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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養基暴富的小姑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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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鬼都笑死了
兒子和媳婦如果有共同財產,兒子沒了父,母是有一部分繼承權的,如果給了媳婦,媳婦就要養公婆,如果沒有,媳婦沒義務善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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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何足道244433266
老太太的家產平均給了子女,雖然一個兒子去世,所以老太太認為,該媳婦得到平均財產,也應當承擔平均的任務。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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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頤正泰平
兒子死了,兒媳如果沒拿老人的資產就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如果拿了就有,比如兒子結婚的房產老人是否出資等。另外一點就是孫子孫女是否成年,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孫子孫女是已成年也是必須要承擔贍養祖父母的責任的,具體請參考婚姻法與民法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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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太空一星1
這個問題我相信是健在的兒女的老公或老婆提的,從法律上來講兒媳(女婿)及孫子(外孫)沒有義務,但同時也放棄了財產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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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冉兄說事
兒子早逝,80歲老奶奶要求子女和喪夫兒媳同樣承擔贍養費。從法律角度來說,兒媳可以不履行。從情理角度來說,兒媳應該履行。
相關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責任和義務,子女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的一方,有協助對方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
假如,婚姻關係終止了,夫妻之間,就不再履行彼此之間的責任和義務。夫妻的一方死亡,婚姻關係自動終止,也就沒有贍養對方老人的責任和義務。
所以,兒子早逝,80歲老奶奶要求子女和喪夫兒媳同樣承擔贍養費,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她們已經沒有了責任和義務,兒媳是可以不承擔老人贍養費的。
雖然,在法律上,雙方已經不存在責任和義務,兒媳可以不承擔贍養費。但是,雙方曾經是一家人,從感情上講,兒媳和其他的子女共同承擔贍養費,也是可以的。
還有責任和義務是雙方的,喪夫的兒媳和其他子女共同承擔老人的贍養費。那麼,喪夫的兒媳就有權利繼承老人的財產。
如果,喪夫兒媳已經重新建立了家庭,就不應該與第一個婆家有過多的聯絡。也不應該承擔贍養費了,以免影響現在家庭的和睦。
冉兄認為,人的一生能夠相識,就是個緣分。曾經是一家人,就更是個緣分了。既然是個緣分,在喪夫兒媳有條件的話,還是承擔一下贍養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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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祝自己開心快樂每一天
不應該,她兒子死了就和她兒媳婦已經解除了婚姻關係,給是媳婦的孝心,並不是責任和義務。問一句憑什麼,憑是你兒媳婦,可你兒子已經死了。她現在就是孤家寡人,她本身和你家就沒什麼關係了,為什麼還要強人所難。即使告,法律也沒有規定那個兒媳婦老公死了必須要承擔老公媽媽的贍養義務,給你,照顧你,那是人情,不給,不照顧那是本等,本等是我們這裡本地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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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5802159344349
我二伯就是這種例子:我二伯有兩個兒子,五個女兒,二大娘早逝,留下二伯一人,在二伯六十五歲時二女兒不在了,將近八十歲時二兒子也因病去逝,在以後的日子裡我二伯一直有大兒子一家贍養,大哥直接告訴弟媳:你啥都別管,好好上班,有困難說一聲。一直到二伯有病臥床都是大哥和四個姐姐照顧直至逝世,中間二嫂也回去(二嫂在城裡打工養有一女)為老人洗洗涮涮,臨走時大嫂會給她拿饃拿菜。大哥大嫂還勸她再找個伴也好照應,但至今未找,二嫂執意單身,享受哥嫂姐妹的親情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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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看平時相處的關係了,會做人的老人絕對不好意思叫媳婦養,而平時關係好的,媳婦也會捨不得這麼好的婆婆沒人管,所以吧,平時關係處的好點,給自己留點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