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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凡塵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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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默默無聞的豬
責任田流轉會不會改變性質,目前農村大戶成本由於有的租金較高,承租方壓力較大,一般平原地帶好點,像我們那裡丘陵地帶,用水幾乎靠抽,大大的增加了人工成本,前兩年靠套政府補貼上能賺一點,後期靠種糧幾乎很難賺錢,收成好風調雨順的年份,一畝田賺一百元差不多,我鄰居由於做的農田抽水多,再加上管理問題,去年做400畝虧本近20萬,最後他改養殖龍蝦近50畝,政府又有補貼,聽說龍蝦收入好點。如果農民不改變農田使用性質的話,單一種植水稻,收入甚微。而每家每戶種植的話,更是不賺錢,種地常年要有人管理,稍微種植6、7畝水稻的話,農忙時肯定要兩個人做,這樣的話,在外打工的那個人要來回折騰,路費和誤工費也很多,所以每家每戶種植更是不賺錢,只能流轉,不管承租方怎麼折騰,我們一個村民組就3戶65歲以上的老人在家種地,現在房子拆遷了,回家種地更麻煩,估計種田的人會越來越少。因此只要土地流轉出去了,隨別人怎麼做,養魚養蝦也好,種菜搞大棚也罷,只要到租賃年限歸還的時候,恢復原貌就行。不過以我們當地(合肥以南)農村情況來看,以後回去種田的希望渺茫,因為安置房離田地太遠了。唉,我家10幾畝地,一年租金還有5000元呢,土地繼續延期的話,我正好60歲以後,還能做養老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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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地論壇
在《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執行規範(試行)》中,明確規定了,在簽訂的土地流轉合同中要寫清楚“流轉土地的用途”,通常這個用途必須是符合土地性質的,比如責任田屬於農地,那麼就要滿足“農地農用”才行。
當然,如果對方想要改變土地用途,那麼必須得經過流轉農戶的同意的前提下,辦理農用地轉其他型別用地的手續並透過稽核方可實施操作,否則應當視為違反流轉合同事項,需要承擔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
因此你說的這個問題最重要的是什麼呢?
是在簽訂流轉合同時,一定要走規範的交易流程,簽訂合法的流轉合同,必要的話,建議去村委會備個案登記下會更穩妥。
如果已經產生了這一類的問題了,對方擅自改變了農田用途,那麼你可以申請村委會調解和當地的土地仲裁機構仲裁或者情況很嚴重了,就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來保障自己的土地權益不受損害。
回覆列表
責任田轉租不會改變土地集體所有的性質。也不允許改變責任田的的農業屬性。否則就是違法的。
正確的責任田轉租應該是這樣的。
首先,應該明確責任田就是集體土地。也是承包地。是本集體成員依法承包的本集體土地。轉租也是農村土地的一種流轉形式。
其次,要正確地依法流轉。題主說的是轉租,那麼,轉租是要把握以下幾點:
必須徵得原承包方、出租方同意簽字,保本集體備案;
並且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轉自期限不得超過兩時間:農戶承包土地的承包年限;轉租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年。但是,實際轉租期限若要超過年限規定,可到時候續簽轉租合同!簽訂合同並經農村土地流轉管理部門監證備案。網友們:農村土地可以出租、轉租、轉讓,但是不能買賣,這是國家法律明確規定的。那麼,出租、轉租、出讓集體土地和買賣集體土地有什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