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可可家
-
2 # 心如蓮花173349538
管好自己的老公吧!如果老公心中有你就不會有小三,如果老公尊重你就會主動把電話號碼換了,小三有天大的色膽也不會給一個冷漠絕情的男人發信息打電話的!
-
3 # 閉一隻眼v療心
是我的話,找小三要10萬,錢拿來,人你帶走!老公,淨身出戶,別噁心我就行!那麼看得上別人的老公,應該是真愛吧,不會在乎多少錢的!對吧!
-
4 # 單排吃雞小仙女
收集證據,讓你老公淨身出戶,看外面那個妞還要不要一無所有的他,如果不要,你想撿回來隨時可以撿回來,如果要,那他們一定是真愛,讓他們貧窮夫妻百事哀去吧,你還可以住著大房子,來著好車,再尋找一個愛你的人
-
5 # 柒姑說
能怎麼辦,那是他們兩的事,現在你要做的就是獨立自主,如果因為之前因為家庭放棄了自己的愛好和工作,那麼現在重拾自己的愛好,放棄家裡那些瑣碎的事,努力工作掙錢,活出自我,不依附任何人。另外默默收集證據,等一切準備好了後,起訴離婚,獲得屬於你的那份財產,然後瀟灑的離開這個不再筆你的男人。
-
6 # Dora0525
你都確定她是小三了,那她給你老公打電話發信息就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你要想的是你老公有了小三怎麼辦,應該考慮這個事,而不是停留在他們的資訊和電話這種表象上。或許你這樣問就已經表達了你的想法,你不想跟你老公分開,又不敢跟他直接攤牌!當然,因為不知道你們之間具體存在什麼問題,所以沒法給出實用性的建議,但是一般來說老公出軌,主動權都在老婆手裡,但是我感覺你這邊很被動……所以,你還是先確定自己的想法才好做抉擇。
-
7 # 洋洋媽的日記
小三總給你老公打電話,首先你要清楚你跟你老公之間的感情怎麼樣,他對你還有感情嗎?還是他只是一時的衝動犯下的錯,他還是想回歸家庭?或者他的心已經不在你這了,不想跟你過下去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也沒有換回的必要了吧。弄清楚到底是哪一種情況了再做下一步打算。
第三,如果你還想挽回夫妻感情,你老公對你還有情義,也想挽回夫妻感情,那麼你們要敞開心扉說清楚不能再跟外面的女的聯絡,把微信手機號所有聯絡方式全部刪掉,工資上交,只留零花錢,男人口袋一飽滿就想著要花出去,然後想辦法斷絕他跟其他女的聯絡,不要讓他有機會,很多出軌都是因為給了他機會,要把苗頭掐死在襁褓之中。
最後,如果你老公的心已經沒有你了,對你不在關心,就跟兩個陌生人一樣,那也沒有再挽回的必要了吧,這時,你要清楚自己需要的,讓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表面假裝很平靜,不鬧,暗地裡收集他出軌的證據,轉移財產,能轉的都轉,讓變心的男人嚐嚐離婚了還什麼都沒有的滋味,再起訴離婚,該要的東西一個也不能少。
-
8 # 圓圓62326
如果你還對老公有感情,不想離婚,孩子也需要父親,需要一個完整的家。那麼你應該採取行動了,既不能坐以待斃,把老公拱手送人,也不能採取打罵吵鬧,這些不正確的方式把老公推出去,成全那個破壞你家庭的女人。
你現在已經錯過剛剛曝光婚外情時,老公心存愧疚之心的時期,那個階段比較好挽回。目前是你老公在坐享齊人之福,兩面都在拉他,都在討好他,所以他在享受家庭溫暖時並不想了斷婚外情。只有想辦法離間他和小三的關係,讓他厭惡小三,同時看到妻子的好,家庭的可貴,他才能痛下決心,斬斷婚外情。
首先,你要控制自己的情緒,照顧好自己的身體,瞭解一下小三資訊,俗話說得好“知己知彼百戰不怠”,以小三為鏡,反省自己的不足和缺失,以後注意糾正自己,提升自己。
其次,你要利用好老公對家庭的不捨,多安排他和孩子的互動,增進父子血脈親情,讓他照顧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學習,讓他體驗你的辛苦。平常可以帶著孩子一家三口多去看看雙方父母,體驗天倫之樂,孝順公婆,關鍵時候他們會為你說話。可以邀請老公的朋友搞個家庭聚餐,讓老公收穫眾人對你的讚美。週末可以一家人郊遊踏青,把美好的瞬間都拍下來,留在回憶裡,等等。
作為原配你手裡的籌碼都是重量級的,一定要自信,不要因為老公出軌就否認自己,你身上的閃光點也是小三不具備的。你要儘量拖住老公,減少他與小三的見面機會和時間,同時展現的是家庭的溫馨和美好,你越穩,小三越急,沒有一個小三不想登堂入室,耐不住的她就會上躥下跳,甚至逼婚,和你老公打的雞飛狗跳的,這時候你就勝利了,老公在焦頭爛額之後,跟著就是氣急敗壞,最後不用你說什麼,他自己主動就要斬斷和小三的關係,身心迴歸家庭。
祝每個人都能幸福美滿!
-
9 # 不媚不毒不女人12
找證據,離婚,讓他滾蛋,把經濟大權拿住,沒錢看他還嘚瑟!要麼找人逮住小三,把她撕爛,要不給她毀容,不要客氣!怎樣解氣怎樣玩?弄死小三!看她還敢嘚瑟!
-
10 # 億億多多星星
所有追著男人活的女人都是被我看不起的,只有沒本事的女人才會容忍這一切,優雅轉身,開始新生活,活出精彩人生!
回覆列表
這都讓你知道了?看來你老公也不是真的想放棄這個家,首先家庭要溫馨,接著可以把資訊收集起來,找小三談,讓她知道如果再發就把她的醜事公諸於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