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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女朋友還在上學,準備今年領證,家裡突然提了買房的事,主要是看中一套比較好的房源,我也想買,準備給女朋友說,結果第一句話就是,房產證上會加她名字嗎。這讓我感覺挺難受的,我的本意是房子無論如何都要整成婚後財產,我知道首付什麼的她現在肯定掏不出來錢,我就算是借錢買都無所謂,我覺得感情已經到了必須要一輩子在一起的地步,這種懷疑怎麼還會有,家人也問起我是否要做婚前財產的打算,被我一口回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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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戴草帽的黑衣人

    我覺得絕大多數女生是比較在乎的。多種原因吧,首先加上女方名字感覺你對她比較在乎,她會更加有安全感。如果是你們一起還貸的話最好加上。你本來就打算做成婚後財產了,加不加名字按她的心意就行了。

    說一下我一個朋友,就是房本上寫的兩個人的名字,沒有結婚、沒領證,一起還貸,也挺好的。要確定是否能長長久久的交往下去,不然寫兩個人的名字肯定是一個很大麻煩。

  • 2 # 手機使用者邱書慶

    據我分析應該是很在乎!但心態並不同,有的人是從感情的角度去考慮,即然和二為一屬於你的人了,為什麼不寫我的名字?讓我那有歸屬和安全感,這分明是不信任我?

    從感情上分析財產沒有你我,都是我們倆個人的,道是沒有任何過錯,報著過一輩子的目地,我們不應該去懷疑這種唯一而又純樸的感情。

    有的人是從另外的一種角度去考慮,想給自已留一點退路,萬一婚姻解體自己什麼都沒有,房子必定是屬於固定的不動資產,婚前能抓一點就抓一點,能為自已爭取一些不是更好嗎!

    很多女性不知曉現行的法律,認為寫上自己的名字,就有自已一份,其時不然,即使寫上你的名字也不做為產權的唯一判斷,只有首付人才是產權界定的唯一標準。只有婚前參與共同首付,共同還貸,房產證上寫你的名字,那才是名符其實的真正有效。

    還有的人只是在做夢,想借婚姻弄更多的好處,明處想爭,暗中想奪,斤斤計較,時時刻刻怕自己吃虧。房子爭不到,還有彩禮可以多要。

    現實面前讓許多男人驚悚,婚姻的長久性讓人不得不深思,懷疑天長地久到底還有沒有?

    如果我首付買了房,女方要求寫她的名字,我考慮都不考慮,要求我寫,我就寫。因為房屋產權證上的名字不是唯一的判斷,只有首付時開出的證據才是唯一可靠的證據。

    婚前無論女方何種心態,都不應該去傷害她,就全全地滿足她們那點小虛榮心吧!因為她們真的很在乎。

    她們在乎錢,在乎地位,在乎平等,更在乎被你的尊重。

  • 3 # 笑看人生53441283946

    女人對婚房寫名字在乎嗎?

    本人於3月1日對新《婚姻法》作了解釋,得到了全國大多數家庭的支援,閱讀量突破400萬人次,點贊有1500人以上,網友發表評論達到200多篇。《婚姻法》第六條規定,只要符合結婚基本年齡,男22週歲、女20週歲。領取結婚證都會受到法律保護的。看了你的描述,女方要求在你父母購買的贈與子女房產上加入她的名字,為了使你們的婚姻順利領取結婚證,只要你父母保留購房發票以及辦理的房產證件。

    新《婚姻法》第八條規定:關於房產問題,婚後如一方父母子女購買的房產,按照婚姻法的第十八條規定,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非共同財產《原話》。

    新婚姻法任何人都不得肆無忌憚的歪曲,想怎麼就怎麼,為什麼2018年要頒佈新的婚姻法就是要規避逃婚、假結婚等騙婚行為,幾天前在當地報紙上看了結婚才五天,新娘帶著彩禮錢離奇失蹤,新郎家人悔不當初,被結婚衝昏了頭腦,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婚姻詐騙。男方家庭至少損失包括宴請朋友25萬打了水漂,結果派出所調查,連男方都不知道新娘是什麼地方的人。新《婚姻法》第六條規定:財產問題,提供相關材料來證明雙方的收入情況存款金額等等《原話》。這一條是規範婚前財產,比如汽車等貴重商品婚前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按婚前財產誰購買誰擁有。

    婚後夫妻之間,磕磕碰碰都是難免的,雙方相互包容、理解,婚姻不易,都要為雙方父母考慮,婚姻且行且珍惜。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譙姓的譙氏祖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