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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引起沉降,只與附加壓力有關。
對於正常固結土,土的有效應力會不會引起地基沉降,分以下兩種情況: 1、附加壓力小於等於零,即地基的基底壓力小於原來基底深度處土的有效自重應力,不會引起沉降; 2、附加壓力大於零,即地基的基底壓力大於原來基底深度處土的有效自重應力,會引起沉降。
會不會引起沉降,只與附加壓力有關。
對於正常固結土,土的有效應力會不會引起地基沉降,分以下兩種情況: 1、附加壓力小於等於零,即地基的基底壓力小於原來基底深度處土的有效自重應力,不會引起沉降; 2、附加壓力大於零,即地基的基底壓力大於原來基底深度處土的有效自重應力,會引起沉降。
地基沉降是指地基土層在附加應力作用下壓密而引起的地基表面下沉。過大的沉降,特別是不均勻沉降,會使建築物發生傾斜、開裂以致不能正常使用。
基本概念
建築物和土工建築物修建前,地基中早已存在著由土體自身重力引起的自重應力。建築物和土工建築物荷載透過基礎或路堤的底面傳遞給地基,使天然土層原有的應力狀態發生變化,在附加的三向應力分量作用下,地基中產生了豎向、側向和剪下變形,導致各點的豎向和側向位移。地基表面的豎向變形稱為地基沉降,或基礎沉降。
沉降原因
由於建築物荷載差異和地基不均勻等原因,基礎或路堤各部分的沉降或多或少總是不均勻的,使得上部結構或路面結構之中
相應地產生額外的應力和變形。地基不均勻沉降超過了一定的限度,將導致建築物的開裂、歪斜甚至破壞,例如磚牆出現裂縫、吊車輪子出現卡軌或滑軌、高聳構築
物傾斜、機器轉軸偏斜、與建築物連線管道斷裂以及橋樑偏離墩臺、梁面或路面開裂等。
沉降型別
建築地基在長期荷載作用下產生的沉降,其最終沉降量可劃分為三個部分:初始沉降(或稱瞬時沉降)、主固結沉降(簡稱固結沉降)及次固結沉降。
初始沉降
初始沉降又稱瞬時沉降,是指外荷加上的瞬間,飽和軟土中孔隙水尚來不及排出時所發生的沉降,此時土體只發生形變而沒
有體變,一般情況下把這種變形稱之為剪下變形,按彈性變形計算。在飽和軟粘土地基上施加荷載,尤其如臨時或活荷載佔很大比重的倉庫、油罐和受風荷載的高聳
建築物等,由此而引起的初始沉降量將佔總沉降量的相當部分,應給以估算。
主固結沉降
主固結沉降是指荷載作用在地基上後,隨著時間的延續,外荷不變而地基土中的孔隙水不斷排除過程中所發生的沉降,它起
於荷載施加之時,止於荷載引起的孔隙水壓力完全消散之後,是地基沉降的主要部分。次固結沉降在固結沉降穩定之前就可以開始,一般計算時可認為在主固結完成
(固結度達到100%)時才出現。
次固結沉降
次固結沉降量常比主固結沉降量小得多,大都可以忽略。但對極軟的粘性土,如淤泥、淤泥質土,尤其是含有腐殖質等有機質時,或當深厚的高壓縮性土層受到較小的壓力增量比作用時,次固結沉降會成為總沉降量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應給以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