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飛機跑得足夠快,原子彈就炸不到它。但是這種逃脫有著高風險性,必須要滿足三點條件:其一,計算必須準確。其二,飛機的效能必須好。其三,駕駛的飛行員必須經驗豐富。
雖然說投擲原子彈,並不是製造原子彈。但是想要在安全時間內逃離,即使每一個關鍵點的計算達不到小數點後,但是最起碼的個位必須保證。
安全的投擲原子彈並且逃離,需要考慮哪些因素呢?
首先就是投擲原子彈的位置,並不是說越高越好。因為原子彈投擲到爆炸有時間,也就是我們題目所說的43秒。
另外也不是越低越好,因為空爆的破壞性要比地爆的破壞性大。空爆也就是空中爆炸,而且這個高度在600米左右比較好。
如果知道當地的風速,再加上原子彈自身重量等一些引數,就可以知道原子彈投放的最佳高度了。因此這個高度固定之後,就要考慮如何逃離的問題。
最多也就考慮三個方向,直線上升,直線前進,掉調頭逃逸。先說直線前進,根據中學物理學,物體被丟擲之後有慣性。如果說直線前進,雖然和原子彈的距離也會拉大,但是並沒有反向效果好。
所以說這種方案直接pass,那就考慮上升和調頭。上升沒有什麼好說的,如果是拐彎該如何拐彎?當然是越快越好。然而要考慮飛機的效能,因為飛機並不像人,不是說調就能調個頭。無論是上升或者是調頭,都要考慮飛機自身重量等引數,由於現在還沒有選好飛機,我們先把這個問題放在這裡待會兒回頭解決。
這裡的飛機效能必須好,包括了兩個大點:第一,這個飛機必須能裝貨。第二,這個飛機機動性必須強。
能裝貨不用我多說,當時小男孩的重量差不多4噸。在當時的條件下,裝得下4噸的飛機不多。但是也不是沒有,那就是美國新研發的b29轟炸機。
第二,飛機的機動性必須強。這裡的機動性包括逃逸功能,遇敵反擊功能等等。但是特別巧合的是,B29也有這個功能,因為它本身就是一個轟炸機。
有一點可能比較奇怪,因為b29轟炸機研發於1940年,真正首飛並服役則是於1943年。然而美國的曼哈頓計劃,也就是研究原子彈的計劃,是開始於1942年。
看來這是天亡日本,早早的就開始研製這架飛機。另外b29的前身是b17,也是橫霸歐洲戰場的一種轟炸機機型,受到當時很多美國轟炸機飛行員的喜愛。
選中飛機之後,就已經得到飛機的很多引數。根據這些引數,就可以考慮之前到底是上升,還是調頭逃逸的情況。因為轟炸機本身重量就不小,如果上升的話,可能逃脫不了原子彈爆炸的影響。因為轟炸機畢竟不是直升機,它並沒有直升機這麼強的直上直下能力。
那麼也就只有最後一個方案——調頭逃逸。難道不能180度嗎?正如我們之間所說,他不是人,不能說調頭就調頭。必須在空中做一個圓周運動,轉過一定角度之後掉頭。
經過計算之後,發現155度調頭最合適。如果度數再大一點,飛機很有可能折斷。以最大角度調頭之後,就可以開足馬力逃逸了。有了理論基礎,後面就比較好實施了。
投擲原子彈的計劃可謂是非同小可,由於戰爭已經打到了1945年,當時日本的整個防空系統基本上全部癱瘓。所以說想進入日本領空容易,但是如何駕駛投擲不容易。
選誰比較好呢?一名來自肯塔基州托馬斯堡的美國陸軍航空少尉——蒂貝茨,走入了專家的眼中。為何他能夠擔當如此大任?
出生於1915年的蒂貝茨,22歲開始參軍,成為了一名優秀的航空兵,兩年之後升任少尉。後來美國被拖入二戰戰場,他則是被安排到了歐洲戰場。1942年的8月17日,蒂貝茨駕駛著第1批b17轟炸機,跟隨著第8空軍前往歐洲,隨後又在地中海地區連續作戰。經過長時間的作戰,他已經是一名非常成熟的轟炸機飛行員了。
正如我們前文所說,B29轟炸機研發於1940年,投入試飛於1943年。然而實驗這架飛機的人,正是蒂貝茨等人。因為b29就是在b17的基礎上提升的,試飛當然需要經驗豐富的b17飛行員。
尤其是在1944年的9月份,蒂貝茨被編入了美軍第509混合部隊。這支混合部隊的身份不簡單,因為他和曼哈頓計劃有著非常緊密的聯絡。
不僅可以駕駛B29轟炸機,而且所屬部隊和曼哈頓計劃密切相關。兩個先決條件,就決定了這個飛行員的位置非蒂貝茨莫屬。
1945年的8月6日,一架編號為44-86292的B-29轟炸機,開始在美國的天寧島跑道起飛。這是美國的一處海外島嶼,比較靠近日本廣島。
起飛的時間在凌晨2:25,到達日本指定區域的時候是早上7點多,按照之前專家的計算以及多次實驗,在預定位置投下原子彈之後,立刻調頭逃逸。之前已經猜到,飛機雖然可以逃出爆炸的範圍,但是難免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果然在逃脫了50秒左右,突然有一股強烈的衝擊波到來。但是幸虧持續時間不長,這架飛機也很快便消失在了日本的領空。
只要飛機跑得足夠快,原子彈就炸不到它。但是這種逃脫有著高風險性,必須要滿足三點條件:其一,計算必須準確。其二,飛機的效能必須好。其三,駕駛的飛行員必須經驗豐富。
其一,計算必須準確,特定的時間做特定的事兒。雖然說投擲原子彈,並不是製造原子彈。但是想要在安全時間內逃離,即使每一個關鍵點的計算達不到小數點後,但是最起碼的個位必須保證。
安全的投擲原子彈並且逃離,需要考慮哪些因素呢?
首先就是投擲原子彈的位置,並不是說越高越好。因為原子彈投擲到爆炸有時間,也就是我們題目所說的43秒。
另外也不是越低越好,因為空爆的破壞性要比地爆的破壞性大。空爆也就是空中爆炸,而且這個高度在600米左右比較好。
如果知道當地的風速,再加上原子彈自身重量等一些引數,就可以知道原子彈投放的最佳高度了。因此這個高度固定之後,就要考慮如何逃離的問題。
最多也就考慮三個方向,直線上升,直線前進,掉調頭逃逸。先說直線前進,根據中學物理學,物體被丟擲之後有慣性。如果說直線前進,雖然和原子彈的距離也會拉大,但是並沒有反向效果好。
所以說這種方案直接pass,那就考慮上升和調頭。上升沒有什麼好說的,如果是拐彎該如何拐彎?當然是越快越好。然而要考慮飛機的效能,因為飛機並不像人,不是說調就能調個頭。無論是上升或者是調頭,都要考慮飛機自身重量等引數,由於現在還沒有選好飛機,我們先把這個問題放在這裡待會兒回頭解決。
其二,飛機的效能必須好。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這裡的飛機效能必須好,包括了兩個大點:第一,這個飛機必須能裝貨。第二,這個飛機機動性必須強。
能裝貨不用我多說,當時小男孩的重量差不多4噸。在當時的條件下,裝得下4噸的飛機不多。但是也不是沒有,那就是美國新研發的b29轟炸機。
第二,飛機的機動性必須強。這裡的機動性包括逃逸功能,遇敵反擊功能等等。但是特別巧合的是,B29也有這個功能,因為它本身就是一個轟炸機。
有一點可能比較奇怪,因為b29轟炸機研發於1940年,真正首飛並服役則是於1943年。然而美國的曼哈頓計劃,也就是研究原子彈的計劃,是開始於1942年。
看來這是天亡日本,早早的就開始研製這架飛機。另外b29的前身是b17,也是橫霸歐洲戰場的一種轟炸機機型,受到當時很多美國轟炸機飛行員的喜愛。
選中飛機之後,就已經得到飛機的很多引數。根據這些引數,就可以考慮之前到底是上升,還是調頭逃逸的情況。因為轟炸機本身重量就不小,如果上升的話,可能逃脫不了原子彈爆炸的影響。因為轟炸機畢竟不是直升機,它並沒有直升機這麼強的直上直下能力。
那麼也就只有最後一個方案——調頭逃逸。難道不能180度嗎?正如我們之間所說,他不是人,不能說調頭就調頭。必須在空中做一個圓周運動,轉過一定角度之後掉頭。
經過計算之後,發現155度調頭最合適。如果度數再大一點,飛機很有可能折斷。以最大角度調頭之後,就可以開足馬力逃逸了。有了理論基礎,後面就比較好實施了。
其三,駕駛的飛行員必須經驗豐富。開得了飛機,扔得了炸彈。投擲原子彈的計劃可謂是非同小可,由於戰爭已經打到了1945年,當時日本的整個防空系統基本上全部癱瘓。所以說想進入日本領空容易,但是如何駕駛投擲不容易。
選誰比較好呢?一名來自肯塔基州托馬斯堡的美國陸軍航空少尉——蒂貝茨,走入了專家的眼中。為何他能夠擔當如此大任?
出生於1915年的蒂貝茨,22歲開始參軍,成為了一名優秀的航空兵,兩年之後升任少尉。後來美國被拖入二戰戰場,他則是被安排到了歐洲戰場。1942年的8月17日,蒂貝茨駕駛著第1批b17轟炸機,跟隨著第8空軍前往歐洲,隨後又在地中海地區連續作戰。經過長時間的作戰,他已經是一名非常成熟的轟炸機飛行員了。
正如我們前文所說,B29轟炸機研發於1940年,投入試飛於1943年。然而實驗這架飛機的人,正是蒂貝茨等人。因為b29就是在b17的基礎上提升的,試飛當然需要經驗豐富的b17飛行員。
尤其是在1944年的9月份,蒂貝茨被編入了美軍第509混合部隊。這支混合部隊的身份不簡單,因為他和曼哈頓計劃有著非常緊密的聯絡。
不僅可以駕駛B29轟炸機,而且所屬部隊和曼哈頓計劃密切相關。兩個先決條件,就決定了這個飛行員的位置非蒂貝茨莫屬。
1945年的8月6日,一架編號為44-86292的B-29轟炸機,開始在美國的天寧島跑道起飛。這是美國的一處海外島嶼,比較靠近日本廣島。
起飛的時間在凌晨2:25,到達日本指定區域的時候是早上7點多,按照之前專家的計算以及多次實驗,在預定位置投下原子彈之後,立刻調頭逃逸。之前已經猜到,飛機雖然可以逃出爆炸的範圍,但是難免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果然在逃脫了50秒左右,突然有一股強烈的衝擊波到來。但是幸虧持續時間不長,這架飛機也很快便消失在了日本的領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