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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一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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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野史誌異
當我們看古裝劇時,經常會看到按手印畫押的場景,如囚犯在認罪後會簽字畫押,還有一些房契地契等立字據等等,但古人可沒有電腦來識別指紋的不同,那為什麼還要按手印呢?
古人的文盲率較高,很多人都是文盲,無法寫出自己的名字。當然,也沒有私人印章之類的東西。按下指紋,或者使用身體的某一個部位印在紙上,便成為個人承諾的重要證據了。
最開始的簽字畫押,只不過是畫一個圓圈,或著一個十字,但後來,每個人畫的十字和圓圈都是相似的,這樣就無法區分和確定是否是當事人畫下的。
因此,為了避免這種尷尬的局面,古人使用指紋/手印,這些天生的,每個人都具備的特點來進行區別。但即使按下指紋/手印,該如何識別每個人的不同呢?
那時,其實也只是用肉眼來識別出來。但是,由於指紋太薄,很難用肉眼識別的清楚,因此當按指紋時,會被要求按下整隻手或整個腳,這樣來達到更高的識別度。
事實上,在2000多年前的秦朝,中國就有使用指紋來識別罪犯的記錄。在出土的秦簡中,有《封診式穴盜》篇記載:“內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跡、膝,手各處。”。這表明,在秦代就有官員使用“手跡”作為識別罪犯的方法,並將“手跡”作為對作案現場調查的一種物證。
從那以後,一直遵循使用在文書上以指模、掌模為鑑的習慣。中國古代軍隊有《箕斗冊》,就是登記士兵的指紋,以便檢查。這說明當時已經能對指紋按形態、結構進行正確分類,並將這種分類特徵和知識應用於社會實踐中。
但是,真正將指紋當做一種識別技術的,則是宋代的宋慈。他寫了《洗冤集錄》,總結了前人的經驗,並正式提出指紋識別作為判斷區別人的方法,指紋的使用也在他的推動下逐漸普及開來。而在電視劇《洗冤錄》的宣傳下,宋慈甚至可以說能夠被稱為中國法醫界的鼻祖了。
到宋代時期,指紋破案的技術已經非常的成熟,並且還有大規模的採錄指紋,這就像你要去公安部記錄自己的指紋一樣。而國外對指紋的研究始於17世紀,指紋在斷案上的應用直到19世紀末才開始。很多人認為指紋識別技術來自國外。然而,在指紋的運用上,我們的祖先才是真正的引領者,比外華人要早了兩千多年。
隨著現代科技資訊的發展,高科技儀器越來越精密,指紋也越來越多地被運用,如手機指紋解鎖、電腦指紋登入、公司考勤記錄帶指紋識別、銀行保管箱密碼大多也是需要指紋識別才能使用,特別是在刑事偵查案件中,指紋識別更是起著重要作用。
當然,在民事訴訟中,也會涉及指紋、手印識別相關的案例,例如,借貸之類的案件,也都會要求識別指紋和手印的真實性。法院會委託專業的司法鑑定機構識別指紋和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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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鄭十三
用肉眼辨別。
在古人,很多人都不識字,大概能寫自己的名字已經非常厲害,所以,要在一些重要文書、契約中,簽字畫押,代表著同意產生法律效力。而有知識、文化及身份地位的人,通常都擁有自己專屬印章。
最先普及的文書確定方法,並非按手印,而是畫圈或者畫十字,透過圈或十字的寫法來確定是否為本人簽署。不過後來官府發現,有些畫圈或十字雷同,並不能區分和確定是否為當事人簽下,所以就利用手印指紋這個與生俱來且每人都不同的特性,作為當事人確認的證明。
中國古代很早就懂得了指紋對比,並開始運用到了案件審查上,雖然精準度比不上今天的電腦指紋識別,但在當時卻是非常靠譜的一個方法了,據記載,秦朝便開始運用指紋來破案。古人對指紋的分析很簡單,簡單來說就是肉眼辨別,古人將指紋分為“螺”和“箕”。“螺”是漩渦型指紋,呈螺旋狀,“箕”是流狀指紋,每個人的指紋的節點都會不同,透過對別,不難得出結果。
宋元時期,指紋識別查案達到新的高度。世界法醫鼻祖宋慈在其著作《洗冤集錄》中對指紋識別做了詳細的記載,並寫明瞭如何運用。官府也會專門培養一批分指紋的人,稍加訓練就能清楚辨別指紋誰屬。
指紋的應用是中國古代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之一,西方直到十七世紀才發現指紋的特殊性,中國整整比西方早了2000年,是中國古代人民貢獻給世界的又一大“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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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也有它的時代適應性,在那個年代這就已經是高科技了。
憑肉眼證明那個指紋是你的估計比較難,但是證偽還是比較容易的,每個手指都有兩種粗略的模式,圈和條,十個手指就有1024種可能性。在你身邊遇到完全模式相同的兩個人其機率已經非常低了,所以很容易證明那個不是你。反過來說就是 那個是你的機率就比較高。
另外以那個時代的造假作弊工藝來說指紋識別比現在都可靠,因為現在造假比較容易,但是現在還不是到處在用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