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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逸仙10368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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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守民wab
原始社會人與人是平等的,食物是平均分配的,奴隸社會奴隸主與奴隸是支配與被支配關係,沒有人身自由,關係極不平等,奴隸主錦衣玉食,奴隸缺衣少食。奴隸主可以自由買賣奴隸。任意打罵和殺害奴隸。
原始社會人與人是平等的,食物是平均分配的,奴隸社會奴隸主與奴隸是支配與被支配關係,沒有人身自由,關係極不平等,奴隸主錦衣玉食,奴隸缺衣少食。奴隸主可以自由買賣奴隸。任意打罵和殺害奴隸。
三、奴隸社會的土地所有制——井田制
公元前16世紀,居住在黃河下游的商族,推翻了夏王朝,建立起地域更為遼闊的商朝。商王朝統治時期,是中國奴隸社會的鼎盛時期。黃河流域的經濟水平進一步提高,並且促進了長江中下游的農業和手工業的繁榮興旺。
在夏代,原始的土地公有制還沒有完全解體。到了商代,這種土地制度轉化成以商王為代表的奴隸主貴族的土地所有制。商朝的土地歸商王所有,一部分土地由商王分賜給其他奴隸主作“封邑”,供臣下享用。商王直接掌握著許多土地做為王室的田莊,役使大批奴隸,並徵發很多平民從事大規模的集體勞動。農業生產中採用的制度是井田制。井田制就是以縱橫的灌溉渠道和道路分割成的方塊田地。井田中的每一塊都代表著一定的面積,是便於管理奴隸在田間耕作的基本單位。商代的農業有了發展,糧食產量有增加。手工業在農業生產發展的基礎上也得到了發展,最突出的是青銅鑄造,青銅工具的應用,對土地森林的開發,對木器、石器和骨角器具等生產器的製作起了積極的作用,是先進生產力的體現,也是促進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因素。不過,由於當時青銅器的原料來之不易,冶煉和鑄造也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所以青銅工具的生產還不多,青銅農具則更少。奴隸主寧肯讓奴隸們使用木、石、骨、角、蚌製作的工具和農具,也不願意發展青銅工具。這樣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商走向衰落,被周所滅。
周滅商之後,又相繼滅五十國,降服六百五十二國,統一了中原廣大地域。周承商制,西周早期的井田制繼續發展,到中期以後則開始走向衰落。
周要統治廣大新疆土,必須建立屬國,擁護王室。周天子自稱是上天的元子,上天賦給他土地和臣民,因此得行使所有權。周制定分封制度,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侯、甸、男、衛四類稱外服。爵定位次的尊卑,服定貢賦的輕重,封在外服的是正式的國家。採(即采邑)稱內服,封在內服的是卿大夫食邑。如晉國侯爵,列在甸服;曹國伯爵,列在甸服。受封者接受周天子的爵和服,按照這封建制度,周天子開始了他的大分封:天子分封土地和臣民給諸侯或卿大夫,同姓眾諸侯尊奉他為大宗子;大侯國封許多同姓小國,小國君尊奉大侯國君主做宗子;小國君分給同姓卿大夫采邑,采邑主尊奉小國君為宗子;采邑裡采邑主分小塊土地給同姓庶民耕種,同姓庶民尊奉采邑主為宗子。同姓庶民有自由民身份,不同於農奴身份的庶民。天子封同姓諸侯以外,又封異姓諸侯。諸侯在國內也分土地給異姓卿大夫。自天子以至於卿大夫采邑都分小塊土地給非同姓庶民(農奴)耕種。同姓與非同姓兩種庶民,分得小塊土地,成為戶主,做一家人的家長。戶主由長子繼承,以下諸子稱為餘夫,或分得更小的一塊土地,或謀其他生計。
以土地為樞紐,形成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寶塔式政治經濟關係。凡授予土地者有權向接受土地者徵收貢賦。反之,接受土地者有義務向授予土地者納貢服役。貢賦經歷了貢、助、繳的演變過程:所謂貢,就是庶民耕種土地,統治者按若干年的平均收穫數量,從平均數中抽取十分之一的貢物。所謂助,就是庶民的耕地,所有權歸統治階級,因此必須替統治者耕種所謂公田,公田上的收穫物全部歸統治者所有。形成力役地租。所謂繳,就是向土地所有者以實物的形式交納地租,即實物地租。
井田制是西周土地所有制的主幹,周土地法以一田為單位。一田一百畝,一畝橫一步,直一百步,一步合營造尺六尺(周制尺),橫直各一百步為一百畝。用耦耕,每人可耕二十畝。戰國以前不知施肥,需要輪耕,農戶有田二十五畝,每年有十畝的收入,除去什稅,在一般情況下,一家人可以得飽暖。西周起,鼓勵開劈荒地,新開的荒地為私田,農戶家的餘戶可分到荒地開墾,農業個體經濟逐漸發展起來。這樣久了,私田面積超過了公田面積,朝庭獲得了更多的繳租,農戶獲得更多的利益,生產發展加快了。
於是,分封土地的農奴制,開始向家庭土地所有制轉化,農奴轉化為農民。生產的發展刺激了工商業的發展,周天子有百工,製造各種器物供朝廷使用,這是官辦工商業。當然,也有散佈在民間的手藝人,也開始製作手工產品,以手工勞動為基礎的工商業,也逐漸發展起來了。這樣,早期的城市個體工商戶也逐漸開始產生和發展起來了。
除國王到各級領主是統治階級之外,在被統治階層中,可分為上、中、下三等度民。上層庶民是指與宗子有親屬關係的族人,在宗族內領得土地耕種,有自己的生產工具等生產資料,具有自由民身份。這個階層在逐步擴大,成為產生地主、推到領主的有力階層。中層庶民,是一些助周滅商,從奴隸身份中解放出來的農奴。下層度民是仍處於奴隸地位的人,這些人一般是俘虜及犯了罪的罪人。由於新興的家庭土地所有制,比宗族土地所有制更能促進生產力的發展,使農奴制生產關係逐漸消亡,新的生產關係在逐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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