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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aldeinsamkeit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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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遺忘中的魔鬼
自己百度就知道的事情明知故問,而且還混淆視聽,你聽誰說的就問誰,不確定就百度或者自己查民法典,提這些問題製造輿論擾亂社會和諧,你這種就該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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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在山的那一邊
法不責眾,就是上刑法也不一定有用。如果說結成親家,你去告我收彩禮?這可能嗎?別人舉報?誰舉報?我和誰說?傻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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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夥子賣矛而我賣盾
跟學費一個樣,自己想想看吧!以前收學費500一學期,現在也一分沒有少,只是不叫學費了而已。老人言:羊毛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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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凡凡帶你去看車
並沒有這樣的規定吧,新民法典只是說女方要彩禮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男方可以選擇不給,或者少給一些。當然收彩禮只是一個習俗而已,每個地方的行情價格其實都不一樣,根據各地的一個經濟情況,還有就是男方的一個家庭情況來定,男方如果很有錢,他家裡願意出很多的彩禮錢,這個也是個人的事情。我就以我這邊七八線的小城市來距離,十年前結婚的彩禮,普通一般家庭只要3到6萬左右,然而到了現在,最少都是8.8萬、16.88萬、18.88萬這樣,整個彩禮錢都增加了幾倍,這還不包括給女方買金的錢,七七八八加起來最少要20萬。這還是普通一般工薪階層的彩禮錢,如果對方是做生意的那這個金額就更高了。所以我覺得新民法典實施後對彩禮這塊的影響還真的不大,畢竟女生都覺得第一次結婚總不能太寒酸,而男方家庭如果也是第一次結婚,只要不是經濟能力太差也都會盡量滿足,這些都是雙方家長商量的問題而已,普通年輕人自己都是沒有什麼錢的,主要還都是靠家裡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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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1539643728
國家要求茅臺酒售價必須1499元結果市面上沒有茅臺酒了,現在說女孩子再收彩禮就入刑,真要有較真的你看看能不能娶到媳婦吧。國家只是不希望出現天價彩禮,只要雙方都認可願意就行。畢竟娶媳婦也不是為了把她送進監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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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Jasmine揆一
是假的。
關於這條規定,大家需要明確兩個點:首先,《民法典》是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違法《民法典》的規定並不會當然產生刑事責任。違法和犯罪是兩回事,只有違反《刑法》及其相關的規定才能叫犯罪,或者叫大眾理解的入刑。因此,即便違法了《民法典》中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規定也是不會入刑的。
其次,有朋友會問,那《民法典》中的這條規定豈不是根本沒什麼用嗎?不是這樣的,雖然違法此規定並不會產生刑事責任,但會產生相應的民事責任。《民法典》追求平等自願的精神,如果支付和收受彩禮是基於雙方的自願行為,那女方收受彩禮並不會產生任何問題。但如果違法了自願原則,則男方可請求返還彩禮。對此,法律還規定了離婚時男方可請求返還彩禮的三種情形: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但是,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以結婚為藉口騙取高額彩禮的行為有可能涉嫌詐騙罪,不僅要返還彩禮,還會承擔刑事責任被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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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秀兒搞笑段子
感覺沒什麼用,想要彩禮的我也不主動要你不給就不嫁就這麼拖著,實在你不想給了就不嫁了,有的是人會給。或者變著花樣讓你還是要出那麼多錢,比如:來個大鑽戒、五金買重點、下車錢多要點、改口費什麼的。想要還不容易,人家掌握主動權,怎麼弄都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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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客家妹妹呀
明確告訴你,騙你的!
想想就知道了,怎麼可能禁止收取彩禮?還再收彩禮就入刑?人家是說: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產,不是禁止收彩禮。
彩禮多少年來的風俗,怎麼可能說“廢就廢呢”?而且人家爸爸媽媽辛苦養大一女兒,多多少少也算是討個吉利吧。就是天價彩禮不提倡,前幾天某地高價彩禮不是入黑榜了麼?
結婚你情我願,只要是雙方都是自願收彩禮自然就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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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夢想工場888
我們這幾乎不要彩禮,也就萬兒八千的,不超5W。挺好。只要兒女把日子過好。我覺得超過5W的彩禮都是居心不良的。結婚的意義是兒子和女兒長大了結合為一個家庭。現在大都是獨生子女,希望他們好好過日子是初衷。彩禮要多了就似買賣婚姻無異。心放正中,彼此替對方多考慮吧。日子好好過,兒女絕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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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一滴漢水
道聽途說之事不可信,如果女孩子收彩禮入刑,那將是社會的災難,只會讓男光棍越來越多。
試問,一個家庭,父母親含辛茹苦把女兒撫養成人,臨了結婚的年齡,一分彩禮錢不收地把女兒嫁出去,對於只有獨女的父母是何心情,若收禮入刑,我想有的家長寧願把女兒留在家裡,也不會出嫁,或有的寧願生兒子養老,也不生女孩,因為生兒子可以娶一個免費的兒媳婦,可樂而不為,那時,社會男女比例將更加拉大,男多女少的問題將更加嚴重,社會矛盾將更加突出,犯罪率也將呈上升態勢。
再說,對於彩禮錢的多少,也是由男女雙方父母協商決定的,也是根據各地的經濟水平及雙方的承受能力權衡的,另外,大多數女方家庭所受男方彩禮,不管多少,最後還是悉數返回給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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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這是假的。
《民法典》生效後,很多謠言也跟著來了。其實,之前的婚姻法與現在的民法典中,對於彩禮的法律規定,沒有任何的變化,可以收彩禮。但是,藉著收彩禮而騙婚,就不對了。
目前,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按習俗給付彩禮的,有以下三種情形可以請求返還:
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需要注意的是,第二和第三兩項,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規定,是因為目前中國很多地方給付彩禮的情況還較為普遍,如果對彩禮問題完全不管,
可能會使一些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受到嚴重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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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跟著營銷號亂傳,法律規定的字面意思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所要表達的深層意思是不能以婚姻為藉口達到賺錢的目的,比如借結婚為目的騙取高價彩禮,婚後又以各種原因離婚且不想退還彩禮的,違背了夫妻雙方的誠信原則,這樣不但需要全額退還彩禮,而且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