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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半壁詩歌

    初戀情人大多數都是,在年齡十一二歲時遇上的。

    在那個時代,也是愛情的朦朧時期,談情說愛也許只是一種男女好奇階段,談什麼禮物。

    在當今時代,男女成熟期又提前了,禮物更不現實了。

    有一首歌唱的好,多少人的新歡,都是別人的舊愛,就是這個道理。

    為什麼,沒有為什麼了。

  • 2 # 仄隅

    初戀啊!多麼美的情景奈何單身狗一條,如果上天給我這樣一個機會我絕對不會丟掉禮物初戀更不會輕易放手。

    感情不易,留點紀念不很好嗎?睹物思人只能自欺欺人,勉勵自己吧!早點脫單。

    禮物留與不留其實對於一段感情無足輕重但也有特殊的意義,關鍵在於個人是怎麼看待的,如果說放棄所有就是忘掉過去,那麼丟了吧!我想若干年後你肯定會想起它,想起那個被你丟掉的禮物,因為它是你整個青春的開端亦是人生的第一次挫折的終點。當然我這麼說純粹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啦!不過個人真心建議留起來,哪怕藏著一個角落也好。

  • 3 # Zr銳銳

    初戀啊,對於我來講那是十年前的事情,那時候是初中,現在想想那哪算什麼初戀呀,就是玩的好罷了,畢竟如果真的是初戀,現在應該老死不相往來了吧。

    現在每年過年,初中時候的幾個朋友還是會聚到一起吃飯,聊聊天,討論一下各自未來的安排,做到一起喝著茶然後打個撲克,笑著,鬧著,想想好幸運啊,現在算算也有時間應該也快要有十幾年的交情了吧。哪怕很長時間沒有聯絡,突然一個電話也可以聊很久的朋友。

    初戀的東西,對於我來講,那沉澱下來的就只有朋友而已,其他的已經是很久之前的東西,都記不清了。

    但還有朋友。

  • 4 # 海棠-無香

    謝邀,其實也沒什麼好扔的了,因為都沒什麼東西!談了五年,送過一雙幾十塊錢的運動鞋,早穿壞了,還有一個早就生鏽的戒指。還有一塊沒有鏈子的懷錶,不轉的了!都不礙地方,留著做個記念,倒是戀愛時,異地的時候寫了很多信和日記,那些也用紙箱封存起來了!想過扔掉,捨不得啊,畢竟那是我曾經深愛過的見證啊。美好的青春就是浪費在這上面的!如果扔了,我會心疼!

  • 5 # 不散的筵席989

    那是2005 年的雙十一,那個時候還只是光棍節。我們初入職場,面對紛繁複雜的社會和職場,本來就是同學和無話不談的朋友,很容易在你來我往中成為戀人。那個時候我們可以沒話找話的煲電話粥一個通宵還不捨得掛電話……但真當兩個人走進了卻發現她並非是我想要的人。悲劇了,只好痛定思痛快刀斬亂麻。我無情無義的離開了她。前後不到半年時間。但是,雖然自己過去十幾年了啦,我還是常常懷念我們剛剛在一起的那段日子。至於當時她送我的東西,我居然再那個時候無情的扔掉了或者燒掉了。我們現在雖然生活在一個小城市,但卻很多年沒見了也沒有任何聯絡。我只知道她應該生活的挺幸福,一雙兒女,一個也是老同學的丈夫。祝福她吧。

  • 6 # Star夜花園

    這個事,怎麼說呢。當時的第一反應當然是不捨得,照片,聊天記錄,各種小物件。

    但是,慢慢的,隨著時間流逝,又多搬了兩次家,基本沒有什麼保留了。過去的事情,畢竟都已經過去了。

    印象比較深刻的,是一個馬克杯,如今已經不知道失落去了哪裡。

    但是,禮物丟掉了,回憶,卻是永遠也無法丟掉的東西。

    初戀再美,也只是曾經,而且很多東西之所以顯得美,大概是因為得不到的緣故吧。

    畢竟生活還是要繼續,分手後的初戀不會跟我走剩下的路,留著只是有時候徒增感傷,不留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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