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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思北執念南笙

    在去年,我剛到一個北邊的二三線城市,因為以前沒有租過房子,所以剛到那個城市就趕緊用58同城找房子,結果我時間也挺趕的,隨便找了一個就去看了看,一間120平左右的房子被房東分割成了10間!一間沒有窗戶的400一個月,有窗戶的500一個月,我當時就驚呆了,怎麼會有這樣的人,那個城市一般都是兩室一廳的房子租單間一月500,這個房東他靠這這間房子一個月就可以收房租4000到5000!

    後來來了一個檢查房子的,那個部門的我不知道,反正就把他房子給封了,後來他就把房租退了我們一些,順便說一下,這件事是我在後面租房子的時候才知道那個房東原來這麼坑

  • 2 # 煮食論英雄

    我家住在東北的某個小鎮上,我們這裡屬於單位家屬區,基本都是2,3十年的老樓了。

    現在每家每戶的生活條件都有所提高,攢點錢付個首付,都在城裡買了房,老房子閒了下來租出去也能貼補點家用。

    我們這兒沒有大城市那麼正規,租房也不需要透過中介,在自家的門窗上貼張紙留個電話,誰有需要自然會找上門來。當然這樣看似簡單,隱患卻非常大,雙方缺乏有力的約束,各種問題層出不窮。

    曾經聽鄰居說起過這樣一個房主,老太太今年六十多歲了,老伴去世後經人介紹,改嫁到隔壁鎮上去了,就把自己家原來的兩室一廳租了出去。要求租客只能使用其中一間臥室和客廳,衛生間,另一間臥室用來存放她的遺留物品。因為正巧房客是位單身女性本來也不需要兩間臥室,所以也就同意了。這下可好老太太三天兩頭以取東西為名要來家裡巡視一圈,剛開始還打電話溝通一下,說什麼時間來,來幹什麼,後來發展到想什麼時候來就什麼時候來,一星期怎麼也得到訪個兩三趟,誰也不通知,自己開門就進。經常是房客下班後看到地上一排腳印才知道,房主又來了。關於租金更有趣,雙方約定每三個月付一次,老太太總能想到理由提前要了去,什麼老伴生病,自己生病,補貼孩子,要出遠門等等,提前個十天半月不算事,有一次剛收完租金一月有餘,又來催著準備下一季的房錢,弄得人家不勝其煩。等到房客找好其他住處後果斷搬走了,老太太的名聲就此傳了出去,房子也閒了幾年了至今無人問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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