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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風188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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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風浩蕩
你那個因為,那是一個已經確立的條件嗎?法律還分個真法律假法律?
法律,必然來源於道德,是道德的具體化、實操化。法律不是教條,不是來自權力的不可動搖的戒條。道德是社會秩序的根本,但是是抽象存在,不具備實操性,法律就是將道德具體化、實操化。法律的宗旨與根本就是道德,法律必須以道德為核心,必須不能違背道德,若實操過程中發現有具體法律有一定必然性違背道德,那麼法律必須加以修正。而且法律也始終在修正,修正的標準、參照,就是道德。
法律必然是個工具,是國家意志的體現,工具就必然執於某個意志之手,上哪去超越階級?法律是國家機器的具體工具,國家機器必然代表某個階級,你怎麼超越?
別整天扯那個契約,那個社會契約論的契約是來自於亞伯拉罕諸教那個在自己身上拉一刀就能夠立上約的那個 自說自話自己定義自己執行自己解釋的契約,那是契約?
什麼是契約?契約至少是兩個或者以上的平等參約方在一個公正的第三方的仲裁和保障之下的平等權利義務的約束,叫契約,有自己認為立上約就立上約的?國家機器的存在意義就是這個最終的公正第三方,就是為社會成員提供這個最高階的公正第三方。
神他媽的對權力的崇拜對權力的信仰,你在說些什麼胡話?儒家理論到底哪些表述支援了你的這些指控?法西斯不是在中國;那個只應施為不應被施為、只應令他人服從不應服從他人的智慧,跟中國沒關係;那些自以為自己不當國王,國家就完了的不知進退狂徒,在中國可混不到權力架構;那不擇下三濫手段也要領導世界的權力慾望,跟中國沒關係;那整天對影響力無比敏感的官迷,在西方政壇可是比比皆是。
信仰權力~~
你那現代文明先把力量和權利分清楚了再說。能分清楚這個power和power嗎?你們那西方信仰power的人可不少。就懶得跟你解釋,在華夏,權是什麼,說了你也不懂。你還是做你的先進的青春秋大夢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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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由緣生
中庸之道,是孔子發現的人類社會價值的迴歸平均線。
當某事物,超出或低於,這條價值平均線時,就要自動地向這條線迴歸。
其實,這是孔子的一項偉大的發現,總結了人類社會發展的總規律。所以,孔子是聖人。
這五常,仁義禮智信,是中國,幾千年來,國家和人民,共同認可的,共同推崇的,共同努力做到的,社會價值觀。
仁者,核心優秀也。
義者,正派無邪也。
禮者,秩序和諧也。
智者,智慧無痴也。
信者,誠實守信也。
這個社會價值觀提煉了幾千年,堪稱經典。
簡而言之,由孔子建立的儒家文化,在和平時期,對國家和個人都是有利的。所以,被中國曆代執政者所推崇。
對國家而言,儒家文化,能夠促進安定團結,國家和諧發展。
對個人而言,儒家文化,能夠提升個人修養,提高道德品味,增進家庭和睦,利於身心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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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楊朱學派
若衍生出超越階級的真正的法律。首先,要各行各業平等。
一、老馬代表了工人階級利益,把商人、農民(小資產階級)視為敵對階級。必須消滅。
二、法家代表了君主利益,提倡尚奸,即選拔重用奸惡之人。實行惡政:貧民、辱民、愚民、弱民、疲民、虐民。代表君主利益的法家,實行惡法:
法律體現君主的利益。君主必須牢牢鉗制刑法。寧枉勿縱。夷族連坐。
法家無疑是法治的死敵。
法家還提倡壹民。只允許耕戰之民存在——戰時用其死,安平盡其力。
法家認為工商業的蛀蟲,必須消滅。秦朝建立後,採用暴擊手段,將工商直接沒籍,充為奴隸。
三、黃老學派與法家類似。都代表了君主利益。
商鞅:讓人民死於法令。黃老: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
韓非:主握度量,所以操生殺之柄。黃老:主上,執大分,以刑賞,以生殺。
法家與黃老,皆代表君主利益。皆是法治的死敵。
對於工商的態度。黃老允許工商業的存在。但在經濟上盤剝壓榨他們,在政治上歧視他們。視工商為賤民。
最後再說儒家:
儒家認為,各行各業相對平等。所謂農夫赴時,百工制器,商賈趨利。司馬遷還專門寫了《貨殖列傳》。
儒家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孔子曰:君君、臣臣。首先,以君道的標準約束君主。然後,再以臣道的標準約束臣子。就是以禮法把君主和權力關進牢籠。而人民卻擁有廣泛的自由——禮不下庶人。今日謂之——憲政。
儒家提倡的,才是真正的法治。
立法為民——奉法以利民。
司法獨立——孔子批判君主折獄無倫,以意為限。反對君主幹涉刑獄。
疑罪從無——孔子曰:大辟,疑,赦。五刑,疑,赦。孔子提出疑罪從無,利於被告的無罪推定論,比古羅馬領先了五百年。
不罪無辜——孔子修訂的《尚書》有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儒家才能衍生出超越階級的法律。人類法治思想的鼻祖,無疑是聖人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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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扒皮探真
在歷史風雲的長河裡已經嚼的無味,半點有營養的東西都沒有了,還能滋生法律?哈哈哈無知到極限了,真是悶在罐子裡拔不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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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喜喜羊羊喜喜人
儒家只是叫作儒家思想道德行為準則,何謂準則呢?個人理解應該是有參照物或叫座標,或以古時人民夜晚以北斗星認方向感一樣,人們有了認路的方向感,對黑暗的恐懼就會減輕很多,前進的腳步就會踏實很多。但法律是君主和人民共同制定的準則,也就是君主自願執行也強迫人民必須執行的準則,一旦這個法律制定了,是不管好人壞人官員平民犯法,一律按這個法律規則執行,對已經犯法的人就不能用儒家的準則套用了,否則就是對法律的輕視和不公平了。儒家所起的作用,應該是讓人自覺不衝撞法律也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工作規範,而不會一不留神就走上犯罪的不歸路前的提醒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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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毫豪在
提問者,十分的歹毒,為啥這樣說呢!她經常以一些糟粕的東西與儒家思想關聯,讓不懂的人認為這就是儒家思想,可見非善良之人,足以下地獄!如果不懂啥叫儒家思想,那隻要懂得仁義禮智信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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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就是鞏固皇帝的統治地位,不讓其他人坐他的位置,搶他的權利。你沒發現孔子就像皇帝,到處安撫百姓,乖乖的,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