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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減肥成功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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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有靈犀262318541
從一歲開始,媽媽從未照顧過你,不知她出過贍養費沒,由於不得已的原因離開你,雖沒照顧過你,只要出過贍養費,就不算遺棄你。但母親的離開給你的心靈傷害是巨大的,可以理解你的感受!
我們生活在社會上,我們的行為並不能由我們的情感所支配。從情理上,人們理解你的心情,為人父母,生而不養,為人們所不齒。從法理上看,這種天然的血緣關係,使你對她有贍養義務。
我們國家法律會根據你的實際收入和你們的具體情況裁定你盡多少贍養義務的。我知道你不是對這持有異議,而是由於″她未養我小,我要養她老"而心裡不平衡、不痛快!
她帶給你的創傷可以說是無法彌補的,所以願天下父母不要太自私,不到萬不得已不要離異,既然你們將兒女帶到這個世上,你們就應該對他(她)們負責任,離異時也應考慮孩子的感受。
對於題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儘管你萬般不願,你還得遵守國家法律,按規定去贍養她。人生許多事情,都不由個人情感決定。
所以為了你自己,還是應該放下一些東西,否則自己痛苦,其實於事無補。你且把母親當作一個要對她施以愛的陌生人吧!
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願題主能圓滿解決你的人生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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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凌梨語
你問如果她老了,那就是還沒老啦,現在聽你說不想照顧她老,等等再說吧,等她老了的時候,她或者很富有,不需要你去照顧她,或者她很窮,需要你照顧,而你有能力照顧就照顧,沒能力再說吧。
人都是會變的,隨著年的增長而變化。現在問這問題有點太早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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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流光溢影
小時候父母沒有撫養自己,那一定有父母的千般無奈。比如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好多農村根本吃不飽飯,吃上頓沒下頓,餓極了連榆樹皮都吃過。別說吃白麵饃,就是吃紅薯吃紅薯面饃饃也是六四年以後。聽老人說,六三年六四年是個井,全國餓死好多人。這時的父母為了小孩有口飯吃,不被餓死就想法送給有飯吃的人家討個活命。
還有其他原因,父母工作忙沒時間照顧小孩,把小孩託附給外公外婆養著,其實也是父母的無奈,沒辦法只有交給別人啦。
小孩長大了,父母把前後因果給你講了,又給你道了歉,還給你許多物質上的幫助。我想通情達理、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你也應該會撫養父母的。比竟我們的國家自古以來
都有尊老愛幼、撫養父母的優良傳統,明達事理的你一定不會違背這個祖訓的,心底無私天地寬,我想你會這樣做的,祝你開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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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銅陵城山旅遊區
謝邀請,你的母親一歲離開你,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或許她沒有能力撫養你,或許是未婚先育。才將你送人,或者託付人家養育。並沒有拋棄你。如果她真的不愛你,不可能把你降臨於人間。即然你已經長大成人,也接受過教育。應該有一顆感恩的心。在你能力範圍,儘可能報孝一下自己的親生母親。能提供最基本的溫飽。如果不是母親把你生下來,你能享受現在的生活嗎?在這個世界上,你能報恩與別人,能給別人矛幫助。證明你是個了不起響噹噹的人物,也是一個受人尊敬的人物。既然有一個慈善感恩心來報效社會,還有什麼理由不照顧自己的親生母親呢?人人獻出一份愛,世界充滿愛,生活幸福美滿!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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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咖啡貓來自大陸
父母不照顧你,也許有他們自己的原因。不管出於什麼原因,他們老了你一定要做到女兒的職責,孝順父母本身就是中華民族的一個傳統美德。百善孝為先,都說不做父母不知道父母苦,不管長輩以前如何對待我們?等他們老了我們還是要盡一份義務。你小時候的吃穿,都是父母給的,才能長哪麼大,做父母的都想陪著孩子長大,可有時候生活就讓他們不得不離開你們。當然啦,也有個別,希望這些不會影響你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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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莫忘初心242650426
先不說媽媽什麼原因沒有照顧自己,就從媽媽給予了自己的生命這一點來說,也是不應該忘記這層血緣關係的。老了照顧的問題既是家庭問題,也是社會問題。從法律角度考慮問題,繕養的義務是應盡的職責,是不可推卸的。
至於媽媽為什麼一歲起交由祖父母看管自己,這個合理想象推測的空間是很大的。凡是存在著的現象,會有其合理性的。上世紀七十年代後期之前,也就是改革開放之前,農村家庭五六個以上的小孩多的是,父母親能照顧到什麼程度?稍大一點的本來還需要大人照顧的小孩,照顧自己的弟妹,再也正常不過了。
沒人照顧的小孩一歲剛過,還在哺乳期,參加生產隊勞動的母親,是把孩子用繩子一頭捆在腰間,一頭系在窗戶上下地勞動的。小孩餓了渴了哭累了,睡著了,醒來後繼續哭,往復迴圈,直到母親回來,看到被屎尿糊得面目全非的小孩,母親也會心如刀扎一樣的痛的。有什麼辦法呢?
以今天一些人的理念是否需要訴訟父母親的虜待罪呢?時代在變遷,社會在進步,一個歷史階段有一種生存方式,母親痛愛自己的心頭肉是不容置疑的。如果再用昔日的方法照顧今天的小孩,是情理不通的。況且一歲左右的小孩也是捆綁不住的。
一方面不缺營養,精力體力充沛的情況下,是會哭得死去活來的,而不會因為睡著稍有停歇的,常哭不止會哭出病來的。另一方面也是捆綁不住的,健康的身體,會掙脫的或者聰明的程度完全有可能解開捆綁的繩索的。
另外題主所說的一歲起母親沒照顧過自己,延續到了自己多少歲?這又是一個讓人想象非常大的空間。也許年齡還小的自己,等到母親需要繕養的年紀,有些事情早已經不用傷腦筋了。一方面自己想開了明白了,該怎麼做全憑自己把握了。另一方面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健全的情況下,老有所養的問題已經社會化了,其他想法都會是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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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4069970288266
我個人的觀點哈,如果有錢的話可以適當一次性給一點錢,俗話說的好,生而未養斷指可還,如果生了不養老了你還要養她,如果這是法律允許的,這個世界將滿是棄嬰了
我小時候1歲多的時候媽媽就把我扔在山上,媽媽從來都沒有來看過我,你們說等她老了的時候我是該照顧她還是不該照顧她呢?我不照顧她會不會我就是一個不孝子女呢?尊老愛幼,小時候她不愛幼,我又怎麼尊老呢?你們說我該怎麼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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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媽媽一歲多把你扔在了山上,有些看不懂,是把你寄養在山上的一戶人家裡,還是想讓你死真的不要你了,不管你死活了。
如果是後者說明她真的是狠心的母親,無論如何都不要再管她,因為即使有天大的無奈也不能讓自己的孩子餓死凍死摔死吧,但我分析:天下哪有一個母親不愛自己的孩子,再走投無路也會給你找個好人家活下來不是嗎?所以我認為是前者,文中,你在你媽媽懷裡一歲多,她生了你吃了她的奶照顧了你。這說明她是愛你的。也許是你父母離異你判給了父親撫養,也許是爺爺奶奶把你撫養大,一切都是猜測,你一句扔在了山上讓人想了這麼多,好累啊。
如果是父母離異她離開了你,中間她是否看過你,是否給你寄過錢,營養品,衣服玩具等,如果都沒有,那麼如今你大可不必煩惱,建議你不用照顧她。因為一個十月懷胎的骨肉能不看不聞不問那這還算是媽媽嗎?什麼原因都不是理由。
如果她離開你以後的很多年每年都會看望你,給過你生活的資助,即使不給錢也會電話信件聯絡過你,關心你的學習生活,那麼做為一個子女,你就該知道媽媽是愛你的,離開你是真的沒有辦法,這樣的話,她老了你可以照顧她,但也要不影響自己生活家庭的情況下,儘自己的能力。另外還有一種,凡人都做不到,那就是:你不愛我但我也要愛你,愛那不可愛的人,我知道只有耶穌做得到,但為啥不效法耶穌,做個得福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