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中汽車蓄電瓶定期補充充電,步驟如下:
先用蒸餾水或蓄電池專用補充液將蓄電池的液麵調整到規定高度。
充電前按照充電裝置的額定電壓和額定電流將要充電的蓄電池連線起來。串聯在一路的蓄電池的總電壓不能大於充電裝置的額定電壓。
定電流充電的充電電流是根據蓄電池的容量來選擇的。定電流充電分兩個階段進行。階段一的充電電流是蓄電池額定容量的十分之一,階段二的充電電流是蓄電池額定容量的二十分之一。
蓄電池充完電後,檢查蓄電池的電解液的密度。如電解液密度不符合要求,可先將原格內的電解液到出一些;如原密度過小,可再加入相對密度的濃電解液;如原密度過大,可加入蒸餾水稀釋。調整後液麵高度應符合規定。
汽車新電瓶充電方法如下:
將電池正極接電源正極,電池負極接電源負極 。
初次充電分兩個階段進行:首先用初次充電電流充到電解液放出氣泡,單格電壓升到2.3—2.4V為止。然後將電流降為1/2初充電電流,繼續充到電解液放出劇烈的氣泡,比徵和電壓連續3h穩定不變為止。
全部充電時間約為45—65h。溫度控制在35—40℃,初次充電完畢時,若電解液比重不合規定,應用蒸餾水或比重為1.4的電解液進行調整。調整後再充電2h,直至比重符合規定時為止。
新蓄電池第一次充電後往往達不到容量,應進行放電迴圈。用20h時放電率放電(即用額定容量1/20的電流放電至單格電壓降到1.75V為止),然後再補充充電電流直至充足,經過一次充、放電迴圈若容量仍低於額定容量的90%,應再進行一次充、放電迴圈。
使用中汽車蓄電瓶定期補充充電,步驟如下:
先用蒸餾水或蓄電池專用補充液將蓄電池的液麵調整到規定高度。
充電前按照充電裝置的額定電壓和額定電流將要充電的蓄電池連線起來。串聯在一路的蓄電池的總電壓不能大於充電裝置的額定電壓。
定電流充電的充電電流是根據蓄電池的容量來選擇的。定電流充電分兩個階段進行。階段一的充電電流是蓄電池額定容量的十分之一,階段二的充電電流是蓄電池額定容量的二十分之一。
蓄電池充完電後,檢查蓄電池的電解液的密度。如電解液密度不符合要求,可先將原格內的電解液到出一些;如原密度過小,可再加入相對密度的濃電解液;如原密度過大,可加入蒸餾水稀釋。調整後液麵高度應符合規定。
汽車新電瓶充電方法如下:
將電池正極接電源正極,電池負極接電源負極 。
初次充電分兩個階段進行:首先用初次充電電流充到電解液放出氣泡,單格電壓升到2.3—2.4V為止。然後將電流降為1/2初充電電流,繼續充到電解液放出劇烈的氣泡,比徵和電壓連續3h穩定不變為止。
全部充電時間約為45—65h。溫度控制在35—40℃,初次充電完畢時,若電解液比重不合規定,應用蒸餾水或比重為1.4的電解液進行調整。調整後再充電2h,直至比重符合規定時為止。
新蓄電池第一次充電後往往達不到容量,應進行放電迴圈。用20h時放電率放電(即用額定容量1/20的電流放電至單格電壓降到1.75V為止),然後再補充充電電流直至充足,經過一次充、放電迴圈若容量仍低於額定容量的90%,應再進行一次充、放電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