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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女蝦biubiubiu

    這個你得看從哪方面出發了。出發點不一樣,結論就不一樣。

    從法律層面講,肯定是沒有的。因為你和丈夫是婚姻關係,所以在這個家中,你是有,而且是必須有義務贍養老人的,不管老人有幾個孩子。這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但是,當丈夫去世了,你和這個家庭的法律層面的關係就斷了,所以這個時候是沒有義務去贍養的。

    從道德層面講,是有這個義務的。因為畢竟和丈夫有婚姻關係,即使丈夫不在了,你同樣還是叫婆婆一聲媽,是公婆的兒媳婦,因為人有七情六慾,人活著就是有感情的。不然的話,旁人的閒言碎語就能把你打垮。即使再婚了,同樣也是對之前的公婆好一點,這樣起碼良心上對得起自己。

    所以出發的層面不同,得到的結果就不會相同。願天下人都和和睦睦的。

    以上觀點,均屬個人意見,如有不妥之處,敬請指正。

  • 2 # 法海一粟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因此,子女必須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當然,贍養責任的承擔,以贍養能力為限。就是說,如果子女自己生活困難,的確沒有贍養能力的,法律也不能強制。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子女沒有贍養能力的老人,應由政府予以救濟和幫撫。

    2,法律沒有規定兒媳應當贍養公婆,同樣,法律也沒有規定女婿應當贍養岳父母。因此,丈夫去世後,兒媳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

    3,如果兒媳願意替死去的丈夫盡贍養義務,應當予以鼓勵。對此,繼承法規定,喪偶後,盡了贍養義務的兒媳,對公婆的遺產有酌定分取遺產的權利。

  • 3 # 志同道合179276449

    丈夫去世,媳婦沒有再嫁,有義務贍養另有三個孩子的公婆嗎?丈夫去世,媳婦沒有再嫁,證明原有的家庭組成結構沒有改變,贍養父母是兒女應盡的義務,作為兒媳有贍養公婆的權力但是沒有贍養義務。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也可贍養公婆。

    丈夫去世,兒媳要承擔家庭的重任,養肓兒女也是父母應盡的義務,兒媳要撫養兒女成長,供他們上學讀書,使他們成人立業,結婚生子確實不容易,一個人承擔家庭的重擔,有誰同情,有誰憐念,如今公婆另有三個孩子難道他們不能自覺的擔當起贍養父母的責任嗎?

    作為公婆另有三個孩子,他們都有贍養權利和義務,在他們有贍養能力的情況下,都要自覺的擔當起贍養父母的責任,不能相互推卸責任。

    在三個孩子都不願意贍養的情況下,父母可向法律部門提出申訴,透過法律途徑解決老人的贍養問題。

  • 4 # 429方寸世界

    公婆還有三個子女,還要指望喪偶兒媳贍養自己,太不應該了。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喪偶兒媳沒有義務贍養公婆。

    喪偶兒媳對公婆履行生養死送的撫養義務的,可以作為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財產。

  • 5 # 熬出來的自由

    對於這個問題,可以肯定的回答沒有贍養的義務。說好聽點養是情分不養是本分。

    對於丈夫去世了自己都沒有改嫁,可能是對丈夫的深愛,也可能是想自己的孩子能有個更好的成長環境,所以選擇自己一個人默默的忍受孤寂。如果條件好,適當的補助下公婆也未嘗不可,如果條件不好,公婆還有三個兒女,還去強人所難,那就著實有點過分了。

    我相信不嫁的心都有,不可能有不養的意,所以還是以實際情況而定吧,不要寒了嫂子的心,不然你的兄弟的棺材板子也會壓不住的,既然你的兄弟都去世了,那就大度點,對自己的嫂子好點。

  • 6 # 律師獨角獸

    其一,這個問題其實是法律和道德的困境。法律僅僅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像題目中法律和普通人的認知就有明顯區別。

    在法律上,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和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是相連的。題目中的兒媳,首先沒有受過撫養。本應承擔贍養義務的是其丈夫。兒媳進入這個家庭是因為婚姻關係。在兒子死亡的情況下,兒媳與其婚姻關係自動解除。嚴格從法律上說,兒媳改不改嫁,與這個家庭均並無法律上的關係。所以從法律上很難說兒媳有義務贍養公婆。

    但是我們畢竟生活在傳統的人情社會中。社會公認在兒媳改嫁之前,還要繼續承擔死去丈夫的義務。但是我認為這是個道德標準,不應該強求。

  • 7 #

    法律上來說,兒媳是沒有義務去贍養公婆的。父母是有子女贍養的。公婆還有三個子女,所以兩老的贍養費應該有他們的三個子女共同承擔。

    在道德上講,自己丈夫雖然去世了,作為兒媳也是他們的女兒。個人認為人道上應當作為女兒的本分去承擔部分贍養費的。

  • 8 # 開封的

    這個問題很複雜,就看婆婆的經濟來源怎樣?我婆婆是大學教授,月收入6000多,他最喜歡的兒子,十多年前就去世了,但是他老婆在這個家根本就不可能走,這個家所有的財產被他一家全部霸佔完,另外三個兒子出錢出力造受非常不公平的待遇,有地方說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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