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砂漿基本效能試驗方法標準》JGJ/T70-2009條文摘要3取樣及試樣製備3。1取樣3。1。1建築砂漿試驗用料應從同一盤砂漿或同一車砂漿中取樣。取樣量不應少於試驗所需量的4倍。3。1。2當施工過程中進行砂漿試驗時,砂漿取樣方法應按相應的施工驗收規範執行,並宜在現場攪拌點或預拌砂漿卸料點的至少3個不同部位及時取樣。
對於現場取得的試樣,試驗前應人工攪拌均勻。3。1。3從取樣完畢到開始進行各項效能試驗,不宜超過15min。 3。2試樣的製備3。2。1在試驗室製備砂漿試樣時,所用材料應提前24h運入室內。拌合時,試驗室的溫度應保持在20士5℃。當需要模擬施工條件下所用的砂漿時,所用原材料的溫度宜與施工現場保持一致。
3。2。2試驗所用原材料應與現場使用材料一致。砂應透過4。75mm篩。3。2。3試驗室拌制砂漿時,材料用量應以質量計。水泥、外加劑、摻合料等的稱量精度應為士0。5%,細骨料的稱量精度應為士l%。3。2。4在試驗室攪拌砂漿時應採用機械攪拌,攪拌機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試驗用砂漿攪拌機》JG/T3033的規定,攪拌的用量宜為攪拌機容量的30%一70%,攪拌時間不應少於120s。
摻有摻合料和外加劑的砂漿,其攪拌時間不應少於180s。3。3試驗記錄3。3。1試驗記錄應包括下列內容:1取樣日期和時間;2工程名稱、部位;3砂漿品種、砂漿技術要求;4試驗依據;5取樣方法;6試樣編號;7試樣數量;8環境溫度;9試驗室溫度、溼度;10原材料品種、規格、產地及效能指標;11砂漿配合比和每盤砂漿的材料用量;12儀器裝置名稱、編號及有效期;13試驗單位、地點;14取樣人員、試驗人員、複核人員。
9立方體抗壓強度試驗9。0。1立方體抗壓強度試驗應使用下列儀器裝置:1試模:應為70。7mm×70。7mm×70。7mm的帶底試模,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混凝土試模》JG237的規定選擇,應具有足夠的剛度並拆裝方便。試模的內表面應機械加工,其不平度應為每100mm不超過0。
05mm,,組裝後各相鄰面的不垂直度不應超過士0。5°;2鋼製搗棒:直徑為10mm,長度為350mm,端部磨圓;3壓力試驗機:精度應為1%,試件破壞荷載應不小於壓力機量程的20%,且不應大於全量程的80%;4墊板:試驗機上、下壓板及試件之間可墊以鋼墊板,墊板的尺寸應大於試件的承壓面,其不平度應為每100mm不超過0。
02mm;5振動臺:空載中臺面的垂直振幅應為0。5士0。05mm,空載頻率應為50士3Hz,空載檯面振幅均勻度不應大於10%,一次試驗應至少能固定3個試模。9。0。2立方體抗壓強度試件的製作及養護應按下列步驟進行:1應採用立方體試件,每組試件應為3個;2應採用黃油等密封材料塗抹試模的外接縫,試模內應塗刷薄層機油或隔離劑。
應將拌制好的砂漿一次性裝滿砂漿試模,成型方法應根據稠度而確定。當稠度大於50mm時,宜採用人工插搗成型,當稠度不大於50mm時,宜採用振動臺振實成型;l)人工插搗:應採用搗棒均勻地由邊緣向中心按螺旋方式插搗25次,插搗過程中當砂漿沉落低於試模口時,應隨時新增砂漿,可用油灰刀插搗數次,並用手將試模一邊抬高5--10mm各振動5次,砂漿應高出試模頂面6--8mm;2)機械振動:將砂漿一次裝滿試模,放置到振動臺上,振動時試模不得跳動,振動5-10s或持續到表面泛漿為止,不得過振;3應待表面水分稍幹後,再將高出試模部分的砂漿沿試模頂面颳去並抹平;4試件製作後應在溫度為20士5℃的環境下靜置24土2h,對試件進行編號、拆模。
當氣溫較低時,或者凝結時間大於24h的砂漿,可適當延長時間,但不應超過2d。試件拆模後應立即放人溫度為20士2℃,相對溼度為90%以上的標準養護室中養護。養護期間,試件彼此間隔不得小於10mm,混合砂漿、溼拌砂漿試件上面應覆蓋,防止有水滴在試件上;5從攪拌加水開始計時,標準養護齡期應為28d,也可根據相關標準要求增加7d或14d。
9。0。3立方體試件抗壓強度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l試件從養護地點取出後應及時進行試驗。試驗前應將試件表面擦拭乾淨,測量尺寸,並檢查其外觀,並應計算試件的承壓面積。當實測尺寸與公稱尺寸之差不超過lmm時,可按照公稱尺寸進行計算;2將試件安放在試驗機的下壓板或下墊板上,試件的承壓面應與成型時的頂面垂直,試件中心應與試驗機下壓板或下墊板中心對準。
開動試驗機,當上壓板與試件或上墊板接近時,調整球座,使接觸面均衡受壓。承壓試驗應連續而均勻地加荷,加荷速度應為0。25--1。5kN/s,砂漿強度不大於2。5MPa時,宜取下限。當試件接近破壞而開始迅速變形時,停止調整試驗機油門,直至試件破壞,然後記錄破壞荷載。
9。0。4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應按下式計算: F=K*Nu/A-----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Mpa),應精確至0。1MPa;Nu--- 試件破壞荷載(N);A---試件承壓面積(mm2);K---換算係數,取1。35。9。0。
5立方體抗壓強度試驗的試驗結果應按下列要求確定:1應以三個試件測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組試件的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平均值( ),精確至0。1MPa;2當三個測值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有一個與中間值的差值超過中間值的15%時,應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併捨去,取中間值作為該組試件的抗壓強度值;3當兩個測值與中間值的差值均超過中間值的15%時,該組試驗結果應為無效。
建築砂漿稠度試驗、表觀密度試驗、分層度試驗、保水性試驗、凝結時間試驗、拉結強度試驗、抗凍效能試驗、收縮試驗、含氣量試驗、吸水率試驗、抗滲效能試驗、靜力受壓彈性模量試驗按JGJ/T70---2009標準執行。
《建築砂漿基本效能試驗方法標準》JGJ/T70-2009條文摘要3取樣及試樣製備3。1取樣3。1。1建築砂漿試驗用料應從同一盤砂漿或同一車砂漿中取樣。取樣量不應少於試驗所需量的4倍。3。1。2當施工過程中進行砂漿試驗時,砂漿取樣方法應按相應的施工驗收規範執行,並宜在現場攪拌點或預拌砂漿卸料點的至少3個不同部位及時取樣。
對於現場取得的試樣,試驗前應人工攪拌均勻。3。1。3從取樣完畢到開始進行各項效能試驗,不宜超過15min。 3。2試樣的製備3。2。1在試驗室製備砂漿試樣時,所用材料應提前24h運入室內。拌合時,試驗室的溫度應保持在20士5℃。當需要模擬施工條件下所用的砂漿時,所用原材料的溫度宜與施工現場保持一致。
3。2。2試驗所用原材料應與現場使用材料一致。砂應透過4。75mm篩。3。2。3試驗室拌制砂漿時,材料用量應以質量計。水泥、外加劑、摻合料等的稱量精度應為士0。5%,細骨料的稱量精度應為士l%。3。2。4在試驗室攪拌砂漿時應採用機械攪拌,攪拌機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試驗用砂漿攪拌機》JG/T3033的規定,攪拌的用量宜為攪拌機容量的30%一70%,攪拌時間不應少於120s。
摻有摻合料和外加劑的砂漿,其攪拌時間不應少於180s。3。3試驗記錄3。3。1試驗記錄應包括下列內容:1取樣日期和時間;2工程名稱、部位;3砂漿品種、砂漿技術要求;4試驗依據;5取樣方法;6試樣編號;7試樣數量;8環境溫度;9試驗室溫度、溼度;10原材料品種、規格、產地及效能指標;11砂漿配合比和每盤砂漿的材料用量;12儀器裝置名稱、編號及有效期;13試驗單位、地點;14取樣人員、試驗人員、複核人員。
9立方體抗壓強度試驗9。0。1立方體抗壓強度試驗應使用下列儀器裝置:1試模:應為70。7mm×70。7mm×70。7mm的帶底試模,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混凝土試模》JG237的規定選擇,應具有足夠的剛度並拆裝方便。試模的內表面應機械加工,其不平度應為每100mm不超過0。
05mm,,組裝後各相鄰面的不垂直度不應超過士0。5°;2鋼製搗棒:直徑為10mm,長度為350mm,端部磨圓;3壓力試驗機:精度應為1%,試件破壞荷載應不小於壓力機量程的20%,且不應大於全量程的80%;4墊板:試驗機上、下壓板及試件之間可墊以鋼墊板,墊板的尺寸應大於試件的承壓面,其不平度應為每100mm不超過0。
02mm;5振動臺:空載中臺面的垂直振幅應為0。5士0。05mm,空載頻率應為50士3Hz,空載檯面振幅均勻度不應大於10%,一次試驗應至少能固定3個試模。9。0。2立方體抗壓強度試件的製作及養護應按下列步驟進行:1應採用立方體試件,每組試件應為3個;2應採用黃油等密封材料塗抹試模的外接縫,試模內應塗刷薄層機油或隔離劑。
應將拌制好的砂漿一次性裝滿砂漿試模,成型方法應根據稠度而確定。當稠度大於50mm時,宜採用人工插搗成型,當稠度不大於50mm時,宜採用振動臺振實成型;l)人工插搗:應採用搗棒均勻地由邊緣向中心按螺旋方式插搗25次,插搗過程中當砂漿沉落低於試模口時,應隨時新增砂漿,可用油灰刀插搗數次,並用手將試模一邊抬高5--10mm各振動5次,砂漿應高出試模頂面6--8mm;2)機械振動:將砂漿一次裝滿試模,放置到振動臺上,振動時試模不得跳動,振動5-10s或持續到表面泛漿為止,不得過振;3應待表面水分稍幹後,再將高出試模部分的砂漿沿試模頂面颳去並抹平;4試件製作後應在溫度為20士5℃的環境下靜置24土2h,對試件進行編號、拆模。
當氣溫較低時,或者凝結時間大於24h的砂漿,可適當延長時間,但不應超過2d。試件拆模後應立即放人溫度為20士2℃,相對溼度為90%以上的標準養護室中養護。養護期間,試件彼此間隔不得小於10mm,混合砂漿、溼拌砂漿試件上面應覆蓋,防止有水滴在試件上;5從攪拌加水開始計時,標準養護齡期應為28d,也可根據相關標準要求增加7d或14d。
9。0。3立方體試件抗壓強度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l試件從養護地點取出後應及時進行試驗。試驗前應將試件表面擦拭乾淨,測量尺寸,並檢查其外觀,並應計算試件的承壓面積。當實測尺寸與公稱尺寸之差不超過lmm時,可按照公稱尺寸進行計算;2將試件安放在試驗機的下壓板或下墊板上,試件的承壓面應與成型時的頂面垂直,試件中心應與試驗機下壓板或下墊板中心對準。
開動試驗機,當上壓板與試件或上墊板接近時,調整球座,使接觸面均衡受壓。承壓試驗應連續而均勻地加荷,加荷速度應為0。25--1。5kN/s,砂漿強度不大於2。5MPa時,宜取下限。當試件接近破壞而開始迅速變形時,停止調整試驗機油門,直至試件破壞,然後記錄破壞荷載。
9。0。4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應按下式計算: F=K*Nu/A-----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Mpa),應精確至0。1MPa;Nu--- 試件破壞荷載(N);A---試件承壓面積(mm2);K---換算係數,取1。35。9。0。
5立方體抗壓強度試驗的試驗結果應按下列要求確定:1應以三個試件測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組試件的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平均值( ),精確至0。1MPa;2當三個測值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有一個與中間值的差值超過中間值的15%時,應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併捨去,取中間值作為該組試件的抗壓強度值;3當兩個測值與中間值的差值均超過中間值的15%時,該組試驗結果應為無效。
建築砂漿稠度試驗、表觀密度試驗、分層度試驗、保水性試驗、凝結時間試驗、拉結強度試驗、抗凍效能試驗、收縮試驗、含氣量試驗、吸水率試驗、抗滲效能試驗、靜力受壓彈性模量試驗按JGJ/T70---2009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