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純屬假設僅供探討)
張三是S人慣犯被法院判了S刑,而瘋狂科學家王二盯上了張三,王二指使助手馬六賄賂了給張三收屍火化的李四,張三被處S後被法醫鑑定的確S了,然而李四並未真的把張三給火化了而是用了假骨灰糊弄張三的親屬,至於張三的S體被瘋狂科學家獲取並用某種未知而又神器的方法復活了,可是馬六又在張三的S體裡取了半個腦子活化後裝進了張三的無腦克隆身體裡,然後第二個張三也活了,然後第二個張三S人放火,那麼上述中的復活半腦張三、半腦移植張三、李四、王二、馬六分別犯了什麼罪?復活張三還有法律上的人權嗎?會被再次判S刑嗎?要是復活張三是S人放火後被馬六變成兩個半腦張三的話又該怎麼判?為什麼?歡迎回答~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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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葉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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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真正鱷魚不哭
兩個張三都要被處死啊!
中國沒有什麼不得對人犯處以兩次死刑的條例——古來如此,那個“一刀之刑”只是故事,砍很多刀才死的事多著呢!這和劊子手的本領有關,扯不上條例。不要被某些影視節目騙了。
既然真身張三有罪被判處死刑,而且沒有證據說判決有誤,那他的復活說明死刑沒有執行完成,應該補完。法醫鑑定又不是不會出錯,不能因為法醫鑑定人犯已死,就剝奪其人格權——從復活之日起(當然這需要證明),其人格權自動恢復。
至於克隆張三倒是真的沒有人格權,所以不能判處死刑,只能參照動物殺人條例處死肇事動物。
李四馬六都構成盜屍罪,如果他們(包括張三)事先知道王二的復活企圖,那還構成越獄罪。
王二搞非法研究,觸犯倫理,危害公共安全罪——當然,實際上這種高手已經超脫現實法律規範,不過這裡只說法理,不談利益問題,就不展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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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暗影軍團創始人的祖宗
不是很懂法律 但是王二非法人體實驗可以判死刑
李四的話我不知道判什麼罪
至於剩下的那個張三是無罪的,因為張三已經執行了死刑,法律上張三已經死亡了,而這個張三在王二實驗中又是受害者,所以無罪
好複雜。
第一個問題,張三死刑,這個他原本就被判決了死刑,並沒有減刑,復活不復活其實不重要,這個其實就是張三執行死刑失敗,或者你可以理解成張三在執行死刑過程中逃跑一類的,只要再次抓到張三,那麼必然是重新執行死刑。
第二個問題,半腦張三,應該是死刑,如果他犯的罪是死刑的話,他是誰不重要啊,重要的是他犯的什麼罪。
第三個問題,李四與王二,他們的罪應該可以看作協作張三潛逃,因為他們用方法讓本該死掉的張三沒有死掉,從而躲避了法律的制裁,那麼他們就是協助張三逃脫法律的制裁,屬於協助潛逃的罪。
復活的張三有人權啊,而且在法律上可能他不叫復活,他就叫沒死,他還會被繼續執行死刑。
至於復活後再變成半腦張三,那兩個都該死啊,按我對你的題的理解,半腦張三應該是思維這些都相同的複製體,那麼既然什麼都相同自然會一起判刑,你可以把兩個人看成是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