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備組應當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房地產管理部門的指導下,根據物業管理區域規模及業主委員會委員的代表性、廣泛性和物權的比例,確定委員的分佈和人數(一般由5-15名成員組成),並實行等額或差額選舉。
業主委員會候選人可以採用下列辦法之一予以產生: (1)籌備組直接聽取業主意見,經彙總後提出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 (2)籌備組向業主發放推薦表,根據得票中國,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3)籌備組書面公告業主到指定地點領取推薦表推薦,根據得票中國,產生業主委員會候選人。
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產生後,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予以書面公告。
(滬房地資物〔2005〕60號)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建住房〔2003〕131號) (一)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業主; (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 (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社會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組織能力; (六)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籌備組在業主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做好下列選舉準備工作: 1、公佈選舉的時間、地點,在投票日期七日前,採取直接送達或者郵寄送達的方式將選票送達業主,並儲存送達憑證; 2、確定監票、計票、唱票及其他選舉工作人員(監票、計票、唱票人員應當由非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其他人員擔任); 3、準備票箱和選票。
業主委員會的選舉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參加;業主委員會委員的當選應經與會業主所持投票權二分之一以上透過。
業主委員會選舉時,經與會業主過半數投票權同意的人數超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若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對得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
業主委員會選舉時,經與會業主過半數投票權同意的被選舉人少於應選名額時,應當及時就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
投票結束後,採取公開驗票方式,由唱票、計票人員在監票人員的監督下,認真核對,計算票數,當場公佈投票結果,並由唱票、計票和監票人作出記錄。
業主委員會依法選舉產生後,應按規定辦理備案手續。
業主委員會備案的有關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備案
籌備組應當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房地產管理部門的指導下,根據物業管理區域規模及業主委員會委員的代表性、廣泛性和物權的比例,確定委員的分佈和人數(一般由5-15名成員組成),並實行等額或差額選舉。
業主委員會候選人可以採用下列辦法之一予以產生: (1)籌備組直接聽取業主意見,經彙總後提出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 (2)籌備組向業主發放推薦表,根據得票中國,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3)籌備組書面公告業主到指定地點領取推薦表推薦,根據得票中國,產生業主委員會候選人。
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產生後,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予以書面公告。
(滬房地資物〔2005〕60號)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建住房〔2003〕131號) (一)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業主; (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 (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社會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組織能力; (六)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籌備組在業主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做好下列選舉準備工作: 1、公佈選舉的時間、地點,在投票日期七日前,採取直接送達或者郵寄送達的方式將選票送達業主,並儲存送達憑證; 2、確定監票、計票、唱票及其他選舉工作人員(監票、計票、唱票人員應當由非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其他人員擔任); 3、準備票箱和選票。
業主委員會的選舉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參加;業主委員會委員的當選應經與會業主所持投票權二分之一以上透過。
業主委員會選舉時,經與會業主過半數投票權同意的人數超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若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對得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
業主委員會選舉時,經與會業主過半數投票權同意的被選舉人少於應選名額時,應當及時就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
投票結束後,採取公開驗票方式,由唱票、計票人員在監票人員的監督下,認真核對,計算票數,當場公佈投票結果,並由唱票、計票和監票人作出記錄。
業主委員會依法選舉產生後,應按規定辦理備案手續。
業主委員會備案的有關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