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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雪帶你去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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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魚6006魚
謝邀!做為一名資深裁判,對籃球場地的邊界應該有很特殊的直覺,隊員腳落地的位置處於界內和界外更會比普通人清楚。何況在那種關鍵分關鍵時刻,比我們離得更近,更應該是專門盯著的,還有哈登在那兒很無奈的提示!這種時候你說漏判了或者沒看到?這也太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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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就是說說球
這個看沒看到真的不好說,不過以NBA裁判的水準,不太可能沒看到,就連普通人也都能看個八九不離十,不過好在哈登絕殺了,不然火箭就輸的太冤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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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生不過七味
不管怎麼說,能給我們帶來一場精彩的比賽被什麼都重要,裁判也是普通人,是人就可能犯錯誤。理解萬歲,如果沒有裁判的誤判,咋能成就哈登的神奇,是他一夜之間人氣爆棚,成為NBA聯盟MVP呼聲最高的球星。2:可能之前有火箭球員犯規,裁判為了平衡比賽就當是勇士前場任意球。3:和大家娛樂一下,可能裁判也和我們球迷一樣被精彩的比賽吸引著了,已經無視底線的存在,隨便球員任意發揮。真正體現了籃球無界限的境界。精彩、精彩,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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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元體育
臺北時間1月5號,NBA官方正式做出裁決,表示杜蘭特這球有效,原因是哈登在杜蘭特救球之前就對其造犯規了,導致了杜蘭特的移動方位出現了偏離,於是導致了救球瞬間,杜蘭特身子處於線外。
相信很多球迷和四元一樣,冥思苦想了一下昨天那場比賽,杜蘭特的出界救球,那邊這邊會有什麼樣的判決,很多人表示,NBA官方估計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火箭隊贏了,即使判罰給到火箭隊,也沒多大的關係了。
不曾料到,居然還出現了哈登先造犯規這一個插曲,且不說當時裁判有沒有看到,但是在這麼精彩的瞬間,很多裁判都“深陷其中”了,畢竟這場比賽絕對稱得上精彩中的精彩,哈登也賺足了當晚的人氣。
既然NBA官方都這麼說了,我們也沒有什麼好反駁的地方,雖然一開始隊火箭隊不公平,但是火箭隊贏了,還是可以一筆勾銷的,正如哈登在接受採訪時,對於這件事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他說每個人都有失誤,但是這都沒什麼,主要是自己贏了。
不過在四元看來,NBA為了捍衛自己的公平公正,以及自己世界籃球殿堂的地位,還是需要站出來解決一下球迷們的疑惑的,所以,對於這個結果,勇士隊應該很滿意,對於火箭隊呢?應該也是滿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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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榮爐
要說邊線裁判看不到,真的是很難讓人相信。因為這並不是一個多麼困難的判罰,杜蘭特兩隻腳都在界外,而且在界外已經跑了好幾步,然後在界外將球扔回界內。
如果非要給裁判開脫,那隻能說勇士的地板顏色和球員的衣服太接近,不好分辨,或者杜蘭特擋住了裁判的視線,但我覺得最有可能的還是裁判當時失神走思了。
不過好在哈登天神下凡,拯救了比賽,拯救了火箭,也拯救了裁判。因為如果勇士因為這一界外球獲勝的話,恐怕火箭球迷永遠都不會原諒這個裁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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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子蔣球
笑話,堂堂NBA的裁判犯個錯怎麼了?看到杜蘭特從邊線踉踉蹌蹌的跑過來有多麼不容易嗎?還去吹人家犯規?而且,這麼精彩的比賽,為了一個犯規去打斷比賽的程序會顯得多麼業餘?而且,勇士隊的球衣和地板的顏色簡直一模一樣,看走眼了不可以嗎?為什麼要上綱上線地針對我們裁判...
可是,球迷的眼睛是雪亮的呀,而且杜蘭特整個救球的過程,NBA攝像師也從多個角度進行了回放。而且NBA有回放中心的,這可不是我們口中所謂的“有關部門”,可不是吃素用的,難道現場沒有球迷或者教練組的球員提出質疑?(不好意思,球迷是自己的,火箭教練組還在那頭呢...)所以,裁判決定來一次“瞞天過海”???
不過,隨後我們的裁判可是正正經經的給出了報告,內容是這樣的:
“最後30.9秒,杜蘭特在哈登干擾下丟球,之後他在界外救球,應該吹出界。”
So,WTF?
連漏判都要先習慣性的甩一口鍋給哈登,要不是哈登在最後時刻準絕殺“逆天改命”,哈登這鍋看來是背定了。但是,哈登用MVP級別的表演向裁判宣戰:不好意思,這場比賽勝利我必須帶走,拉登也阻止不了!我說的!
那麼,火箭總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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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陌上527花開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按照NBA規則,杜蘭特腳踩線上外向場地內救球,肯定是界外球,裁判應該判火箭球權。
造成裁判沒有做出合理判斷的原因主要是:
1.比賽到了最後兩分鐘,比分還焦灼,NBA聯盟的規則下,裁判允許一定範圍內的身體接觸和犯規,把比賽的決定權交給場上的球員決定!
2.這種情況確實比較少見,當時裁判可能沒有反應過來。
北京時間1月4日,憑藉哈登的超強三分絕殺,火箭在客場險勝勇士。本場比賽,哈登44分10籃板15助攻打服全世界,但是在他的絕殺之前,杜蘭特明顯的底線救球出界卻被裁判視而不見,若不是哈登的超神三分,火箭很可能因為這一球冤死在金州,賽後,眾多NBA球星對於裁判的誤判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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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球實在是太明顯了,
在救球的過程當中,
很顯然兩隻腳都已經在界外了,
在轉播的過程當中就很明顯了,
但因這球充滿了爭議,
畢竟這顆算是關鍵球,
裁判又重新回放慢動作
但盡然還盼未出界,
且庫裡的進球2分有效。
這球不為了什麼,
這球純粹就是主場哨,
NBA向來都有潛規則,
裁判都會比較偏坦主場,
這球要是在火箭主場,
早就吹判出界了,
且連回放都不看,
所以說裁判其實應該都有看到,
畢竟這球很明顯,
兩腳都在界外了,
而且有一隻腳已經著地了,
而且裁判正看著這球的發生。
所以說裁判有看到此球,
只是故意做給勇士,
但老天爺是公平的,
最終的勝利還是還給了火箭,
不然火箭就要因為這球主場哨,
而中斷現在的連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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