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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eiren民fuwu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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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楠宮冰鱘
撫養費當然是必須給的,對方不讓聯絡小孩,心裡一定有積怨。
最起碼的要求,每月交付撫養費時能看看孩子,應該是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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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婚姻諮詢師咖啡
我們講法,也講情。
探視孩子,是你的權利,對方不讓看,可以起訴。
給撫養費,撫育孩子成長,是父母的責任。
以上是法,如果對方這個大人不懂事,我們又懶得煩神,那就不要給撫養費,讓對方起訴,然後法院談。
如果對方不在意撫養費,我們又想看孩子,那我們去法院起訴,必須拿到實際的探視權。自己做不到,找律師。
再從心理的角度分析,你們的離婚有鬥氣的感覺,一般來說,離婚之後,一方不讓另一方探視孩子,都不是好聚好散的離婚,是變成了仇人的離婚,自己找找原因,最好從根源上解決,不要兩個大人鬧彆扭,影響孩子的成長,孩子是人,不是你們鬥氣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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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痞子紳士750
我的撫養費是一次性拿的,兩年了,小孩也沒打個電話給我,我快要50J,也不指望他養我,現在有房,有車,還能掙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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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君其人其事
這個問題我是這麼想的。首先,所謂的撫養費,是用來撫養自己孩子的錢。這錢是給自己的孩子用的。是自己離開孩子以後,對孩子應盡的父親的義務。
所以說這個錢,跟你和前妻的矛盾沒有什麼關係。不管你的前妻讓不讓你看自己的孩子。你的孩子都會好好的成長,作為父親,你應該盡到對孩子的責任。就當前,你除了撫養費,別的也做不了什麼。所以你不應該因為記恨前妻,放棄對孩子的撫養義務。
其次,從孩子的角度來說。你不給孩子撫養費。孩子會長大的,當孩子長大以後,是會明辨是非的。作為父親,你覺得孩子會認為,你是合格的父親嗎?作為父親,你不會感覺愧疚嗎?
最後。從你說的撫養費800元。可以看出你的家境不是很富裕。所以我覺得800元對孩子來說,還是應該會有很大的幫助的。至於你和你前妻的矛盾。你完全不用太放在心上。你就正常交撫養費,不讓你見孩子,你就先不見。時間長了人還是會變得理性的。等事情過去了,自然會讓見孩子的。但是因為不讓看孩子,就不給撫養費,這樣只能加劇矛盾,我是不建議這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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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俞177829369
你前妻子的這種行為確實是有些不妥,但這件事情絕對不能成為你不拿撫養費的理由。一段婚姻的失敗,造成離婚的結果,最受傷害的人就是你的孩子了,如果你還沒有意識到由於你們大人的罪過,造成離婚後對孩子無法彌補的過錯,還這麼不依不撓的,那你這個人的人品真的就有待商榷了。
現在這裡先不說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完全從一個人性的角度去考慮一下。一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他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但同時他又是一個群體的關係和一個社會的關係,因為人是群居動物,每個人來到這個社會上,都會帶著目的性和責任感的,你不但要對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帶有責任,同時你對這個社會也負有一定的責任,首先你就要做一個合格的公民,尊紀守法,用最高尚的道德和情操來約束自己。做人不能太自私了,天道迴圈,報應不爽,孩子是你生命的延續,是你的骨肉之親,同時又是你此生最親近的人,現在你們離婚了,已經造成對他無法彌補的傷害了,所以今生今世你都要對他特別的關愛有加了,以盡到一個為人父母者的正常責任。每個月八百塊錢的撫養費已經少的可憐了,你就不要再這麼三心二意,不情不願了。趕緊收好你那不良的念頭吧,好好做人,爭取立功表現。
話說回來,你這撫養費跟探視權完全是兩碼事,你怎麼可以混為一談呢?假如你的前妻剝奪了你對孩子的探視權,你完全可以尋求法律的幫助,為自己爭取合法權益。這樣你就可以名正言順,理直氣壯的為自己爭得話語權,別人也就不敢對你指手畫腳,說三道四了。做人做事但求問心無愧,千萬不可意氣用事,免得日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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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風一樣的男子sod
謝謝二位邀請:我們小區有一個二歲半的小女孩,她牙牙學語步履蹣跚可愛至極,把小孩子的天真可愛展現得淋漓盡致。所有人都忍不住想去抱一抱她因為她太可愛了,不得不說小孩子在這個年齡段是最可愛的了。在人們的歡聲笑語中她彷彿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了,可你不知道她卻是悲慘的。因為她的爸爸媽媽已經離婚她失去了媽媽那溫暖的懷抱,她邁著小步高興的探索著這個未知的新世界,全然不知自己的悲苦。人們無奈的嘆息著從她身上看到了淒涼可憐,一個這麼小的孩子卻已經失去了母愛不得不說是悲慘的。她被留在奶奶家長大,雖然還不知道什麼是苦楚可已深陷苦楚,悲慘呀。她這麼可愛卻討不來媽媽的愛,因為大人之間的矛盾她奶奶不允許她媽媽來看她,她媽媽因為看不到孩子就拒絕擔負撫養費。看看大人之間的各種矛盾就都遷怒到一個無知的孩子身上,她應該承受這一切苦楚嗎?那是肯定不應該的。作為一個孩子的媽媽來說,孩子是你的寶貝你就應該盡最大努力去讓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你已經缺席了對她的陪伴就請你不要在撫養費上斤斤計較了,你給她的愛也就是一些撫養費,孩子已經很慘了,難道就這點愛你也要收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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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雲遊四海578
答,透過你的表述,證明你這個人不喜歡孩子,或許是年輕,或者不懂事沒玩夠,也有可能結婚太早。孩子來到了人世間,你的心裡還不一定接受,再就是硬撐著完成任務。另一種猜想是單身或者結婚不幸福,有內疚感!舉一個例子,全家三個大人,一個孩子,熬稀飯一小碗米,多加一點水,三個大人飽了,孩子夠不夠呢!你給的800元錢也許就能發揮效果,多加一點點米,孩子正在長身體,首先吃飽,然後營養跟上。你心裡也放下了,如果對方剋扣哪一部分,扣除200元還剩陸百元,平均一天30元,對方少加一點10元,共計40元,平常居家過日子絕對保證孩子不會吃虧。你如果不給,對方再加10元也就2O元,剛好一半。其他花費更就做襟見肘,孩子小全靠大人照顧。他不會去說吃不好,穿不好,你的良心能否過意得去!所以說你的心腸硬如磐石,人家把你開掉是正確選擇。假如你真愛孩子,離婚分手時打破頭也要把孩子留下,不給孩子硬熬也不離開。天天琢磨自己的幸福,孩子完全丟棄到山背後,想起來一出,忘了又是一出,隨自己的小性子。孩子能否長大成人恐怕是天知道!再囉嗦一句,真正心疼孩孑,給人家為奴做卑,當長工都願意。孩子就是你的希望,你的一切!你把他當成包袱,他的幸福在哪裡?現在人小不會講,你說什麼都成!大了以找你算賬,恐怕你死的心都有!不愛我為什麼要生?如果再生一小祖宗,你是否還是如此心態。孩子長的快,十年一代人。二十年以後結婚成家時,要小時候的扶養費,你真的要用頭撞南牆了。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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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婚姻法律師姜威
支付撫養費和行使探望權是不同的法律關係,簡單來說就是兩碼事,不能因為對方不讓探望小孩,你就拒絕支付撫養費的。
當然,如果你的探望權沒法行使的話,你是可以去法院起訴,然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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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權無論怎麼樣都是有的,不讓你看你就學著適應和忘記吧,努力工作,賺了錢孩子自然會找你,如果你沒有錢,什麼都會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