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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生活大樂趣

    《工傷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 2 # 三味雜談

    發生工傷後,30天之內,由用人單位向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

    也就是說在這30天之內受傷職工或者家屬是不需要操心的,一切手續都由用人單位的經辦人去辦理。

    但是超過30天,用人單位沒有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的話,那就必須有受傷職工本人或者家屬或者工會組織在一年之內向社保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

    提交認定申請,需要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或者申請書,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提供職工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比如勞動合同,工作證之類的)。

    一般來說,社保行政部門在受理之後儘快展開調查,並在60天之內出具工傷認定書(大多數情況下是一個月左右)。

  • 3 # 職場點兵

    發生工傷如何認定,那麼作為員工個人,就首先需要清楚哪些情形才能算工傷。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這裡很重要的是三個條件:工作時間,工作地點以及事故傷害,缺一不可。 或者在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例如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車禍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患職業病的;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以上情形都應當認定為工傷,那麼工傷認定的如何申請?

    1)工傷認定時限的規定:員工發生事故之日起的30日之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社保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社保的,應當在其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在地進行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認定提交的材料:個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包括事實勞動合同關係的各種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書,簽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3)按照條例規定,員工申請的工傷認定,從申請之日起社保機構應該在15-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結果,並通知其本人和所在的企業。

    聚焦職場生態構建,關注企業管理實踐;

  • 4 # 漁樂家518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 5 # 馬俊哲律師

    首先,什麼情況下才能認定為工傷?

    法律規定: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前提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同時還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等類似傷害。】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是指非工作時間內,具體講是開工前或收工後的一段時間,譬如上班時間為9點到12點然後又14點到18點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職工提前在8點30分到崗或者下班後做完收尾工作時間到 18點半等等,均可以認定為“工作時間前後”,但是有一點則特別重要,其目的必須是從事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為啟動機器做準備工作,或者關閉機器後收拾與工作有關的機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必須同時具備,並且必須是在履行本職工作,這裡受到的傷害是“非工作原因”,是來自本單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職工履行工作職責的時候蓄意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對其人身進行直接攻擊,致使職工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等。】

    (四)患職業病的。【即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間”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臨時外出辦理業務等,同時必須是在發生事故時正在履行工作職責,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時下落不明。】

    (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最高院關於工傷認定的司法解釋(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從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區域之間的必經路途,必要時間所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還應該增加關於非法駕駛的問題,這種問題一般駕駛二輪摩托車居多,對於非法駕駛(無證駕駛的)的,達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認定工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其次,進行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

    《工傷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 6 # 半島夜未涼

    自發生工傷之日起,用人單位在30天內提出工傷認定,或者職工本人在一年之內提出工傷認定。

    例如合肥市工傷認定所需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職工身份證影印件、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和相關醫療救治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證明。

    如未參保職工還需提供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註冊基本情況。工傷職工的直系親屬申請的,應當提交直系親屬關係證明(戶口本)。

    攜帶以上材料到單位所在區工傷認定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7 # 青青林木土

    我曾經工傷過,希望可以幫到你。

    上班時間或者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受傷,第一時間報告單位,先期由單位報告勞動局備案。

    然後就是先期檢查治療,我當時是先寫了一份受傷的事情經過,時間地點受傷原因一定要寫清楚,寫完之後是上交給單位負責後勤的主任,由他上交到勞動局。

    之後就是傷好之後勞動局聯絡我讓我抽時間去做筆錄,還要找一名目擊證人,我當時受傷沒人在旁邊,是受傷後打電話聯絡同事來送我去的醫院。我就帶著送我去醫院的同事一起去勞動局做的筆錄,講訴事情經過。之後幾天的時間就收到了勞動局寄來的工傷認定書,認定我為工傷。

    在之後就是申請傷殘鑑定,這個是需要個人去勞動局填寫申請表的,我是第二楔骨骨折,夠十級傷殘,然後就是等通知去做鑑定,鑑定玩領賠償金和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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