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景公好弋,使燭鄒主鳥而亡之。公怒,詔吏殺之。晏子曰: “燭鄒有罪三,請數之以其罪而殺之”。公曰:“可。”於是召而數之公前,曰:“燭鄒!汝為吾君主鳥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鳥之故殺人,是罪二也;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以輕士 ,是罪三也。”數燭鄒罪已畢,請殺之 。公曰 :“勿殺,寡人聞命矣 。”
譯文
齊景公喜歡射鳥,派燭鄒負責養鳥,然而鳥丟失了。齊景公發怒,下令要殺死他。晏子在旁邊請求說:“燭鄒的罪有三條,請允許我把罪行一條一條列舉給他聽然後再處死他。”齊景公說:“可以。”於是晏子叫燭鄒來,並在齊景公面前列舉他的罪行,說:“燭鄒!你負責替我們國君養鳥卻把鳥弄丟了,這是罪行之一;致使我們國君由於鳥的緣故處死人,這是罪行之二;讓各諸侯聽到這件事,都認為我們國君看重鳥而輕視士人,這是罪行之三。”晏子列舉燭鄒罪行完了,請齊景公處死他。齊景公說:“不要殺他了,我聽從先生您的教導!”
編輯本段註釋
使(使燭鄒主鳥,使吾君):命令,派遣。 使(使諸侯):致使 亡:丟失 是:指示代詞,這,這裡。 故:原因,緣故。 景公:姓姜,名杵臼,春秋時代齊國的國君。 好:喜歡。 弋:(yì)將繩子系在箭上射,是古代一種射鳥的方法。此處指捕鳥。 燭鄒:齊景公的一個臣僕。 主:掌管,主管,負責,管理。 詔:詔書,皇上的命令或文告。這裡指下令。 數:一一列出,加以斥責。 重:重視,把……看重。 輕:輕視,把……看輕。 聞命:接受教導。 亡:丟失,逃跑,這裡指讓鳥逃走了。 以(以吾君重鳥):認為。 以(以輕士):而。 以(以其罪而殺之):按照。 以(以鳥之故):因為。 士:商、西周、春秋時最低階的貴族階層;讀書人。 前:前面。 畢:結束。 請(請數之):請允許我。 請(請殺之):請求。 命:命令,這裡指教導。 而:連詞表承接;連詞表並列 汝:同“汝”你 諫:勸告。 罪三:三條罪狀。古代漢語中數詞作定語常常放在中心詞後。下文的“罪一”“罪二”用法相同。
編輯本段寓意
晏子沒有從正面指責齊王,而是從維護他的根本利益出發,順著他的話進行勸諫,列出燭鄒的三條罪狀,指出枉殺無罪之人的荒唐行徑將會帶來嚴重後果,從而達到勸諫的目的,由此看出晏子機智有策略。 揭露統治者重鳥輕人的殘暴本質,頌揚晏子的機智、正直。 人與人交流需掌握適當技巧,在勸誡指正別人時也應做到趨利避害。 勸阻他人也要講究方法,有時應學會避其鋒芒,可能反而會事半功倍。 輔助閱讀 甲文《鄒忌諷齊王納諫》乙文《晏子諫殺燭鄒》 1.請用 / 給下面的句子斷句 今 齊 地 方 千 裡 2.查古漢語詞典,“數”有三種讀音,並有若干不同義項 一、讀shǔ,義項有:作動詞,計算、列舉。 二、讀shù,義項有:作名詞,表事物的數目、規律,氣數。 三、讀shuò ,義項有:多次。 根據以上義項,請寫出“請數之以其罪而殺之”中“數”的讀音與詞義 3.下面幾組句子中加點的詞語意思完全相同的一項是( ) A(1)時時而間進 (2)中間力拉崩倒之聲 B(1)臣誠知不如徐公美 (2)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 C(1)皆以美於徐公 (2)駢死於槽櫪之間 D(1)使燭鄒主鳥而亡之 (2)吾欲之南海 4.把下面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1)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 (2)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而輕士 5.兩段選文都表現了進諫者的機智善辯,但各又有不同。甲文勸諫的目的是為了使齊威王( ),以富國強民;乙文晏子勸諫的目的是為了讓景公( ),以免落下愛鳥輕人的罪名。甲文鄒忌進諫時採用了( )的方法說服齊王,乙文晏子進諫時採用( )的方法,使景公明確了事情的荒謬以及後果的嚴重 答案:1.今齊地 / 方千里 2. shǔ 列舉 3. B 4.翻譯:(1)所有的大臣官吏百姓能夠當面指責我的過錯的,可得上等獎賞(2)讓各位諸侯聽說這件事情後,認為我們的國君把鳥看得很重而把人看得很輕 5.廣開言路(納諫) 不殺燭鄒 借事說理(以事喻理類比法推己及人,均可) 正話反說(以退為進歸謬法,皆可)
原文
景公好弋,使燭鄒主鳥而亡之。公怒,詔吏殺之。晏子曰: “燭鄒有罪三,請數之以其罪而殺之”。公曰:“可。”於是召而數之公前,曰:“燭鄒!汝為吾君主鳥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鳥之故殺人,是罪二也;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以輕士 ,是罪三也。”數燭鄒罪已畢,請殺之 。公曰 :“勿殺,寡人聞命矣 。”
譯文
齊景公喜歡射鳥,派燭鄒負責養鳥,然而鳥丟失了。齊景公發怒,下令要殺死他。晏子在旁邊請求說:“燭鄒的罪有三條,請允許我把罪行一條一條列舉給他聽然後再處死他。”齊景公說:“可以。”於是晏子叫燭鄒來,並在齊景公面前列舉他的罪行,說:“燭鄒!你負責替我們國君養鳥卻把鳥弄丟了,這是罪行之一;致使我們國君由於鳥的緣故處死人,這是罪行之二;讓各諸侯聽到這件事,都認為我們國君看重鳥而輕視士人,這是罪行之三。”晏子列舉燭鄒罪行完了,請齊景公處死他。齊景公說:“不要殺他了,我聽從先生您的教導!”
編輯本段註釋
使(使燭鄒主鳥,使吾君):命令,派遣。 使(使諸侯):致使 亡:丟失 是:指示代詞,這,這裡。 故:原因,緣故。 景公:姓姜,名杵臼,春秋時代齊國的國君。 好:喜歡。 弋:(yì)將繩子系在箭上射,是古代一種射鳥的方法。此處指捕鳥。 燭鄒:齊景公的一個臣僕。 主:掌管,主管,負責,管理。 詔:詔書,皇上的命令或文告。這裡指下令。 數:一一列出,加以斥責。 重:重視,把……看重。 輕:輕視,把……看輕。 聞命:接受教導。 亡:丟失,逃跑,這裡指讓鳥逃走了。 以(以吾君重鳥):認為。 以(以輕士):而。 以(以其罪而殺之):按照。 以(以鳥之故):因為。 士:商、西周、春秋時最低階的貴族階層;讀書人。 前:前面。 畢:結束。 請(請數之):請允許我。 請(請殺之):請求。 命:命令,這裡指教導。 而:連詞表承接;連詞表並列 汝:同“汝”你 諫:勸告。 罪三:三條罪狀。古代漢語中數詞作定語常常放在中心詞後。下文的“罪一”“罪二”用法相同。
編輯本段寓意
晏子沒有從正面指責齊王,而是從維護他的根本利益出發,順著他的話進行勸諫,列出燭鄒的三條罪狀,指出枉殺無罪之人的荒唐行徑將會帶來嚴重後果,從而達到勸諫的目的,由此看出晏子機智有策略。 揭露統治者重鳥輕人的殘暴本質,頌揚晏子的機智、正直。 人與人交流需掌握適當技巧,在勸誡指正別人時也應做到趨利避害。 勸阻他人也要講究方法,有時應學會避其鋒芒,可能反而會事半功倍。 輔助閱讀 甲文《鄒忌諷齊王納諫》乙文《晏子諫殺燭鄒》 1.請用 / 給下面的句子斷句 今 齊 地 方 千 裡 2.查古漢語詞典,“數”有三種讀音,並有若干不同義項 一、讀shǔ,義項有:作動詞,計算、列舉。 二、讀shù,義項有:作名詞,表事物的數目、規律,氣數。 三、讀shuò ,義項有:多次。 根據以上義項,請寫出“請數之以其罪而殺之”中“數”的讀音與詞義 3.下面幾組句子中加點的詞語意思完全相同的一項是( ) A(1)時時而間進 (2)中間力拉崩倒之聲 B(1)臣誠知不如徐公美 (2)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 C(1)皆以美於徐公 (2)駢死於槽櫪之間 D(1)使燭鄒主鳥而亡之 (2)吾欲之南海 4.把下面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1)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 (2)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而輕士 5.兩段選文都表現了進諫者的機智善辯,但各又有不同。甲文勸諫的目的是為了使齊威王( ),以富國強民;乙文晏子勸諫的目的是為了讓景公( ),以免落下愛鳥輕人的罪名。甲文鄒忌進諫時採用了( )的方法說服齊王,乙文晏子進諫時採用( )的方法,使景公明確了事情的荒謬以及後果的嚴重 答案:1.今齊地 / 方千里 2. shǔ 列舉 3. B 4.翻譯:(1)所有的大臣官吏百姓能夠當面指責我的過錯的,可得上等獎賞(2)讓各位諸侯聽說這件事情後,認為我們的國君把鳥看得很重而把人看得很輕 5.廣開言路(納諫) 不殺燭鄒 借事說理(以事喻理類比法推己及人,均可) 正話反說(以退為進歸謬法,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