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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社燴雜談

    我選擇要孩子,房子是死的,人是活的。

    人活一輩子難道僅僅是為了一棟房子嗎?

    但是一輩子為了孩子的卻很多。

    辛苦一些年,可以賺一套房子,但是孩子沒了就沒了。

    人活著有些東西是要去爭取的,不爭饅頭爭口氣!

    作為男人,我傾向要孩子,下圖是我家寶寶哈

  • 2 # 雨打芭蕉796

    在這個金錢至上的社會,不乏會有人選擇房子,但是如果讓我選擇,我肯定會選擇孩子。也不是我不看重物質,關鍵是自己過不了感情這一關。自從孩子出生,到與孩子相伴的每一天,我們見證了他一點一滴的成長,同時也帶給了我們人間至親的歡樂,從孩子身上看到了我們生命的延續,看到了人間最美的陪伴,也讓我們重新體驗了我們成長過程中父母的不易。一個時代的接力者,一個我們視為希望的未來,豈是一個身外之物的房子可以比較的?

    當你決定走出婚姻時,回頭看看孩子的眼睛,你真的忍心放棄這個你曾視為珍寶的孩子?我想,只要是有感情有責任心的人,都無法割捨這份無與倫比的親情。

  • 3 # 君子蘭169515138

    這個問題我想過,首先毋庸置疑我肯定希望要孩子.但是我會根據當時的各個方面來綜合考慮,哪一方要孩子對孩子發展和前途更有利就跟哪一方.因為我家是個男孩子,我目前是更傾向於男方照顧,可能對孩子的成長和性格更有利,前提老公愛孩子又有責任心.記得看過一部電視劇,名字忘了裡面內容就是兩口子離婚後女方帶孩子,其中有個男孩長大性格和他舉手投足都很像女人,他自己也說自己跟很多女孩子都談的來,那些女孩子都把他當成姐妹就連來例假這麼隱私的事都跟他說,他自己總結是跟媽媽有關係,身邊都是女人,沒有男人交他怎樣做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雖然是電視劇但也都來源於生活,畢竟以後男孩子要養家,要承擔男人的責任.所以我覺得跟爸爸更好.當然離婚我可以房子也不要只要讓我隨時能見到孩子就行,我想這才是為孩子著想吧.如果單純只為留在身邊可能也是自私.不知道我想的對不對?

  • 4 # Acc東方

    其實走上離婚的道路,不管你是要房子還是孩子,傷害最大已經是孩子。

    那對我個人而言彌補是最大的問題了。

    我父母當時離異時,房子歸我名下。然後我跟我父親由我母親撫養,父親給撫養費。在外人看來是最好的選擇,起碼房子和母親還有物質都有。有很多苦處誰又知……

    如果要我選擇,毫不猶豫的選擇是孩子。剛剛我也說了是彌補問題,就算現在的房子天價能創造我和孩子最好的物質生活,但是我不想他童年和我一樣。就算房子折價一個億給他,他情感缺陷三觀不正。到頭來還不是敗家。也許你和我不一樣,我是經歷過才會有信心教導好他,比起物質我更想在他心裡樹立更好的榜樣。至於其它的甘苦與共一起創造,起碼他長大也會理解我。

    最後奉勸大家,最好不要走到哪一步。傷害了去彌補那是一輩子的事情。要做就做更好的我們,男同胞多點包容,女同志少點抱怨,彼此相互理解,謙讓。縱使外面的花花世界再好,也有謝幕的時候,後頭看家就是家。

  • 5 # 蘋果耗子

    可不可以既要孩子又要房子,魚與熊掌我都想兼得~孩子意味著生命力的延續,房子意味著生活的保障。若沒有房子的話,要了孩子住哪兒呢?若沒有孩子的話,要了房子,回家後連個人影都沒,有住的意義嗎?

    所以,這個問題是一個偽命題,特別是對於像我這樣有老婆孩子,怕孤單寂寞的中年油膩男人而言~至於各位看官怎麼選擇,這就是你們自己的事了。

    不過,在此提醒下各位:

    離婚時,孩子不是你想要就能有

    1.無論性別,2歲以下的孩子一般判歸女方,因為2歲以下屬於哺乳期內,優先歸女方撫養。

    2.無論性別,10歲以上的孩子有選擇跟誰生活的權利。也就是說,若你的娃不喜歡你,就算你想撫養他,也未必能如願。

    3.最重要的一點,若你的配偶各方面全面優於你,並有利於孩子成長,且想撫養小孩,就算你想要小孩,也搶不過他。

    離婚時,房子不是你想要就能有

    1.配偶婚前房產且全款結清,房子歸配偶所有,你無權享有。

    2.無論是否婚前房產,無論你是否支付了部份房款或參與還貸,房產證是配偶的名字無你的名字,房子歸配偶所有,你所支付的費用由配偶補償。

    綜上,問題是圖樣圖森破無疑。若真走到了離婚,搶還來不及,還有得選嘛,除非是真愛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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