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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家20603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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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中之小
公安要能管的過來 那不就太平了 應急狀態下公安往往是不在身邊的 所以先應急 保證先不受損失 和保證安全 再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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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米751
現在的法律讓人匪夷所思,正義得不到伸張卻頻繁被所謂的法律法規所限制,熱心求人或抓到小偷卻被判賠錢卻被判賠錢,完全變成本末倒置,邪惡得到法律的支援和呵護,這樣所謂的法制社會讓人寒心。也難怪整個社會對跌倒老人攙扶沒人再敢,正義的愛心被所謂的法律徹底抹殺掉了,人與人之間的冷漠被法律所弘揚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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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2160018638308
哪裡的新聞沒看到啊,但我想這裡肯定會有原因的,我猜想一下是不是瓜農不是現場抓的偷瓜賊,過後抓到的沒有證據,結果反被告損害人家名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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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年菌
農民抓到偷瓜賊,卻倒賠300給小偷,我覺得此事民警處理的不夠完善,賠償300是應該的。
事情起因是不知道什麼人造謠,說龐大哥即將上市的瓜不要了,緊接著很多人開著自家的電動車,麻布口袋,以及電動三輪來地裡拉。
跟強盜沒什麼兩樣,就是明搶豪奪,其他人都跑了只有兩婦女因為貪心不足蛇吞象,運瓜太多跑在後面。
龐大哥上前追,拽了一下運瓜的車,車翻了之後傷了兩人,她們立馬報警,警察來了之後:讓龐大哥賠償300塊錢。
對於這個處理結果,我感覺警察只處理了一般,沒錯瓜農龐大哥去追兩個用車運瓜的婦女,他的行為讓車翻了,促使兩人受了輕傷。人是他傷的,賠償是應該的,不就300塊錢嗎?
龐大哥沒有表明,甭管什麼謠傳都沒有法律依據,不起任何作用,偷就是偷。一個瓜一千塊錢,你們偷了多少,按個數來數一下,十個就一萬,沒什麼好商量的。
至於賣不賣得出去,那不是你們偷瓜賊擔心的事情,我的300賠償已經給了,數瓜給錢吧?
儘管這是誇張的說法, 但理就是這麼個理,偷瓜賊身體損失賠償了,那麼,龐大哥被偷的瓜是不是就這麼算了,民警為何不讓其賠償,豈不是在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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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騰飛汽車412
支援偷瓜賊,大家以後見到什麼好東西直接偷了,反正沒人敢抓人,真高興,以後我們什麼事也不做了,天天去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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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妙涵4019
偷了別人的東西,不管別人怎麼追強盜,就是車子翻了,死了人,還是強盜的自己的事,為啥子要瓜農賠錢????偷東西開起車來裝,是啥行為???美國佬的軍艦開到重慶來,也是可以的哦???這樣的警察就該下課,法律任意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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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首都農業人
農民抓到偷瓜賊,卻倒賠給小偷300元,瓜農哭訴再也不敢攔了。我認為這事主要是警察不作為不負責任造成的。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一對母女偷了瓜農八九個西瓜,騎著電動車逃跑的過程中被瓜農抓住,電動車後視鏡摔壞,其女兒受輕微傷。報警後警察以被偷西瓜價值低對偷瓜母女不予處罰,反而是瓜農需要賠償小偷電動車損壞和醫藥費300元。看過這則新聞讓我久久不能平靜,法律究竟是維護公平正義還是用來保護壞人的?法律是好的,但是被出警的不合格警察給念歪了。
偷瓜母女違法在先,作為成年人應該預見此事造成的後果。在我老家那,如果小偷被抓住會被打半死的。但是,警察竟然以被偷西瓜價值低而不處理。可能為了息事寧人或者其他原因(比如雙方認識),反而讓瓜農賠償300元給小偷,天理何在?瓜農難道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都沒有了嗎?
雖然此事經過媒體曝光後小偷退回了300元,但是此事折射出有些基層警察不作為,亂作為等,需要加強教育和整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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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雨露育兒
母女倆回家途中路過一個瓜地,下車偷瓜被種瓜人發現,開車想逃,被種瓜人阻攔,至三人同時摔倒,偷瓜人的女兒有傷。民警處置結果:種瓜的賠300塊錢給偷瓜的。(在輿論的強大壓力下,錢已退回。)這起糾紛,民警處置顯然有失公允。
當自己的財物遭受不法侵害時,站出來阻止,理所應當。
就是當時打了偷瓜賊,也很正常。就是把他打傷了,也是他活該。
這種糾紛斷定對錯顯而易見,不能用維護弱者的思維去處理問題。哦,他受傷了,他就有理,我瓜被她偷了,反而要受罰。
舉個例子說明一下。交通者闖紅燈就是闖紅燈,就屬於違法。倆青年騎摩托車闖紅燈過馬路,與正常行駛的SUV相撞,一人重傷一人或成植物人,交警處理結果:摩托車闖紅燈全責,SUV 無責。偷瓜就是偷瓜,和闖紅燈一樣,不能因為你有傷就改變應該承擔的責罰,既是全責,在偷瓜過程中產生的後果,都應該由她自己承擔。摘自己種的瓜叫摘,摘別人地裡的瓜還叫摘嗎?性質變了,叫偷瓜,屬偷盜行為,如同闖紅燈,知道該怎麼處置了吧?
同情弱者是人性,不是法律,法律只維護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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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孝古堂
現在的法規很多條款都是保護人渣的,正人君子在這些條款面前進退唯谷。我對自己的孩子只能說:“做人不能太好也不能太壞”(也不知道孩子會不會理解成 做個普通人就是最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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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說屁話對小偷我認為50一60年代的確實是生活所迫,而這些年的小偷應按強盜而論如果等到警方來也許自己不如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