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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葉歪究

    按照招標檔案及評標標準,依法進行,操作是違法行為。

    1、監督部門做好監督管理,保證程式無漏洞;

    2、評委嚴格遵守評標紀律和守則,按評標方法評標;

    3、業主和投標人約束自我,不串標、抬標等違法行為。

    措施是多方面的,有招標投標法等法律做依據,監督部門監管,嚴格的招標投標流程,儘量堵死漏洞。招標檔案也是受法律約束,監管部門稽核的,所以代理機構的言行都有法律法規在規範。

  • 2 # LaoHuang188

    一、招標前,首先是招標代理合同約定好禁止行為和違約責任,然後是嚴格審查招標代理公司編制的招標檔案,對可能影響招標的招標檔案重點內容可形成書面材料並與招標代理公司簽字蓋章確認,招標檔案正式定稿後加強核對,如有不一致的及時糾正。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招標代理公司不得隨意更改。

    二、招標檔案釋出後,加強補遺答疑管理,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招標代理公司不得隨意釋出答疑補遺。這裡可進一步核查,如有與之前簽字確認的重點內容不一致的,招標人應及時處理招標代理公司。

    三、開標評標,首先,要求招標代理公司嚴格按招標檔案規定接受投標檔案,招標人代表應全程陪同,如有不妥,及時制止糾正,然後嚴格按招標檔案規定程式開標。然後評標委員會應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專家庫中由招標人隨機抽取,專業及人數由招標人選定,不允許招標代理公司變更。評標專家自行參加評標,不允許招標代理公司提前接觸,更不能參與接送。

    開標完畢後,評標室在評標專家進入後一律不允許招標代理公司進入,評標委員會獨立根據招標檔案和投標檔案評標。

    可加強與監督部門聯絡,開標評標全過程監督,而且我們這隻允許監督部門在評標過程中進入評標區。

    綜上,招標代理公司可操作的空間就少多了,如果還有,就是利用招標人專業知識不足,設定一些限制性條件,或模糊的條款。

    模糊的條款,能說清楚的說清楚,實在說不清楚的,建議招標檔案加條由招標人現場書面解釋,但解釋必須有利於投標人。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 3 # 解憂建築網

    招標人如何避免招標代理機構操作招標?

    要治理串標、圍標,主要有以下幾種手段:

    1、嚴格規定招標檔案投標人資格條件審查辦法,取消地方保護條款、行業保護條款及歧視性條款。串標操作的一個慣用手法是直接針對某一投標人的條件編制招標檔案,往往在資格條件、業績打分、信譽打分方面出現非常明顯的傾向性,表面上是選擇有實力的企業,實際上卻是瞄著意向單位的條件去設定評標辦法。要避免這一違法行為,只能透過政府帶頭取消外地企業帶資備案(通常要繳納100萬左右不等的保證金),逐步打破行業壟斷,推行強制招標檔案範本等手段實現,我們相信政府一定能做到。

    2、在評標辦法報價得分方面採用低價高分制,最低價得最高分或採用平均價(或下浮一定比例)作為基準值,低於基準值的一律得最高分,這種方式可以杜絕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圍標串標。

    3、更大限度公開發布公告,避免僅在當地建設資訊網、本行業內部網站、地方小報上釋出公告,對政府投資專案要求必須在“中國政府採購網”上釋出公告,因為這幾乎是目前唯一招標代理機構可以免費釋出資訊,投標人可以免費獲取資訊的官方網站。有些網站雖然表面上不收費,但要麼要求招標代理機構繳納會員費,要麼只公開資訊不公開聯絡方式,這些做法都給暗箱操作創造了空間。

    4、評委抽取保密,評委名單洩密是串標中的常見現象,出現這種情況一般是投標人既買通了招標人,又買通了評委抽取人,要保證評委名單的保密工作,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

    1)建立評委抽取監督專人負責制度,由無利害關係的監督或紀檢人員抽取評委,同時負責保密;

    2)充實專家庫人員數量;

    3)建立專家考核制度,對有傾向性、評標過程不負責任的專家要進行稽核評議,嚴重的要取消其專家資格;

    4)評標之前的評委接送紀檢監督人員必須全程陪同,避免評標前投標人和評委之間的任何交流可能。

    5、建立監督監察公告制度,目前招標投標活動中監督監察基本都是從開標到評標全程參加,但這樣達不到監督的作用。要避免這種情況繼續,最好的辦法就是建立監督監察公告制度,監督監察部門不能只參與開標、評標過程,在評標結果上籤個字,應在每個專案結束後,於當天或第二天在網站上公開發一個署名的宣告公告,宣告招標投標活動無違法違紀現象,以發揮群眾再監督作用,使監督監察部門牢記職責,應代表群眾行使監督職能。

    6、建立政府公務人員資產公開制度,招標投標往往涉及大量的資金,如果施行公務人員資產公開制度,加強公務人員自律建設,那麼招標投標行賄受賄的可能性也會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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