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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莊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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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稻糧謀者
專業法醫給你專業回答!
題主所示左脛腓骨遠端粉碎性骨折,已行內固定手術治療,不知道傷者年齡多大?受傷多長時間了,恢復情況如何?亦不知道手術所見內部損傷到底如何?以及具體手術細節處理如何?
根據兩院三部公佈的《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4.1鑑定原則:應以損傷治療後果或者結局為依據,客觀評價組織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程度,科學分析損傷與殘疾之間的因果關係,實事求是地進行鑑定。4.2鑑定時機: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併發症治療終結或者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後進行鑑定。
不知道您是否到達鑑定時機?
如果達到鑑定時機,要看傷者雙下肢長度是否等長,踝關節功能是否受限,功能喪失比例情況。
重點評價測量計算:5.1.6.10):雙下肢長度相差2.0cm以上?;5.1.6.12)一踝關節功能喪失50%以上?
如果達到以上兩條款規定,則題主所問傷殘等級可評定為十級。
根據題主所提供X片所示分析,該傷者傷殘程度最高應不超過十級,甚至有達不到十級的可能性,如此,恭喜題主,不構成殘疾意味著左下肢治療效果良好,對生活無大礙。
先說說單方委託。顧名思義,單方委託就是受害人自己進行的委託,單方委託由受害人自己尋找鑑定機構,可以選擇價效比最高的鑑定機構,據說部分鑑定機構標準很鬆。但,單方委託的鑑定機構不一定在法院委託指定名錄裡,如對方不承認,可能會重新鑑定。
再說說共同委託。如果有關賠償問題要經過法律程式的話,受害人最好在起訴後申請法院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這是當前最權威的鑑定方式。但,此鑑定要經過訴訟程式,從申請鑑定到結果出具,要經歷幾個部門,程式較繁瑣,週期較長。
至於具體能定幾級,要由鑑定機構根據傷情及治療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