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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2 月 21 日,美眾議院投票決定啟用《H.R. 4174》(Foundations for Evidence-Based Policymaking Act of 2017),意味著美國政府在開放度上,取得了又一次的歷史性勝利。

    這項《公共、公開、電子與必要性政府資料法案》(又稱《開放政府資料法案》)即將成為法律,它為 21 世紀制定了兩大基本原則。

    首先,政府資訊應以機器可讀的格式,預設向公眾開放,且此類出版物不會損害隱私或安全;其次,聯邦機構在制定公共政策時,應循證使用。

    雖然最後一刻的反對意見,導致參議院必須對兩項修正案採取行動。但值得慶幸的是,在 12 月 22 日(上週六),參議院還是力排眾議,成功地將該法案呈遞到了總統的辦公桌上。

    變更主要集中在兩個地方 —— 首先是僅限於 CFO 法案機構實施,而不是美聯儲或較小的機構;其次是涉及美聯儲等機構的‘與貨幣政策無關的資料’。

    這一轉折導致該法案的效力被削弱,但它仍然是一個歷史性的時刻 —— 國會通過了一項法律,將開放資料作為美國法典的一部分。

    美國沒有率先透過開放資料法案(前有法國和德國),但這確實是一個值得慶祝的進步 —— 將開放的政府資料政策、實施、角色和網站,統一編入了法典。

    開放政府活動家、倡導者和擁護者們,相繼在網際網路上表達了慶祝。Results for America 執行長兼聯合創始人 Michele Jolin 在一份宣告中稱:

    兩檔合作推動了這項政策的制定,為打造更高效的政府邁出了重要一步。政府將利用這些資料,改善民眾的福祉,在此讚揚瑞恩議長、穆雷參議員、以及兩院兩黨的同僚們。

    透過確保每個聯邦機構都有負責評估的官員、政策和證據制定計劃,我們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公共投資的影響力。

    Daniel Castro 亦在一份宣告中稱:

    《開放政府資料法案》將確保聯邦政府釋出有價值的資料集、遵循資料管理的最佳實踐,並承諾以非專有的電子格式向公眾提供資料。

    今日的投票,標誌著兩黨在開放資料方面取得了重大勝利。這項立法將在未來幾年內,為公共和私營部門帶來可觀的回報。

    資料聯盟代理執行主任 Sarah Joy Hays 在指出:

    《開放政府資料法案》的透過,是開放資料社群的一次勝利。資料聯盟與其它幾十個組織一道,驕傲地對這項立法提供了超過三年的支援。

    該法案假設所有政府資訊都應預設為開放資料,機器可讀、且可自由重複使用。最終它將改善我們的政府運作、以及服務公民的方式,感謝多年來推動這一成果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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