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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雙虹緣

    當然過分了!一百萬你女方都花了,還在乎這十五萬麼?幹嘛不自己裝修房子呢?

    這種小投入大收成的人算盤打的太精!房子讓他住著舒服就好了,還想著據為己有?女人腦子進水了還是這個男人有什麼特異功能的魅力,讓你視金錢如糞土?

    如今的房子可以說是每個家庭的重中之重,除了孩子,房子必不可少,100萬房款這得用父母多少心血汗水啊!就算女人自己賺到的,也是辛苦錢吧,不會是大風颳來的吧!

    如今的社會,就連做“小姐們”的人,也知道自己買的房子署名自己的,不會輕易地給了其它什麼人,“杜十娘”式的人沒有了!

    有一席立錐之地,是華人的驕傲,倒貼錢的賠錢貨不多了吧!或許有,但是不會腦殘到送房子給男人吧?自己的產權,他人的居住權,這樣子你才不會被別人丟棄!

  • 2 # 犇毳毳

    當我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覺得很有意思。那麼我還想問一個問題:如果男方出100萬買房,女方出15萬裝修並要求加她的名字,這樣過分嗎? 我想很多人都會說,不過分啊!男方出房天經地義,女方還出了裝修呢!男方家娶了一個媳婦賺到了。加個名字有什麼過分的?

    但是如果換成問題那樣,很多人都會說太過分了。結婚沒買房就算了,還要填上男方名字,真不要臉!我有個疑問,為什麼換了個位置,看法會有這麼大的不同?也許這是從古至今的傳統,只要不是上門女婿,男方一定要付出房子、車子、票子。

    我並不是覺得這樣不好,但是這不能一概而論。有些人家庭條件一般或者說不好,女方家卻強人所難,因此錯失良緣。我認為,男方應該盡最大的努力去滿足女方的要求,但前提是不要借錢充面子,借了錢將來還不是夫妻一起償還?

    既然女方有能力買房子,加個男方名也無可厚非,都是兩口子了,還分什麼你我?男方買車子買房子的時候,女方也沒說不用加名啊?

    還有一點,如果婚前全款買房,即使婚後加了配偶的名字,將來如果不幸離婚,房子也是你的婚前財產。如果是貸款買房,還完貸款期間是不能加名字的。

    這種事情,其實就是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並沒有一個標準答案。其實大家只要換位思考一下,還是比較容易想通的。

  • 3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女友出一百萬買房子,男方出十五萬裝修款就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這種要求,不是要求過分,而是非常過分。

    女方進男方家門,應該是用八抬大轎迎接過來的。男方應該為其提供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睡等一切生活條件的。做為一個男人,怎麼會不顧羞恥的拿了十五萬,就想佔有女方的房子呢?

    這種男人事事處處為自己著想,全然不顧其他人甚至女友的感受而行事的風格,是一個完全靠不住的男人。估計與女方結婚以後,仍然會從個人利益出發,對妻子仍會加以算計。如果女方不加以防範,最後可能會吃虧的。

  • 4 # 老唐167538512

    如果這100萬是房子全款那男方這個要求有些過分。如果100萬是首付,後續需要夫妻共同還款,那這個要求不過分。在我看來這個問題對男方女方都一樣,男女角色反過來我的答案同樣適用。

  • 5 # 開開YY

    過分,按照中國傳統觀念男方買房娶老婆,本來房子就應該你買的,你倒好,出點錢意思一下然後去跟女方分一半的房子,如果我是男的,我都不好意思提出這要求!能夠娶到一個有房的老婆,這樣可以省了男人買房的壓力,男人應該很知足,跟著老婆好好過日子吧,別老想著萬一以後離婚了自己還能分一瓢,不是你自己的東西強行嚥下去小心卡住喉嚨!除非女方自己提出來寫你的名字,如果你主動去提很遭對方鄙視的,會為將來的矛盾埋下禍根。別想太多,好好跟老婆生活吧,過好每一天,跟老婆白頭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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