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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法牛123

    前提你已經說了是借錢不是要錢,在法律來說,你與你把形成的是債權債務關係而非贈與關係,還算不上啃老。

    畢竟現在的房價水平大家都知道,現在年輕買房的時候父母都會給於一定的經濟扶持,你能想著以後還錢已經不錯了。

    放輕鬆,又是經濟壓力也是你成長奮鬥的動力,加油!

  • 2 # 奇異旅遊趣事

    回答這個問題,就不得不提到兩個話題:房價和啃老族。

    現在的房價真是高的不行,大部分年輕人畢業都是往一二線城市發展,工作3、5年遇到心愛的人想買房結婚是正常的發展。一二線城市的房價基本都是在2萬起,不說絕大部分,至少有一半人想靠自己賺錢付個80平左右的房子的首付,都是比較困難的。

    再說說啃老。對這個詞,有不同的定義,有人會覺得用父母的錢就是啃老,也有人覺得,跟父母借錢不算,跟銀行借要給那麼多利息,自己家裡借用,錢都是在自家裡。

    我個人認可第二種意見,我不覺得在能力不夠的時候,跟父母分的很清,為了讓別人不覺得自己在啃老,選擇一些刻意的行為,才是可笑,父母養育多年,是沒法分清的。跟父母借錢,心中有筆賬,後面還給他們,或者用到他們身上,讓他們有更好的老年生活,那肯定不是在啃老。

    啃老的定義,我個人覺得應該是,步入社會後,卻始終要依賴父母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人,不管是物質生活,還是精神依賴。

  • 3 # 鄭州房產有問有答

    多子女的家庭,常常有一個孩子是父母最“依賴”的——他們吃住在一起。父母辭世,常常引起子女遺產糾紛:一方認為自己與父母同住,出力最多,操心最多,理應多分遺產;另外一撥則針鋒相對:你已經被父母照顧最多,“佔便宜”最多,還想多分?那麼,與父母同住,到底是盡的贍養義務多還是屬於“啃老”呢?透過實際發生的案例,海淀法院法官做了詳盡法律分析。案件1兒子稱為母養老送終但姐姐質疑他“啃老”一直在北京與老母親共同居住的趙東(化名)沒想到,近日自己竟被大姐告上了海淀法院,還說他並非“贍養”,而是“啃老”,所以不能多分遺產。“是我照顧母親多年,又為母親養老送終的啊!”趙東一臉委屈地說。法庭上,在原被告席上相視而坐的姐弟三人都已是五六十歲,頭髮斑白了,話語還算客氣,但針鋒相對,各執己見。記者瞭解到,趙東的父親早年去世,其母於2011年1月18日過世,留下了位於海淀區的一套房屋和5萬元存款。這是趙東母親單位分的房子,房改購房時,趙東的大姐趙紅(化名)幫母親出了2萬元,後來母親取得了產權證。趙紅拿出了2002年母親書寫的一份協議:“購房時,我徵求兒女們的意見,可是兩個兒子都不願意買。經與女兒女婿商議,他們出錢買了這房。我長期有病,女兒女婿願照顧我晚年生活……所以我住女兒、女婿家後,我的房使用權歸他們。我百年之後,願將房子的產權歸女兒女婿所有。”不久,老人又去公證處訂立了相關公證遺囑。“按照我與母親的約定,由我出資購房,我照顧母親,在母親去世後她的房屋歸我所有。”趙紅向法庭提交了其母在南方居住期間看病住院的資料,要求由她繼承母親遺留的房產和存款各三分之一份額,以母親的遺產返還她投資購房款2萬元,並按照她交納的購房款比例所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給予合理補償30餘萬元。“後來並不是我不想贍養母親,我也想盡力啊,也確實把母親接到南方家裡了。可是母親不適應那裡的氣候,我才不得不送她回北京居住。那可是母親自己的房子,小弟沒房,與母親同住,又沒有什麼工作和收入,日常費用都是母親給出的,這不是啃老嗎?我認為他沒盡到主要贍養義務。”趙紅補充說。“可是母親去大姐家住了沒多久,畢竟還是在北京跟我生活了這麼多年,母親也撤銷了給我姐房子的那份公證遺囑。雖然我掙錢不多,但直到她去世都是我一個人在照顧。”至今尚未結婚的趙東說,自己沒有什麼學歷,也沒什麼固定的工作和收入,但也不是不勞而獲,有時擺攤給家裡增加點收入。“之所以沒有去打零工和天天擺攤,是為了照顧母親方便,這也是我對家庭做出的犧牲。”趙東說,他同意按每人三分之一比例分割房產,“不過母親生前我照顧得比較多,母親的後事也是我處理的,也花費了不少錢。所以,我認為母親名下的存款應當都歸我所有,作為我多年來贍養母親的補償。”趙東還向法庭提交了他處理老人相關後事的票據,但票據並不齊全,部分已丟失。在趙東拿來的記得像流水賬一樣的日記本上,密密麻麻地羅列著他每天護理母親的各項事務。比如幾點幾分喂母親吃藥,幾點買菜、做飯、洗衣服、打掃衛生,哪天到醫院為母親取藥,在母親住院治療期間,他去醫院照顧等等。法官分析長期護理有貢獻 陪伴慰藉也重要

  • 4 # 薛家小七

    首先,要先看這個房子是不是必須要買,如果因為結婚這樣必要的,向父母借點錢付首付不算啃老;

    其次,只是因為想獨立出去,買房的話,那真是啃老了;

    作為子女不要說我先借父母的錢,之後還,說實話這樣的例子不能說沒有,只是極其的少,只是說你還了,父母會要嘛,父母都是為了子女甘願付出,你還父母會要嗎!

    所以說如非必要或必須賣,年輕人現在正是你該努力的時候,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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