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豆米豆藍
-
2 # 輔警考試那些事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的通知,招聘時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這體現了國家對民生問題的一種態度,也是關注民生的一種體現。
在早些時候,有一些公司在人員招聘的時候對女性的是否婚育比較關注,其實主要原因是在,在女性生產的自然週期裡需要休產假。
2012年國務院審議透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規定女性的產假時間有原來的90天提升到了98天。
另外用人單位是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的的產假期間的待遇為:1、生育津貼;2、生育醫療費用;3、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4、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上述費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種情況下,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產假工資,但由於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產假天數得出的,該津貼的數額可能低於女職工的本人工資數額。因此,若生育津貼的數額低於女職工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所以在女性休產假期間,用人公司是不許降薪,降級,以及辭退的,並且還得支付工資。
另外,在產假結束後,為了體諒到女員工孩子仍在哺乳期所以對員工進行適當的照顧,綜上所述便是用人單位不願招未婚未育女性的主要原因。
招聘不詢問婦女的婚育情況,具體實施要看具體的招聘單位而定。
比如學校,事業單位的招聘,完全可以不必要詢問。但是企業招聘,就會面臨一些具體的事宜。可以詳細舉例來談談:
比如一個工廠,訂單特別多,要按時完成訂單,會招聘員工。但是若招來的員工恰巧懷孕,或正在備孕期間,或招來沒多久就懷孕。顯然,這種情況是不能長時間在生產線上工作的。文員,辦公室的職位又都是飽和狀態,那這些人該如何安置呢?
再又結合實際,已生育子女的員工,面臨著孩子上學放學的實際情況。若是企業的流水線作業,她又如何能在那個時間點去接送孩子?企業不加班那是空談,百分百都會安排加班。
所以對企業來言,若是招聘不詢問婚育史,可以執行但若碰到上訴問題,那就需要雙方自我調節呢。儘量做到盡善盡美吧!保護女同胞的就業問題,保障女同胞的權益也是在維持並建設我們每個人自己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