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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關鍵我是李琪

    公租房變更承租人條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遷;  2、與原承租人為同一戶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員;  4、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沒有其他住房。  公租房變更承租人準備材料  (一)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圖章;  (二)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四)戶籍遷出本市的,提交戶籍登出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簽訂的同意過戶協議公證書;  (六)過戶申請書。  專家指出,只有符合上述五大條件,才能進行公租房變更承租人。另外,申請公租房變更承租人需攜帶以上證明材料。若申請人為18週歲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過戶的,可以由其監護人代理申請變更。公產房變更 你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領取《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親屬關係證明表》,帶著表到原承租人檔案所在部門開具,切記要加蓋單位人事部門的印章,不可以是單位公章,之後在回到公證處向公證員提交包括《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親屬關係證明表》在內的一下證明材料:1、原承租人的死亡證明;2、所有健在並且具有天津市戶口的有權承租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有承租權人包括:原承租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若上述人等有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證明);3、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在上述條件齊備的情況下,所有健在的有權承租人必須一起去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達成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協議書,只能由一個人承租,其他人必須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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