提出的處罰方案又近乎玩笑,僅希望罰款一百德拉克瑪了事。 他那不合情理的刑罰意見,和藐視法庭的態度,反而迫使本來同情他的部分陪審員轉向選擇原告提出的刑罰,最後以三百六十票對一百四十票被判死刑。 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蘇格拉底的罪名似乎是莫須有的,沒有確鑿的犯罪行為,其言論也沒有導致直接的傷害。但在雅典,對犯罪行為的認定不同於現代。無論什麼指控,無論犯罪行為是否確鑿,也無論是否造成直接的傷害,只要陪審團投票認定,罪名即告成立。 有人會問,對於像蘇格拉底這樣一位大哲學家,雅典人似乎沒有表現出應有的對權威人士的尊敬,僅以區區罪名,即判以極刑。這不是太難以令人理解了嗎? 殊不知,當時在雅典是不存在任何個人權威的。既沒有知識的權威,也沒有道德的權威,甚至沒有政治的權威。唯有一個權威,那就是人民的權威,一切都得服從人民群體。蘇格拉底雖然是一位名人,但卻並不是備受尊重的哲學權威。相比起來,他的名氣更多地來自於他的怪誕。 古代希臘的民主政治同現代世界形形色色的民主政治並不一樣。在現代的民主政治中,個體一面從屬於群體,一面卻享有作為個體的獨立性,享有自由。但在古希臘,個體是完全從屬於群體的,他沒有脫離於群體之外的自由。按亞里士多德的說法,個體只有在屬於城邦(亦即群體)時才具有存在的意義,不屬於城邦的個體要麼是鬼神,要麼是獸類。 群體的意志和利益高於其它一切,為此可以犧牲個體的利益和權利。雅典一條獨特的法律即最好地說明了這一點。依法雅典人每年可以放逐一位政治領袖,由公民大會投票選出。因以破碎陶片充作選票,而得名“陶片放逐法”。投票時只要在陶片上刻上名字即可。無需過失,也無需罪行,只要獲得票數超過六千,即遭流放。 如果以現代人的眼光看,這純屬對個人自由與權利的踐踏。但在雅典,像底米斯托克利等一批最著名的政治家都在流放之列。這就是說,在古代希臘,個人是沒有現代意義上的自由的(即柏林所說的“消極自由”)。既沒有脫離群體的自由,也沒有言論的自由。蘇格拉底的言論明確表示出他對“人民”這個群體的輕蔑,想要同它保持距離。同時在“人民”看來,他的言行實際上已經造成了某種傷害,因為他的弟子參與了推翻民主政治的活動。他的被處死,其實在情理之中。 而現代人慣於拿現代的民主來衡量古代希臘的民主政治,認為平等與自由理所當然都是民主政治的內容,因此蘇格拉底之死才成了難以解開的結。
公元前三九九年,哲學家蘇格拉底被雅典的一個人民法庭判處死刑。 蘇格拉底於是被投入監獄,等待雅典在提洛島祭祀阿波羅神的活動結束後處決。其間,弟子們輪流探監,陪伴老師度過最後的日子。於是,便有了柏拉圖記載蘇氏獄中言論的那幾篇著名的對話錄。約摸一個月後,這位年已七旬的哲人遣退妻兒,在眾位弟子面前飲下毒鴆,從容就死。 在蘇格拉底一案中,一方是追求真理、捨身取義的偉大哲人,另一方則是以民主自由為標榜、被視為民主政治源頭的雅典城邦。孰是孰非,誰善誰惡,不那麼涇渭分明,感情上的取捨則成為一種痛苦的折磨,因而其悲劇色彩愈加彰顯。在民主自由觀念深入人心的現代世界,蘇格拉底之死就不僅成了一個問題,而且成了現代人心裡一個難以解開的結。 起訴蘇格拉底的三人都是雅典公民,以美萊特斯為首,他們依法提起公訴。對蘇格拉底主要的指控是不敬神和敬事新神。 審判蘇格拉底一案的陪審團由五百人組成,先是由原告和被告分別為自己辯護,並進行舉證。之後陪審團舉行第一次投票,決定被告是否有罪。 蘇格拉底在第一輪的投票中以二百八十票對二百二十票被判有罪,在法庭上,他辯解自己非但無罪,反而於城邦有功,理應得到城邦的禮遇。對自己提出的處罰方案又近乎玩笑,僅希望罰款一百德拉克瑪了事。 他那不合情理的刑罰意見,和藐視法庭的態度,反而迫使本來同情他的部分陪審員轉向選擇原告提出的刑罰,最後以三百六十票對一百四十票被判死刑。 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蘇格拉底的罪名似乎是莫須有的,沒有確鑿的犯罪行為,其言論也沒有導致直接的傷害。但在雅典,對犯罪行為的認定不同於現代。無論什麼指控,無論犯罪行為是否確鑿,也無論是否造成直接的傷害,只要陪審團投票認定,罪名即告成立。 有人會問,對於像蘇格拉底這樣一位大哲學家,雅典人似乎沒有表現出應有的對權威人士的尊敬,僅以區區罪名,即判以極刑。這不是太難以令人理解了嗎? 殊不知,當時在雅典是不存在任何個人權威的。既沒有知識的權威,也沒有道德的權威,甚至沒有政治的權威。唯有一個權威,那就是人民的權威,一切都得服從人民群體。蘇格拉底雖然是一位名人,但卻並不是備受尊重的哲學權威。相比起來,他的名氣更多地來自於他的怪誕。 古代希臘的民主政治同現代世界形形色色的民主政治並不一樣。在現代的民主政治中,個體一面從屬於群體,一面卻享有作為個體的獨立性,享有自由。但在古希臘,個體是完全從屬於群體的,他沒有脫離於群體之外的自由。按亞里士多德的說法,個體只有在屬於城邦(亦即群體)時才具有存在的意義,不屬於城邦的個體要麼是鬼神,要麼是獸類。 群體的意志和利益高於其它一切,為此可以犧牲個體的利益和權利。雅典一條獨特的法律即最好地說明了這一點。依法雅典人每年可以放逐一位政治領袖,由公民大會投票選出。因以破碎陶片充作選票,而得名“陶片放逐法”。投票時只要在陶片上刻上名字即可。無需過失,也無需罪行,只要獲得票數超過六千,即遭流放。 如果以現代人的眼光看,這純屬對個人自由與權利的踐踏。但在雅典,像底米斯托克利等一批最著名的政治家都在流放之列。這就是說,在古代希臘,個人是沒有現代意義上的自由的(即柏林所說的“消極自由”)。既沒有脫離群體的自由,也沒有言論的自由。蘇格拉底的言論明確表示出他對“人民”這個群體的輕蔑,想要同它保持距離。同時在“人民”看來,他的言行實際上已經造成了某種傷害,因為他的弟子參與了推翻民主政治的活動。他的被處死,其實在情理之中。 而現代人慣於拿現代的民主來衡量古代希臘的民主政治,認為平等與自由理所當然都是民主政治的內容,因此蘇格拉底之死才成了難以解開的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