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藍橋夢影

    退一萬步講,即使結婚了,發生摩擦吵架,對方想不開自殺也有可能的。

    所以不要道德綁架,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

  • 2 # 老三16574

    只會受到道德譴責,不會受到法律制裁。

    其實對於正常人來說,他是無法理解和體會患有抑鬱症人群的思想行為的。沒有經歷做不到感同身受,所以我們也不能道德綁架,覺得女朋友有抑鬱症男朋友就非要不離不棄。守著是情分,不守是本分,作為男朋友來說,也沒想到自己的離開是壓死女孩的最後一根稻草。

    當我們站在道德制高點指責別人的時候,其實我們自己也可以想想,假如自己是這個男孩,應該怎麼做?

  • 3 # 林林總總69

    現在的人已經被那些無良狗屁律師提起的奇葩訴訟折騰怕了,一會兒沒盡到告知義務、一會兒沒有盡到搶救責任,動不動就開口訛個幾十萬、幾百萬、幾千萬。國家法律明文規定“戀愛自由”,所以分手也是自由的。再說了,既然是自殺,就是自己的責任,和別人有什麼關係?建議國家要立法規定,對那些明顯違背社會公德、倫理道德提起的民事賠償訴訟,要對代理律師予以懲罰!

  • 4 # 思路電子

    這個事情就算是自己的親生父母兄弟姐妹,都會嫌棄!所以不要站著說話不怕腰疼。我身邊就有這種人,這種人動不動就自殺的。

  • 5 # 珍珠玉玲瓏

    正確答案是不需要負責任!戀愛期間的接觸就是給一段時間雙方加深瞭解,經過性格磨合期彼此間以為他就是真命天子,她就是命裡的天使,反之,交往一段時間發覺對方神經質似的提出分手是在常理之中,誰也不會拿僥倖的心理去賭未知的明天吧!

    順帶淺談抑鬱症的可怕性,患者自身是不知道自身帶病的,介乎於間歇性精神病之間、後者稍為嚴重少少。

    問題在於精神病可以直接帶她醫院就醫,但抑鬱症不可以,站在親人的角度是不想他人知道患者本人的狀況,以免他人看輕和怠慢,作為朋友更不敢提及觸碰這是一個雷區,所以得這種病是非常棘手的一件事情,最主要的還是靠她本人意識覺醒,適當地舒緩合理地調劑還是可以迴歸普通人佇列。

  • 6 # 半夏半暖4749329

    這不廢話,當然沒有,要是得了抑鬱症,就不能被分手,一些人渣找關係弄些抑鬱症病例,這他媽不被纏一輩子? 就算是真有抑鬱症,有個心理疾病還不能分手了?人權何在?又不是夫妻,哪有那麼多法律上的義務?有病去治,別想著自殺再順帶坑一個,命是自己的,一天天想那些沒用的,不憋出病才怪。

  • 7 # 添三同老1

    可能絕大多數人對抑鬱症都不瞭解,很多人都有誤區。抑鬱症簡單點說就是對生活中的某些事和某些人,以及某些人做的事,持懷疑和不懷疑的想法。以至於日夜思考該怎麼做。比較直觀一點的就是善與惡的思考的衝突。而有善惡觀念衝突的人,首先肯定是善良的人!很簡單,沒有善良的根基思想的人,哪裡會去糾結!說抑鬱症就要殺人的更是荒謬! 抑鬱症,只是精神上的迷茫和無望。並不是神經病!並不是一言不合,拔刀相向!更不是胡亂殺人! 得了抑鬱症的人,更需要最親近的人的關心和幫助! 不是要你們噓寒問暖,只是需要你們多換位思考,以理解抑鬱症患者的糾結點。以便幫著患者排解心中的瘀血。 抑鬱症可以治好,可以控制。透過心理醫生的疏導和一定得藥物,再加上心結的開啟。 抑鬱症是可以痊癒的! 我 ,就曾經是一名抑鬱症重度患者。

  • 8 # 懶懶的悠咪

    我反正是討厭接觸抑鬱的人,討厭那種每天哭喪個臉的人,這種人接觸久了只會讓人覺得心煩壓抑,所以我支援他分手。

  • 9 # 新疆很美

    女方有抑鬱症隱瞞在先,男方提出分手無可厚非。

    抑鬱症患者的自殺是抑鬱病情加重造成。換位思考,你願意娶一個每天尋死覓活的抑鬱症患者嗎?

    抑鬱症分手後自殺死亡的確讓人同情,但同情不代表責任。人已逝去,作為家人應該讓逝者入土為安為好。

  • 10 # 清風18280

    應該是沒有法律責任的,並且我覺得也不應該在道德上去譴責,很簡單,把那個男人換做是你,你如何做就是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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