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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發生的,一輛白色寶馬車欲搶佔非機動車道右拐,非機動車道有一電動車男,寶馬車上下下來一男一女,與電動車男發生爭執,後又下來一男,全身紋身,兩條大花臂,直接拿了一砍刀要砍電動車男,結果不小心刀掉了,被電動車男撿起,可能是害怕恐慌,可能是為了保護自己,電動車男幾刀下去,花臂紋身男被砍死了。此新聞一出,幾乎沒有網友同情被砍死的花臂紋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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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中不中看看才知道

    為什麼沒人同情被殺者呢?大概有這麼幾種原因:

    其次是被殺者使用的車輛“寶馬”,非要強佔本不是自己行駛佔用的車道——非機動車道,並且“電動車男”停車站位在先,從“先來後到”講,被殺者亦是故意無理找茬鬧事兒。對無辜尋釁滋事者,廣大民眾早已是深惡痛絕。

    三是“被殺男”手拿“管制刀具”屬於兇器,首先行兇砍殺“電動男”,在打鬥中,被砍殺者打掉並搶過行兇者的刀具,對行兇者進行砍殺,“電動男”的這一行為屬於本能的自衛行動。雖然是當場將行兇者砍殺致死,有“防衛過當”的嫌疑,但他的行為也是無奈而為之,很值得同情。

    這次事件“寶馬車”是死了人又沒得到同情,可以說是“陪了夫人又折兵”啊!

    常言說得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自然就報。由此奉勸那些“惡人”,別再作惡了,否則“出來混終究是要還的”。

  • 2 # 手機使用者56925362036

    憑什麼去同情壞人,從事情來看,被殺的人是先無理去打人家,又沒遭到反抗和威脅,還繼續去拿刀砍人,簡直是太過霸道,這樣被殺了,只能是罪有應得,大快人心,這個事情值得表揚,做教育社會的材料用,警示教育社會,國家還有公道,還有文明,還有正能量

  • 3 # 蛐蛐說

    你會同情一個總有黑社會性質的人麼?多數情況下,弱者更容易得到大家的同情。

    在這一事件中,寶馬車車主先是違反交通規則,之後又去大罵白衣男子,在接下來就是幾個人和白衣男子動手。在此後又到車裡拿出刀砍人,明顯理虧。

    此外,砍人者擁有“紋身”“管制刀具”等明顯黑社會屬性。看到此人之前的過往發現此人雖然36歲,卻有10年多在監獄中度過。而白衣男子有過見義勇為的案例,這就明顯會加重大家對事件的態度。

    根據律師分析,砍人者很有可能從車內再次拿出殺傷性武器,對白衣男子造成傷害,為此白衣男子進入無限正當防衛的境地。

    如果砍人者被砍傷,而不是砍死,那麼白衣男子的後半輩子將持續被黑社會騷擾。如果白衣男子被砍傷或砍死,也會是死路一條。

    這個社會需要更多正能量,對於黑社會勢力不應低頭,維護和諧社會人人有責。相信警方和法院會給出公正的判決。

  • 4 # 請繼續任性3234

    這次審判直接會影響到我這型別小老百姓的心態。如果電動車爺們被判有罪,我以後看到寶馬我讓再讓,哪怕他違章,如果他打我,我只求他別拿刀砍我,如果他砍我只求他馬上砍死我(還房貸幾十年好累,一胎都不敢生)別用力過猛掉地上考驗我被砍憤怒了沒,如果刀掉地上我可以先撿到(我會忍住刀傷和恐懼,用異於常人的冷靜迅速掏出華為手機撥打法律求助電話諮詢對方跑到曾經拿刀的車裡是否屬於犯罪終止,如果他繼續拿刀和槍咋辦,開寶馬車撞我咋辦,如果打電話期間他用槍或者車搞死我索賠怎麼辦),嚇唬他只求他別往車那方向跑。晚上我問老婆遇到這事我這樣應對行不,老婆怒吼是男人不?一腳踢向我褲襠,疼了一晚。以上純屬調侃,如有雷同肯定抄襲。

  • 5 # 無名山劍客

    史記·滑稽列傳·劉海龍

    劉氏海龍,世隸耕,壬戌年投於隴之天水,有岐嶷之姿。其父訪鄉紳,曰:“天水者,龍城也,然公子志在四海。”遂名海龍。

    公子幼年,喜武厭文,屢試不第,遂輟讀。務農苦,公子不適,自謂:志在四海者,豈可困於阡陌縱橫,魚躍農門堪為龍也。漸有闖蕩之心。

    年至千禧,京城奧運,四夷來朝,盛世景象播於九州,公子心嚮往之。公子曰:大丈夫當拳打下山猛虎,腳踢入海蛟龍,農忙誤我,弱冠之年不期而至,豈可一事無成?遂闊別父老,孤身赴京。時年,公子年十八。

    恰盛世,俠不逢時,公子遍尋拳館無跡、鏢局無蹤。盤纏將盡,公子飢餐露宿,衣不蔽體,然還鄉非錦衣者恥。公子起盜心、行竊實。京城衙吏神武,公子吐髒歸案。服刑四年又半載。世有詩嘆曰:“十八棄農忙,弱冠伴鐵窗”。

    後,公子赴姑蘇,駐崑山,時西北望,慈父淚眼,如雲夢幻。丙戌年,公子本命,兇。公子與人鬥毆,崑山衙吏至,公子受困五日。次一年,公子遇貴人,青眼於公子拳腳,收之委與討債。公子勤,有勞,得賞,進而賣力。然公子不慎,事涉敲詐勒索,崑山衙吏怒,復收之九月有餘。又三年,公子毀人財物,崑山衙吏三至,公子收監三年。

    而立年,公子悔己半生,曰:吾已三十,當開堂收弟。夜,公子與鄰人許公生口角,公子取刀毆之,許公敗,胸腔積液。然許公憚公子復仇,遂與公子解,未報官衙。時有農人焦偉偉、農人朱吉強等,亦曾作奸犯科,聞公子四收於衙而無損,取刀毆人而未收於監,嘆為神人。遂問策於公子:“何以刀擊而其不死?公亦不收於監?”公子笑曰:“吾取刀拍之以圖其懼,而非以刀刺之、砍之、剁之,傷不致其死,只致其心生怖焉,吾何罪之有?”焦朱頓悟,跪伏齊曰:“同義九,汝何優?”遂拜山頭,以公子為尊。

    夜,公子與焦朱等對飲,言及同鎮杜員外,切齒。酒助性,醉壯膽,公子率眾殺至歌肆捉拿杜員外。杜員外不敵眾,傷。崑山衙吏驚,公子就擒。此乃公子五進衙也!本應重罪,然一眾從犯紛獲悉而逃,公子將眾一一供出,有助衙吏破案之功。遂輕判兩年又二月。

    時有腦洞開者,聞有地曰快手者,錢多人傻,打賞巨、獲利捷。創天安社,召集渣土車伕、刑滿釋者、討債壯丁等社會閒雜,刺青為衣,寸光代帽,以圖錢財速至。公子刑滿,見天下已變,遂入天安社,以鬼像覆身。時有云遊道人勸曰:“以鬼像附身者,或為鬼像反噬,公子宜洗之。”公子無視之。公子以鬼像為衣,呼朋喚友,夜夜笙歌,縱笑於歌姬之間,未嘗打殺之舊。崑山兩年泰安。

    後,有毒梟甄與公子有隙,毒梟甄暗市於崑山。公子報於官衙。官衙至,毒梟擒,公子居功。受見義勇為之賞,領金五百。有詩讚曰:“賣友求榮不可恥,改邪歸正應可師”。

    戊戌年,公子又本命,兇。庚申夜,公子與狐狗歌姬等飲,歡未盡興。遂馳寶馬以夜遊。路遇一驢,驢主襲白衣,夜色如無常,阻其右。公子怒,委狐狗下馬責之。驢主以理論之。公子大怒,取刀責之。驢主仗其魁梧,而視公子身高如提莫馮氏,故而無懼,繼以理論之。公子丟面於狐狗歌姬,遂以刀拍之,使驢主懼。驢主身矯捷,迅而避之。公子追,然半醉手顫,刀落於地。驢主眼疾,撿之自用,劈之公子。公子懼,走於馬。驢主懼鞍內復有刀,遂劈之剁之砍之。狐狗歌姬畏,不加阻之。

    公子臥,腸流,刺青覆其肚者,如鬼面吐舌。公子憶道人之言,悔之,悲呼:救命。俄爾,卒,時年三十有六……

  • 6 # wwhyh

    這不只是個道德問題,更是個法律問題,我想不通這麼明顯的自衛行為,怎麼就整不清楚。哦!新聞聯播說了,當地警方認定為正當防衛,幸甚至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愛上了姐夫弟弟。假如結了婚,是稱呼姐和姐夫還是哥哥和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