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銀行電子現金不能辦理取現、轉賬和聯機消費等業務。
1.持卡人所申領牡丹信用卡帶有可用於離線消費的晶片電子現金業務,持卡人收到牡丹信用卡後,應及時向工商銀行申請電子現金啟用,也可透過晶片消費交易自助辦理電子現金啟用。持卡人應及時圈定電子現金餘額,電子現金餘額最高不得超過人民幣1000元,電子現金賬戶內的資金不計息。
2.電子現金交易不校驗密碼、不核對持卡人簽名,凡使用電子現金進行的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持卡人應承擔因晶片卡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於丟失或被盜等)造成的風險損失。如有關交易確已發生,持卡人不得拒絕償付交易款項,除非工商銀行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過錯。
3.使用電子現金完成的交易記入信用卡賬戶,持卡人應按信用卡還款規則及時歸還信用卡欠款。
4.申請銷戶時電子現金餘額應為零,如因持卡人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丟失或被盜等)導致電子現金餘額不能為零的,應向工商銀行支付有關款項,支付金額以工商銀行記錄的電子現金餘額為準。
5.遺失晶片卡應立即透過工商銀行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電子銀行渠道或到營業網點辦理掛失,掛失手續辦妥,掛失即生效,掛失生效後不可進行電子現金圈存交易。電子現金不可辦理掛失,已圈存未使用的電子現金可繼續使用,如有關交易確已發生,持卡人應償付交易款項。6、電子現金主要應用在小額快速支付領域,例如超市、便利店、公共交通、高速公路、快餐店、書店等。提示晶片卡丟失,工行無法受理已圈存的電子現金掛失,但可以進行正常的晶片卡卡片掛失。卡片掛失後,原有的電子現金餘額將無法繼續使用。卡片掛失新開卡後,舊卡電子現金餘額在滿足“卡片到期日+10個工作日”後,自動完成圈提處理。
工商銀行電子現金不能辦理取現、轉賬和聯機消費等業務。
1.持卡人所申領牡丹信用卡帶有可用於離線消費的晶片電子現金業務,持卡人收到牡丹信用卡後,應及時向工商銀行申請電子現金啟用,也可透過晶片消費交易自助辦理電子現金啟用。持卡人應及時圈定電子現金餘額,電子現金餘額最高不得超過人民幣1000元,電子現金賬戶內的資金不計息。
2.電子現金交易不校驗密碼、不核對持卡人簽名,凡使用電子現金進行的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持卡人應承擔因晶片卡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於丟失或被盜等)造成的風險損失。如有關交易確已發生,持卡人不得拒絕償付交易款項,除非工商銀行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過錯。
3.使用電子現金完成的交易記入信用卡賬戶,持卡人應按信用卡還款規則及時歸還信用卡欠款。
4.申請銷戶時電子現金餘額應為零,如因持卡人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丟失或被盜等)導致電子現金餘額不能為零的,應向工商銀行支付有關款項,支付金額以工商銀行記錄的電子現金餘額為準。
5.遺失晶片卡應立即透過工商銀行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電子銀行渠道或到營業網點辦理掛失,掛失手續辦妥,掛失即生效,掛失生效後不可進行電子現金圈存交易。電子現金不可辦理掛失,已圈存未使用的電子現金可繼續使用,如有關交易確已發生,持卡人應償付交易款項。6、電子現金主要應用在小額快速支付領域,例如超市、便利店、公共交通、高速公路、快餐店、書店等。提示晶片卡丟失,工行無法受理已圈存的電子現金掛失,但可以進行正常的晶片卡卡片掛失。卡片掛失後,原有的電子現金餘額將無法繼續使用。卡片掛失新開卡後,舊卡電子現金餘額在滿足“卡片到期日+10個工作日”後,自動完成圈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