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裁判是競賽委員會推選的具備一定級別的裁判。國際上按水平分國級金牌、銀牌、銅牌裁判及國際白牌裁判。國內按級別分國家A、B、C級及一、二、三級裁判。
職責如下:
1. 熟悉網球規則,競賽規程和行為準則,在比賽中要做到嚴肅、認真、公正、準確、作風正派、堅持原則。
2. 著裝規範、得體。
3. 賽前提前於運動員到場,檢查場地、各種設施是否符合要求,儘量不與運動員特別是即將對其執法的運動員交談。
4. 上場時必須攜帶記分表、秒錶、筆、量網尺、挑邊器等工具。
5. 賽前檢查運動員的服裝是否符合《行為準則》中關於服裝的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應責令其在15分鐘內更換,否則取消其比賽資格。
6. 面對裁判椅,召集運動員進行賽前會議及組織挑邊。
7. 確保比賽用網球的充足及一、兩個舊球。
8. 裁定比賽中一切事實問題。
9. 確保雙方運動員及司線員能按規則行事。
10. 對運動員因有關規則而產生的問題請裁判長的要求應允許。
11. 按照國際網聯的裁判員職責和程式,在每分結束後要做到
一、判斷;二、面向失分方呼報(必要時要加以手勢);三、正確填寫記分表。
12. 對於司線員的誤判要及時更改。
13. 在沙土地場比賽時,因運動員提出界內外問題發生爭議時,有義務責令司線員或親自檢查球印。
14. 盡力維持賽場秩序並負責引導球童,以有利於運動員正常比賽。
15. 用手中的秒錶隨時控制比賽正常執行。
16. 換球前,應適當提前開啟球筒,並做充分檢查,以免因換球而延誤比賽。
17. 在比賽中,因種種原因造成比賽中斷時,要收集比賽用球以確保其是重新比賽的用球,並且要記錄發球員的姓名、場上的球員位置、中止時間及分、局、盤等比分。
18. 比賽結束後,要立刻離開球場,認真正確填寫完記分表,並交給裁判長。
19. 若有運動員違反《行為規則》,要向裁判長彙報,仔細認真填寫違反行為準則罰款表,並交予裁判長。
主裁判是競賽委員會推選的具備一定級別的裁判。國際上按水平分國級金牌、銀牌、銅牌裁判及國際白牌裁判。國內按級別分國家A、B、C級及一、二、三級裁判。
職責如下:
1. 熟悉網球規則,競賽規程和行為準則,在比賽中要做到嚴肅、認真、公正、準確、作風正派、堅持原則。
2. 著裝規範、得體。
3. 賽前提前於運動員到場,檢查場地、各種設施是否符合要求,儘量不與運動員特別是即將對其執法的運動員交談。
4. 上場時必須攜帶記分表、秒錶、筆、量網尺、挑邊器等工具。
5. 賽前檢查運動員的服裝是否符合《行為準則》中關於服裝的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應責令其在15分鐘內更換,否則取消其比賽資格。
6. 面對裁判椅,召集運動員進行賽前會議及組織挑邊。
7. 確保比賽用網球的充足及一、兩個舊球。
8. 裁定比賽中一切事實問題。
9. 確保雙方運動員及司線員能按規則行事。
10. 對運動員因有關規則而產生的問題請裁判長的要求應允許。
11. 按照國際網聯的裁判員職責和程式,在每分結束後要做到
一、判斷;二、面向失分方呼報(必要時要加以手勢);三、正確填寫記分表。
12. 對於司線員的誤判要及時更改。
13. 在沙土地場比賽時,因運動員提出界內外問題發生爭議時,有義務責令司線員或親自檢查球印。
14. 盡力維持賽場秩序並負責引導球童,以有利於運動員正常比賽。
15. 用手中的秒錶隨時控制比賽正常執行。
16. 換球前,應適當提前開啟球筒,並做充分檢查,以免因換球而延誤比賽。
17. 在比賽中,因種種原因造成比賽中斷時,要收集比賽用球以確保其是重新比賽的用球,並且要記錄發球員的姓名、場上的球員位置、中止時間及分、局、盤等比分。
18. 比賽結束後,要立刻離開球場,認真正確填寫完記分表,並交給裁判長。
19. 若有運動員違反《行為規則》,要向裁判長彙報,仔細認真填寫違反行為準則罰款表,並交予裁判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