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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醉寶閣

    我建議你看看江西衛視的《金牌調解》,每次看那個節目的時候,在男女嘉賓訴說完他們的矛盾以後,我跟我媽都覺得這婚姻肯定沒戲了。但是往往結果都出乎意料,在專家的調解下,好多對夫妻冰釋前嫌,重修於好。

    所以我總結了,每一段還有可能挽救的婚姻都沒有找到決絕問題的根本方法,如果癥結一旦被開啟,所有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既然你不想離婚,你也可以找一些心理專家或者愛情專家,幫你們分析一下你們的問題在哪裡,若是像你們倆這樣,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那在一起就是互相折磨呀。

    如果你想離婚了,並且態度堅決,那我一定會支援你放棄這段婚姻,因為你才是你婚姻的主角啊,過得好不好只有你自己知道,別人的勸解有什麼用。

    所以不想離的話,就不要湊合著過,要不然還不如離了呢,每天大眼瞪小眼,仇恨的眼神互相對視,這樣的日子有意思嗎?

    既然還在一起,能過就過,不要把問題想的那麼嚴重,畢竟這世上還沒有能難倒人的事情,只是你敢不敢肯不肯做的問題了。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孩子,雖然說不要因為孩子才把兩個人生硬的綁在一起,但孩子確實也不容忽略啊。

    再說了,父母相親相愛的話對孩子可是一輩子的積極影響啊,若是夫妻如仇人一般在一起生活,對孩子的傷害還不如在單親家庭長大呢。

    所以你有必要跟你愛人好好溝通,以後日子還長著呢,湊湊合合可是很痛苦的啊,與其相互折磨,倒不如找個解決的辦法,不知道找誰,就找離你最近的親朋好友吧,雖然身邊每一個人都是局外人,可只有局外人才能把問題看得清楚,不是嗎

  • 2 # 近雲小記

    不想離婚,然後又不得不放棄的結果還是離婚,你這個問題問的在我感覺有點語病的意思!

    你應該問,放棄了不得不放棄的婚姻後應該怎麼辦?這樣才比較明確。

    不得不放棄,我不知道雙方是否做了足夠的努力,認真進行了挽救,然後非常明確地肯定這段婚姻已經無法維持下去了,既然這樣子我的建議就是下圖:

    說實在的我也不想離婚,我也不想讓孩子沒有了一個完整的家庭,但是背叛下婚姻在我看來已經沒有了挽救的餘地,我嘗試過,無法說服自己,只能不得不放棄,起碼對於這個階段來說是個最好的結果。

    那麼接下來就是你如何應該離婚這個局面所造成的不適應了。

    這個問題我沒有辦法回答,因為我現在就是處在這個時期,時而神經病,時而正常,精神反覆,還沒有走出來,我也期待一位高人能醍醐灌頂,讓我一下子豁然開朗,從而走向新生。

  • 3 # 愚人易

    自己不想離婚,但是自己又有放棄這段婚姻的能力,這真的是一個奇怪的問題。

    我掐指一算,這樣的離婚一定是有好處,或者是有目的的,很多人在這樣的情況下,都選擇了假離婚;但是假離婚,往往又演變成了真離婚,這其中的竅門可謂是多又多!

    閒話先不多說,我首先在這裡分享一個真實的事。

    我的一個姐姐,開始的時候他的老公跟他說,咱們兩個假離婚,然後可以多買一套房子,你放心我肯定還跟你一起過,在經過一番考察以後,我的姐姐同意了這件事,兩個人簽署離婚協議辦理了假離婚。

    但是離婚以後她發現自己的老公根本就不回家了,經過一番尋找才得知,他早就跟另外一個女人登記結婚了,雖然在錢的事上她沒有吃虧,但是她接受不了老公騙自己,於是跟那個婆娘一頓撕打,結果自己被打成了輕傷。

    本來她是想著絕不諒解,讓那個女人去坐牢的,但是架不住老公天天陪著她,哄著她,心一軟在老公同意跟她離婚,跟自己結婚的情況下,選擇原諒了那個婆娘。

    等兩個人復婚以後,老公是她這裡住幾天,那個婆娘那裡住幾天,這個時候她才明白,原來他老公假離婚的真正目的是娶兩個媳婦,因為突然有一天她們多了一個已經8歲的孩子。

    不過要是你以為這種情況就是最壞的,那麼看看我下面分享這個事,你就不會這樣想了。

    認識一個姐妹,當時就是男方家裡分了拆遷多分房子娶的她,結婚一年多的時候,她生完了孩子,男方也多拿了拆遷份額,於是按照最初的協議,雙方離婚。

    這個時候我的這個姐妹其實是不願意的離婚的,但是不離婚又能怎麼樣?人家根本就看不起她,在哪裡生活一點意思都沒有,還不如一個保姆好過!

    所以她最終選擇了放棄,而讓她不能接受的是

    她的公公居然不願意把屬於她份額的那套房子給她,只想讓她淨身出戶,當然孩子肯定是不給她的;所以最終雙方打起來官司,連同離婚和房子的事一起到了法院去解決。

    還是那句話:自己不想離婚,但是自己又沒有放棄這段婚姻的能力,這真的是一個奇怪的問題。你沒有說清楚自己的情況,我只能是往最壞的地方說了,而我的建議是要離就真正的離,要不離就堅持不離,莫要貪心、莫要貪財!

  • 4 # 跟往事幹環

    第一,我對你提出的這樣問題感到不解;

    第二,不懂得什麼叫不想離婚又不得不放棄該怎麼辦?

    倆個人既然已經達到離婚的程度,還有什麼不能放棄的?我不主張更不贊成一個家庭,兩個人婚姻靠圍持來進行下去。即便是需要靠圍持進行下去,也只是在某種特殊時期,比如,孩子小因為父母離異會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可估量的災難,為了孩子的成長需要,夫妻雙方犧牲自己暫時圍持夫妻關係的行為是高尚的。除此之外,既然選擇了離婚,還有什麼不能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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